第一章:科学的方法

我坐在书桌前,拿起笔来,想人类在科学上的惊人成就。 科学是有系统地解释现象的学问,这是很有意思的。 人为万物之灵,一点不错:我们脑子的发达,与其它生物相比,距离不可以道里计。 感情的表达是艺术;理智的分析,却是科学了。 但人的感情往往与理智混淆。 这样,科学上的推断可能被感情左右,搞得拖泥带水,但也可以精彩绝伦,使人觉得妙不可言。 是的,科学可以有艺术的美。

向美追寻,是人之常情,所以科学也有「唯美派」。 但科学的本质可不是艺术。 前者是以阐释现象为主旨的。 另一方面,人到底是人,不能冷若冰霜,半点感情也没有。 因此,说某一个科学理论是一件艺术作品,是恭维的话了。 问题是,仅仅是美而不能解释现象的,是美中的不足,失却了科学的功能。 科学家既然是人,我们不能期望他们是人类的例外,毫无感情,但感情是不可以在科学上滥用的。 原则很简单:科学的著作可以将客观分析与主观感情结合、并用,但二者要分得很清楚。 只要能这样做,科学文字倒大可加上感情之辞,点缀一下,减少枯燥,增加其可读性。

以经济学来说,主观感情与客观分析的清楚划分是比较困难的。 这并非说不能做到,而是比自然科学——如物理、化学等——困难。 经济学是解释人类行为的科学。 困难是,经济学者也是人,于是就难以避免地将自己的价值观连带在一起,甚至以主观的喜恶作为科学的结论。 优秀的经济学家在分析时有「忘我」之能;这是一心二用的本领了。 天生有所不逮者,则要多加锻炼的。

第一节:现象必有规律

我的书桌在窗旁。 是深秋了。 纱窗外,风摇翠竹。 在人烟稠密的香港,窗外可以见到茂林修竹的环境是不容易有的。 杜甫所写的「无边落木萧萧下」,香港的人见不到这景象也会相信,那是为什么?是深秋,这里的竹还绿得可爱,那又是为什么?今年的气温下降得较早,只不过十一月初,已寒气逼人。 两个月前我在窗外还见到的蝴蝶,现在已不知所终。 但我知道,明年六月蝴蝶还会再来。 我怎能这样肯定呢?

窗是向东的。 我每天在晚间写作,没有在书桌旁见到太阳的上升,已有好几年了。 但我不用看见,也敢跟任何人打赌,在早上我可以在书桌旁的窗外见到太阳。 我见到海,知道海水是咸的,也知道潮水的高低与「月有阴晴圆缺」有一定的关系。 少年时,我是钓鱼能手。 见到海,我就想起钓鱼乐事。 钓者负鱼,但却知道鱼的品性。 月圆之夜,乌云盖天,是钓黄脚的大好时机。 这是规律。

大自然的规律是任何识者都会同意的。 人的行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向窗外远眺,香港置地公司所建的置富花园的房屋,与政府所建的廉租的华富,一左一右。 后者比前者人烟稠密,任何人都会同意,不用调查了。 在这些住宅区中较近我家的碧瑶湾,人口的密度比置富的还小一点。 较高级的住宅,人口密度较低。 这是规律。 在更近的山坡上,木屋三三两两。 这些木屋很简陋,是僭建的。 僭建的房子没有地权,比有地权的房子简陋得多了。 这也是规律。

是的,不管是大自然或人为的现象,都有规律可寻。 事实上,我们不可能找到任何现象,是完全没有规律的——虽然有些现象,其规律要深入研究才能发现。 现象有规律,自古皆然。 我们知其然,但不一定知其所以然。 既知其然,就很想知其所以然,这是人的好奇心。 我们要作解释,科学也就由此而起。

科学的形成是基于三个重要的信念,是任何对科学有兴趣的人都要遵守的。 第一,凡是现象或行为,其存在是靠主观的判断,而大家决不能在这主观上有分歧。 我说太阳正在上升,是我个人的主观判断,要是你不同意,认为太阳正在下降,那么我和你就不可能一起科学地解释太阳的现象了。 我看见的是花,你看见的也是花;我说下雨,你也同意雨在下,是科学一般化的第一个条件。 当然,世界上有一些人,什么也不同意。 这些人非与科学绝缘不可。

奇怪的是,大家对主观现象的认同,是莫名其妙地容易一致的。 一个现象,就算是主观不同,同意这现象的存在也不困难。 例如,有色盲的人,会同意某一种他自己看不到的颜色的存在;失聪的人,听而不闻,但也不会否认有声音这回事。

主观的现象被客观地认同、共信,是科学的一个基础。 但有一些主观的事,是不能为大众所认同,难以共信,所以这些事是科学以外的了。 例如,中国大陆常提及的特异功能,信者言之凿凿,但不相信的人也屈指难算。 我在北京曾看过最有名气的特异功能的表演,认为是假得离谱,就不相信了。 特异功能是科学以外的事,不仅因为我不相信,也不仅因为很多人不相信,而是因为没有人曾严格地以考证的办法,使不信者信服。 这好比一些人相信上帝,另一些人绝不相信,而从来没有人成功地证实上帝的存在。 这不是说基督教或其它宗教没有意义,而是说宗教并非科学。

科学的第二个信念,是前文提过的:所有被众所认同的现象,都是有迹可寻,有规律的。 某些现象的规律,是要经过很大的努力才能发现或被证实。 经验告诉我们,现象的规律一向都是那样墨守成规,所以一个新现象的发现,虽然其规律不易找到,但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一定会坚信这规律的存在,百折不挠地寻求。

为什么现象的规律是这样重要呢?答案是:假若现象的发生毫无规律,完全是随便或偶然(random)的,不可能知道与任何其它现象有联系,那么这现象就不可能被有系统地解释了。 无迹可寻的现象,事前既无迹象,事后也没有根据,好象是耶稣升天似的,不能以逻辑推断。 科学之所以成为科学,是因为世界上没有毫无规律的现象。

这就带来第三个必需的信念了。 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一定要坚信任何事情的发生,决不会是无缘无故的。 推测(不是预测)与解释是同一回事。 假若我们推测在某一些情况下,由于某种缘故,某一种现象就会产生,那么这现象的产生就算是被解释了。 例如,苍蝇的飞行速度不及飞机快,但因为牛顿的万有引力,在机舱内苍蝇可以向前飞。 解释苍蝇在机舱内可以向前飞,与推断苍蝇在机舱外飞时则不及飞机快,是用同一理论。 假若苍蝇与飞机速度毫无规律,又或是这二者的速度在不同情况下无法比较,那么我们就无从解释机内或机外的飞行现象,科学又从何说起呢?

主观的现象要被众所认同,得有固定的规律,而其发生或出现,是必有原因的。 这些是科学的必需条件。

第二节:事实不能解释事实

在科学上,现象(phenomenon)、事实(fact)、行为(behavior)或观察所得(observation)是同一回事——虽然有些现象是不能由肉眼观察到的。

解释现象是需要非事实的抽象理论的。 为什么事实的解释要牵涉到抽象的思想那方面去呢?答案是:事实的规律不能不言自明,自我解释。 天下雨,天上一定有云——这是现象的规律——但雨的出现不能解释云的存在。 小麦在泥土中生——这是规律——但泥土不能解释小麦。 私有产权带来经济繁荣——这也是规律——但繁荣不能解释为什么有私产;倒过来说,也没有解释能力。 事实的规律只可以使我们知其然,但却不能使我们知其所以然。

假若甲种现象的发生会连带乙种现象的发生,而我们跟说甲解释了乙,或乙解释了甲,我们就会有两个困难。 第一,世界上的现象规律何其多也。 数之不尽的现象规律,假若真的能自我解释,那么在任何一门科学内,理论就汗牛充栋,各个不同,毫无一般性的解释能力了。 一个现象若真能解释另一个现象,那么只要某一现象的规律被发现了,我们于是以为这规律就有了自我解释,那么人的推理思想又有什么用场呢?第二,有规律的现象,在不同的情况下,其规律可能会改变。 例如,羽毛应该下降,但在风中却可能上升。 若以风解释羽毛的上升,那么有风而石头不上升又怎样了?我们应该以什么原则来分门别类呢?我们要找的原则,是一个科学的原理或理论。 我们可以说,科学的一个用途,是将现象分门别类,作有系统的安排。

宾纳(K. Brunner)说:事实不能以事实作解释。 弗里德曼(M. Friedman)说:事实的规律是要被解释的。 在经济学界内,说得最好的还是马歇尔(A. Marshall):「这些争议的经验告诉我们,除非经过理智的考究与阐释,我们不可能从事实中学得些什么。 这也教训了我们,使我们知道最鲁莽而又虚伪的,是那些公开声言让事实自作解释的理论家,而或者无意识地,自己在幕后操纵事实的选择与组合,然后提出如下类的推论:在这之后所以这就是原因。」

(《经济解释》之二)

第三节:特殊理论与套套逻辑

我们都知道,同样一件物品,在很高的山上其重量是会减少的。 地心吸力的理论解释了这个现象。 但在牛顿之前,人们会怎样想?我们知道在很高的山上,气温会下降的。 假若我们说,寒冷的温度,由于某些缘故,会使物体的重量减少。 这是一个理论。 要证明这理论是对的,我们把同样的物品拿到海平之地,把它放在冰冻的房内,衡量其体重,但发觉体重没有减少,那么温度之说就被推翻了。

下文将会解释,凡是有解释能力的理论,都一定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refutable by facts),但却没有被事实推翻。 以温度下降来解释物体重量减少这个理论被事实推翻了,我们应不应该视之为错呢?这是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 假若我们不管其它情况,一被事实推翻的理论就当作是错了,那么所有理论都是错了的。 那不成。 被事实推翻了的理论是可以挽救的。 以上文的高 山物体重量的例子来说,温度下降之说是被推翻了,但我们可以说,在高山上,不仅气温较低,风也较大。 于是,我们再作实验,将同样的物品放在冰寒之室后,加上电扇,再衡量其重量。 这一衡量,又发现那温度之说是被推翻了的。

我们再接再厉,指出高山上的山坡是倾斜的。 于是在有电扇的冰室内加上斜板,将物品安置在斜板上衡其重量,又发觉温度之说不可信。 绝不气馁,我们继续指出高山的位置海拔上升。 于是,我们耗巨资,将冰室高筑至云霄。 终于,我们重复了高山上的情况,有冰寒,有电扇,有斜板,有高度,物体的重量果真少了,所以温度的理论是被证实了的。 这个理论没有错,但却是一个特殊理论(ad hoc theory)。 特殊理论也是理论,不过因为过于特殊,一般性的解释能力就谈不上。 这不是理论的内容不足,而是内容太多,以致内容稍为一改,理论就会被推翻了的。

任何科学理论,若被事实推翻,我们总可以多加条件来挽救的。 但挽救理论是须付代价的。 过大的代价就不应该付。 一个特殊得只能解释一个现象而完全不能伸展到其它现象去的理论,是毫无一般性的解释功能,所以其解释力小之又小,其代价是太大了。 被事实推翻了的理论可以挽救,也往往应该挽救,但不应该付出过大的代价。 代价是否过大的衡量准则,是要基于一般解释力的大小。 大小有程度之分。 我们不应该见一个理论的解释能力不够广泛就放弃它--今天不够广泛的理论,明天可能有较广泛解释能力的取而代之,但在此之前,不够广泛的理论可能是最有用途的了。

世界上有真理,但没有不可以被更佳理论代替的理论。 科学的进步,不是因为对的理论代替了错的,而是因为较有广泛解释能力的,代替了较狭窄的。 人的思想可以深不可测,今天认为是绝佳的,明天可能被更有用场的代替了。 在科学发达的今天,我们还未能将我们的思想能力加以限制。 正相反,因为近四十年来科学突飞猛进,我们有更大的理由相信,人的思想所及,可能永无止境。

一个特殊理论,若是特殊到只能解释一个现象--如上文所述的例子,只能解释某物体在高山上的重量--是站在科学理论的一个极端,完全不能一般化,用场极少。 站在另一端,却是一般化得离谱,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可能是错的「理论」。 不可能错,是因为完全没有内容。 这就是哲学上所说的套套逻辑(tautology)了。 特殊理论内容太多了,而套套逻辑则没有内容。 所以可取的理论,一定是在特殊理论与套套逻辑之间。

所谓套套逻辑,是指一些言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是错的。 说得更严谨一点,套套逻辑不可能被想象为错!举一个例,假若我说:「四足动物有四只脚。」这怎可能会错呢?句子内的后半部重述了前半部的意思,即使我们花很大功夫也不可能想象到它在怎样的情况下会是错的。 在地球上、火星上它不会错,在宇宙任何地方它也不会错。 这句话的一般性确是厉害,但内容究竟说了些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说!我们想破脑袋也知道是对的,但不知其内容。 那是说,套套逻辑的内容是空洞的,半点解释能力也没有。

一般而言,套套逻辑并不是「四足动物有四只脚」那么简单,那么一目了然。 空泛而没有内容的,而又不可能错的「理论」多的是,然而很多时就是大学博士也不易察觉。 且让我举一些例子吧。

在经济学上,一个不可或缺的基本假设是:每个人的任何行为都是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但一个人抽烟或跳楼,对自己的身体是有害的。 假若我们说抽烟或跳楼的行为,是因为「争取个人最大利益」,那就是套套逻辑了。 在那个假设下,任何行为都算在其内,以「争取个人利益」来「解释」抽烟或跳楼,不可能错,因为假设的本身是一般地包括了人的所有行为。 但如果所有人的行为都是定义地、空泛地被解释了,那么整个经济学就没有什么内容。

举另一个例子。 有一位经济学者,试图以事实考证,私营企业的生产成本是否那企业所能做到的最低成本。 但根据经济学的定义,所有私营企业,为了要图私利,必定会尽可能减低生产成本。 于是,这位学者所试图的考证是套套逻辑,不可能错,但也没有内容,因为定义本身不容许有可以减低生产成本而又故意不减低的行为。 弗里德曼(M. Friedman)对这位学者的考证工作,可圈可点地下评语:「愚蠢的问题,当然会得到愚蠢的答案!」什么是愚蠢的问题呢?不可能有第二个答案的问题--或答案不可能是错的问题--就是愚蠢了。

是的,套套逻辑并不肤浅,往往不是一目了然,甚至可以连饱学之士也看不出来。 三十多年前,一位哈佛大学的研究生拿到经济学博士衔,其论文被该校选为最杰出并颁以奖状。 后来该论文出版成书,大事宣扬。 阿尔钦(A. Alchian)读后所写的书评更有名。 艾氏精辟地指出,获奖的整篇论文都是套套逻辑,不可能错,没有内容。 这书评使哈佛尴尬之极。 试想,一个博士学生的套套逻辑,可以使大名鼎鼎的哈佛经济学系的高手教授也看不出来,我们又怎可以低估这种逻辑的「高深」呢?

我说套套逻辑不可能错,没有内容,但并没有说这种言论绝不可能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事实上,很多重要的科学理论,是从不可能错的套套逻辑所提供的概念而引起的。 套套逻辑有一点很可取的特色:它有极大的一般性。 假若我们能把范围加以约束、收窄,有时可以促成一个有内容的--可能错的--理论,其解释能力之强,令人拍案叫绝。

在经济学内,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出一些例子。 例如,上文所提及的「争取个人利益」与抽烟,把这二者天经地义地--好象下定义似的--混为一谈,是套套逻辑,没有内容;但假若我们能加以一些约束条件(即局限条件),使我们能推断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人会多抽烟、少抽烟,或戒烟,那么理论就有内容,可以被验证。

另一个更为明显的,从套套逻辑变为大有用场的理论的例子,是货币学说中大有名堂的币量理论。 这理论的起点分明是套套逻辑:货币量(M)乘货币的流通速度(V),等于物品的价格(P)乘物品的成交量(Q)。 这个MV=PQ的方程式不可能错,是因为前者(MV)与后者(PQ)只不过是从不同角度看同一数量。 既然不可能错,这方程式就成为一个定义,又可以写为MV ≡PQ了。 很显然,这定义没有解释什么现象。 但因为它提供了一个角度看世界,有启发力,若能适当地加以约束,就变为重要的币量理论,大有解释能力了。 费雪(I. Fisher)、弗里德曼等学究天人,成功地指出在什么情况下货币的流通速度在大致上是固定的,继而指出币量(M)与价格(P)的连带关系。 近四十年来,币量理论被高手搞得千变万化,异彩纷呈,但归根究底,还是源于一个套套逻辑的概念。

有人说,三十多年来在经济学上大行其道的科斯定律(Coase Theorem)是套套逻辑。 但我认为科斯定律大有用场,是因为识者可以将之技巧地加以约束,千变万化,引出不少具有灵活的、解释现象能力的理论。 同是套套逻辑,到了本领不同的人手上,就会有截然不同的威力。 那些批评科斯定律是套套逻辑而置之度外的人,可谓不知天高地厚。 至于科斯定律是什么,我们要到本书的下半部才详尽地分析。

我们可在特殊理论及套套逻辑这两个极端之间下些结论。 特殊理论内容过多,只能特殊地解释一个现象,完全没有一般性的解释能力。 但特殊理论总要比完全没有理论好。 嘉素(R. Kessel)说得好:「没有任何理论在手,什么辩论也胜不了。」只能解释一个现象,是比一个现象也解释不了优胜的。 但好的科学理论,必定有一般性;不然的话,理论多如现象,那岂不是乱七八糟了?

另一个极端是,套套逻辑广泛之极,不可能错,但如此一来,其内容就变得空洞,不边际。 套套逻辑的解释能力,比特殊理论还有所不如。 但套套逻辑可以是个重要的概念,可以有启发 性,因为它可能为我们提供一个新的角度看世界。 认为套套逻辑内容空洞而置之不理的人,是低手。 高手不会放弃任何角度看世界,而一旦认为大有瞄头,他们就会施出浑身解数,加上各种约束或局限条件,使套套逻辑增加内容,巧妙地将「定义」变为可以解释现象的理论。

大有可取的、足以解释世事的理论,都一定是在特殊理论与套套逻辑这两个极端之间。 科学的进步,往往是从一个极端或另一个极端开始,逐步地向中间发展的。

(《经济解释》之三)

第四节:可能被事实推翻的重要性

假若读者问:在整个科学方法的结构中,哪一点最重要?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理论的推测一定要「可能被事实推翻」。 不可能被事实推翻的理论,是没有解释能力的。 可以说,所有实证科学(Empirical Science)的主旨,是要创立一些可能被事实推翻的句子或言论来作推测的。 换言之,科学不是求对,也不是求错;科学所求的是「可能被事实推翻」!可能被事实推翻而没有被推翻,就算是被证实(confirmed)了。 前文我说过,推测现象的发生与解释现象是同一回事。 推测可能被现象推翻,但却没有被推翻,现象的发生证实了推测,那么现象就 算是被解释了。 当然,一个现象可以有多个理论解释。 我将会在下文谈及不同理论的取舍问题。

但这里我要说的重点是:不可能被事实推翻的理论之所以没有解释能力,是因为这样的理论不可以被事实验证。 套套逻辑不可能错。 既然不可能错,又怎可能被事实推翻呢?一个可能被事实推翻的理论,是一定要可以在想象中是错了的。 套套逻辑不可能错,连在想象中是错了也不可能,所以没有解释力。 除套套逻辑外,我们还可以指出其它四种情况,可使理论不能被事实推翻,因而废了理论的解释力。 这些是第五节及第六节的内容。

可能被事实推翻是重要的,但假若一个理论的推测被事实推翻了,我们只有两个选择。 其一是将现有的理论放弃,另创理论;其二是设法附加条件以资挽救,但正如前文谈特殊理论时提及过,这样挽救理论须付代价,而代价是不应过大的。 今天可能被事实推翻而没有被推翻的理论,明天可能晚节不保——这是科学进步必有的过程。 但今天还没有被推翻,在今天也就有其用场。 解释现象的用场是衡量理论的最重要准则。 理论是不应该以对或错来衡量的。

以句子或言论作推测,是以可以被验证的含意(testable implication)为主。 这些含意是由理论推出来的。 在逻辑学上,最重要的含意规则很简单:假若A的发生含意B的发生(A→B),那么B的不发生就含意A的不发生(NotB→NotA)。 这是最基本的验证方法。 举一个例:假若下雨(A),天上就一定有云(B),其含意是,没有云(NotB)就一定没有雨(NotA)。 假若没有云但却有雨,那么下雨(A)必定有云(B)之说就被事实推翻了。

验证一个理论含意的唯一办法,是以事实反证。 这点很重要。 要验证下雨必定有云这个含意(验证A→B),是要以没有云就没有雨(NotB→NotA)的事实作反证。 以没有雨就没有云 (NotA→NotB)来验证,是一个很常见的谬误(在逻辑学上,这谬误叫做Fallacy of Denying the Antecedent)。 A的发生含意B的发生,A的不发生完全不含意B会怎样。 说没有A就没有B,是谬论,但在谬论中过日子的人何其多也!例如,经济学假设每个人都会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A),所以在某些局限条件下,每个人都会努力工作(B)。 有些低手认为人不一定争取最大利益(NotA),所以在同样条件下每个人不一定努力工作(NotB);这是谬论。

一九四六年,一个名为纳斯德(R. A. Lester)的经济学者,发表了一篇举世瞩目的文章。 他调查研究波士顿的私营运输公司雇用司机(驾驶员)的政策之后,就直指经济学上大有名堂 的「边际生产定律」是错了的(「边际」一词,过些时我才作阐释,该词于此并不重要)。 根据经济学的假设,每一个私营企业会设法争取最高的利润,所以在雇用货车的驾驶员时,在边际上一个驾驶员的生产贡献所值,是会等于他的工资(这就是「边际生产定律」其中的一个含意)。 纳斯德遍问波士顿的运输公司的主事人,发觉他们往往不管「争取最高利润」为何物,所以就说,边际生产定律是错了:驾驶员的工资,不会等于他们在边际上的生产价值的。 这就好象上文所说的没有雨就没有云的谬误。

我可举一个有趣(而非事实)的例子,来说明「A→B,所以NotA→NotB」这个谬误。 话说有一群人,每个都是白痴,对世事茫然不解。 经济学者却假设他们每个人明智地争取最大的利益。 事实上,这些人都是白痴,所以这个经济假设显然是错了。 这些白痴听说汽油站很好玩,于是每个人都开办油站了。 因为是白痴,他们之中有些把油站建在荒山之上,有些建在密林之中,也有些建在海上的。 没有公路汽车经过,油站怎可以生存呢?但他们当中有几个同样的白痴,却胡里胡涂地把汽油站建在公路旁。 过不了多久,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只有在公路旁建油站的白痴能生存。 事实上,他们是不知自己所为的。 经济学者假设他们懂得怎样争取最大利益,显然是错了的,但留存下来的油站,却刚刚与争取最大利益的假设不谋而合。 假设白痴懂得怎样争取利益虽然是错了,但却准确地推测了白痴建油站在公路旁的行为,这些行为于是就被解释了。 说他们不知所为,所以油站不会建在最有利可图的地方,是谬论。

中国古代有一个传说,认为月蚀是一只很大的天狗把月亮吃掉。 这当然是无稽之谈。 但中国人曾以这无稽的假设,准确地推测了月蚀所发生的时刻!这个月蚀时刻理论是错了的,但却大有解释(推测)能力,算是有用的理论了。 我们今天的月蚀时刻理论代替了中国古时的,不是因为今天的对而昨天的错,而是今天的有较大的一般性,可以解释天体中的其它现象。 说不定到了明天,今天的月蚀时刻理论也可能被证实是错了的。 但对或错都无伤大雅。 套套逻辑是绝对的,但没有解释力。 有解释力的理论可能错,但更重要的是可能被事实推翻。 不管是对还是错,有解释力的理论就是有用的理论。 说没有天狗吃月亮,所以不能以此准确地推测月蚀的发生,是谬论。 我们要将问题分得一清二楚。

(《经济解释》之四)

第五节:模糊不清与互相矛盾

可以解释现象的理论,必然有被现象(事实)推翻的可能性。 这是任何一个忠于实证科学的人的座右铭。 我在前文不厌其详地提及过,像套套逻辑那样的、不可能错的「理论」,因为不可能被事实推翻,所以就全无解释力了。 然而除套套逻辑以外,还有四种情况会使一个理论免于被事实推翻的可能。 在这第五节内我先谈两种;最后两种情况将于第六节评述。

首先要谈的,是我以前在其它文章里曾打趣地称之为「科斯第二定律」的。 在他那篇发表于一九六○年的石破天惊的雄文(那世称「科斯定律」即源于此)中,科斯提出了一个人所共知,但在此以前没有人曾明显地提出来的哲理。 在千方百计地试行理解庇古(A. C. Pigou)的经济分析但总不明其所指之后,科斯写道:「模糊不清的思想,是永远不能清楚证明是错了的。」

是的,概念或分析模糊不清,不可能清楚地错,所以也不可能清楚地被事实推翻了。 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一个先决条件是:理论的本身要首先清楚地显示,它有错的可能性。 「下雨有云」可能错(但从来没有错);「春天开花」可能错(也从来未曾错过)。 但假若我们不清楚什么是云,怎样才算是春天,对或错又从何说起呢?

在经济学上,模糊不清的概念多的是,所以无法以事实验证的理论——不可能清楚地被事实推翻的——层出不穷。 最有名的模糊不清的理论,是马克思的《资本论》。 例如「剩余价值」究竟是什么?一些学者说是租值,一些说是利息,一些说是利润,另有一些说是完全没有这样的一回事。 说来说去都不清楚。 马克思本人说「剩余价值」是资本家付工资后所余下来的,但其它生产成本还没有被全部减除,又怎可以说是剥削工人之所得呢?其它在《资本论》中的概念,如「上层建筑」之类,也是模糊不清的。

奉马克思为神明的中国领导者,懂得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 但他们没有指出,马克思的理论从来没有人试用事实加以验证。 中国不验证可能不奇怪,但为什么西方的学者也没有将马氏的理论付诸验证呢?答案很简单:模糊不清的理论,是不能被验证的。 很不幸,不可能是错的理论,竟然被一些盲目附从的人认为「不错就是绝对」。 这是科学之外的逻辑了。

模糊不清的概念或理论,可不是马克思发明的。 在马氏之前的天才李嘉图(D. Ricardo)— —此公对马氏影响甚大——就搞不清楚「资本」及「成本」的概念,以致他的「工资铁律」与「租值分歧」的学说,使后人看得不明不白。 近代的大宗师之如奈特(F. H. Knight)——他有五个学生获得经济学的诺贝尔奖——也中了模糊不清之计。 奈特将风险(risk)与「变化莫测」 (uncertainty)一分为二,但我们现在想来想去也不知道有什么分别。 凯恩斯的《通论》也是模糊不清,所以该理论的某些重要部分,没有人敢夸言曾作验证。

功用(utility)理论的鼻祖边沁(J. Bentham),主观地以功用为快乐,后人不知所指。 近人阿尔钦问:「什么是功用?」也就成了名。 边沁的功用理论模糊不清,不能被事实验证;但到了阿尔钦之后,验证功用理论的研究就屡见不鲜了。

模糊不清的概念或分析,是不可能清楚地证明是错了的。 因此,模糊不清的理论没有解释力。 另一种不能被否定的理论,是没有意义(meaningless)的那一种。 没有意义并非空洞(不像套套逻辑),并非模糊不清,而是因为言论互相矛盾,在逻辑上前言不对后语(inconsistent),使人不知所指,无法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因而变得没有意义了。

举一些例子吧。 假若我说:「一幅全白的墙壁有污点。」这句话不空洞,也清楚之极。 但「全白」与「污点」互相矛盾,不能共存,这句话就没有任何意义。 逻辑学可以证明,全白而又有污点的墙壁,可以使人指鹿为马,说墙壁是上帝!(这个逻辑推理颇为湛深,又因为是经济学之外的学术,这里不便再多花笔墨。)矛盾的言论可以有内容,可以很清楚,但不可能有意义。

在经济学上,矛盾百出的理论多的是。 像套套逻辑那样,矛盾不一定很轻易地就发觉的。 我在一九六九年发表的《佃农理论》一书,推翻了所有前辈的观点;我所用的办法之一,是指出前辈的佃农理论都有矛盾。 例如:艾沙域(C. Issawi)的理论是基于每个人都要争取利益的,但他却写道:「在这文内我并不明显地假设:地主们不会对经济收益作出迅速的反应,不会意图用增加投资的办法来增加他们的收入。」这不是矛盾是什么?又例如,大宗师之如马歇尔,在分析佃农制度时,明知他的分析的含义,是固定的租金比佃农(分帐式的)租金收益为大,但他却没有容许地主去选取固定租金的制度——虽然马氏知道这两个制度是并存的。

诸如此类的矛盾分析,在不少经济学名家的著作中往往见之。 包莫尔(W. Baumol)说一个垄断企业并非争取最大利润,而是争取最高销售,但他的理论不容许企业放弃些少销售量来换取很大的利润。 希克斯(J. Hicks)指出,当一个人的收入增加,这个人对某些产品的需求可能下降。 这没有错。 但希氏在分析这问题时,所用的模式是一个只有两样产品的世界,而在这世界中,收入的增加是不会导致两种产品之一的需求量下降的。

任何科学都屡有矛盾的困难;经济学不会例外。 我可以说,直接的矛盾不难发现,但间接 的——那些经过一重或多重推断的——即使高手也往往避之不了。 这使我们不能不佩服像萨缪尔森(P. A. Samuelson)那样的天才,能在几百篇的文章里也没有矛盾的言论。

(《经济解释》之五)

第六节:非事实与无限制

我重复地申述了「理论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的重要。 我也指出套套逻辑,或模糊不清,或互相矛盾的理论,是不可能被事实推翻的。 而最后还有两种——没有解释力的「理论」 ——不可能被事实推翻的。 其一是用以验证的现象,并非现象(事实);其二是被推断会发生的现象没有限制。

假若我说:「天下雨,天上必有云。」在这句话之内,「雨」和「云」是事实,是可以观察到的。 但假若「雨」或「云」只不过是空中楼阁,并非事实,那么雨云之说就无从验证了。 这其中包含实证科学内的一个很深的哲理。 在一方面,凡是一个有解释力的推断,其考证方法必须靠如下一类的含义:假若「甲」发生,「乙」就会跟发生——而「甲」与「乙」皆是可以观察到的事实。 起码在原则上,不管费用多大、考查的时日多久,「甲」与「乙」的存在是要可以被证实的。 爱恩斯坦的相对论及遗传学里的基因理论,其含意在初期确是难以事实验证,但后来还是证实了的。

问题是,正如前文所述,事实不能解释事实。 「甲」的发生不能解释「乙」的发生。 「甲」与「乙」的规律只可以用作证实某一个理论的含意。 就算事实的种类再多,可以予取予携,而规律明显之极,它们也不能自作解释。 所以,在另一方面,有解释力的理论一定始于抽象的思想,以某些非事实的假设入手,然后经过逻辑的推理,引出可以被验证的含意——这后者就是云雨之说了。

这项工程绝不容易。 一个可以被验证的含意,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但事实不能自作解释,而抽象理论的本身是不能被验证的。 可以说,从抽象推理到事实验证的微妙转折中,高手与庸材的本领会分得很清楚。

我可以举一个基本的例子。 在经济学上,那大有名堂的需求定律说:假若一样物品的价格下降,消费者对那物品的需求量就会增加。 价格是可以观察到的,但需求量却非事实!需求量是指消费者在欲望上的需求,是抽象之物。 所以,需求定律的本身是不可能用事实验证的。 然而,这定律在经济学上是重要而不可或缺的。 低能之辈,往往以市场的成交量作需求量。 这是错得离谱的。 高手的处理方法则大为不同。 他们会说:假若需求定律是对的话,那么依照逻辑推理,在某一种可以观察到的情况下,「甲」的发生会导致「乙」的发生;而「甲」与「乙」均是可以被观察到的事实(这就是本身不可以被验证的需求定律所推出来的可以被验证的含意)。 假若「乙」的不发生却有「甲」的发生,那么需求定律就大有问题——或需要附加其它情况,或算是被事实推翻了。 假若「非乙」就一定「非甲」,那么需求定律就算是有用途,解释了「甲」与「乙」的规律。

是的,这样的推论及验证可以搞得神乎其技,令人叹为观止。 这是科学上的美。 需求定律的惊人解释力,在这本书内我会不厌其详地示范的。 这是后话,暂且按下不表。 这里要申述的,是附加的情况可多可少,千变万化。 在科学方法上,附加的情况叫作验证条件(test conditions)。 有时我们可以说,假若「甲」与「乙」的出现,或「甲」或「乙」的出现,会导致「丙」的出现。 我们又或可以说,「甲」的出现,会导致「乙」与「丙」的出现,或「乙」或「丙」的出现。

这些可变的观察(variables)可多可少,可以同时出现,或在几个或多个可能的观察上,其中之一或二或三会出现。 这些都符合有解释能力的理论的规格。 但无论验证时所牵涉的现象怎样多,一个限制是必需的。

假若我们说,「甲」的出现会导致「乙」,或「丙」或「丁」或「戊」……等等的出现,好象永无止境似的,那么这个含意就不能被否定或推翻了。 严谨地说,这是经济学理论中的所谓非均衡(disequilibrium)的情况。 有现象限制因而肯定,也从而达到可能被否定的含意,叫作均衡(equilibrium)。

上述的「均衡」与「非均衡」的理念,与传统上大谈均衡理论的经济学者所用的不同。 我认为在基础上他们是错了的。 经济学传统上所说的「均衡」,是从物理学搬过来的。 物理学的均衡,是指一个钟摆在止动时会停在中间,或一只鸡蛋在地上滚动后达到了一个不动的静止点,又或是一件不停的物体进入了一条轨道,有了规律。 这种「均衡」是一些现象,是可以观察到的事实。

经济学的「均衡」是另一回事。 例如,经济学者说需求曲线与供应曲线的相交点是均衡点。 但世上没有需求曲线或供应曲线——这些只不过是经济学者想出来的概念工具。 那是说,没有经济学者,这些概念不会存在。 同样,经济学上所说的「均衡」或「非均衡」也只是概念,在真实世界不存在,不是现象或事实,是不可以观察到的。

一九六九年的春天,科斯(R. H. Coase)和我从温哥华驾车到西雅图,在两个多小时的旅程中他和我辩论关于经济学的「均衡」概念。 他认为「均衡」与「非均衡」皆是空中楼阁,是废物,应该取缔。 我同意空中楼阁的观点,但认为「均衡」与「非均衡」在经济学上既然那样流行,作为概念我倒可以挽救一下。

我向科斯指出「非均衡」可以解作因为被推断的现象没有限制,理论就缺少了可能被事实推翻的含意,而「均衡」则是指因为有限制而达到可以验证的理论。 这就是上文所说的「无限制」与「有限制」的区别了。 科斯当时同意这阐释可以挽救在经济学上应该是废物的「均衡」与「非均衡」。 那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 今天,明白而又同意这理念的经济学者,似乎不及两掌之数。

抽象的理论,本身不能被事实验证。 抽象的理论要有解释力,就必须有可以被事实验证的一个或多个含意。 可验证的含意,是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而含意中的附加条件及现象的推断,可以很多,而又可以用肯定的「与」字或不肯定的「或」字来联系,但不可以是无限的。 当然,肯定的「与」比不肯定的「或」强,有较大的解释力,而抽象的推理及验证的含意越简单,就越有说服力。 天才的科学家可以把很复杂的事情简化得令人折服。

(《经济解释》之六)

第七节:理论的真实性

因为事实不能以事实解释,以理论解释现象,在某程度上一定是抽象的。 抽象的思想并非事实。 这引起不少人认为理论与真实(reality)脱了节,只是夸夸其谈,空泛之极,是没有用途的。 「真实主义」(realism)就成了一个很大的争论。 在今天,这争论已有定案,但我们还是应该澄清的。

「真实」有多种意义;若不搞清楚是哪方面的,争论就永无止境了。 抽象的思想当然不是事实,要说「理论」并非真实是可以的。 但有解释力的理论,其最终目的,是要牵涉到事实验 证那方面去。 所以我们也可以说,有实用性的理论是有其真实性的。 有好些理论,我们是无从推出可以验证的含意(例如五、六十年代经济发展学中的多种理论),所以怎样说也不过是一些 「游戏」,与真实世界无关。 但有解释力的理论的非真实性,起码有四种意义,其中三种很肤浅。 第一,理论本身必定有抽象的成分。 说它非真实,当然是对的。 但说它非真实而没有解释力,却是错了。 因为事实不能解释事实,没有抽象的思想,本领再高也解释不了世上的事。 第二,所有事实或观察的描述,一定要简化——这简化使事实变得非「真实」了。 这是平平无奇的吹毛求疵的观点。 以一个苹果为例吧。 假若我们真的要详尽而全面地描述一个苹果是怎样的物品,我们穷举世的纸张也不可能办到。 单是描述苹果的色素及形状——姑勿论其味道或所含的维他命——就难以丝毫不差!在吹毛求疵的需求下,天下间没有一个现象或事实的描述是真实的。 然而,以这种办法来批评科学的考证——这种人有的是——不是科学的态度。

第三种非真实,也是由简化而起。 世界很复杂;简化的假设(与思想上的抽象假设不同)是必需的。 但这个简化的目的,只是为了便于处理;取消这个简化不会影响效果,无关宏旨,所以是容许的。 例如,我们说假若世界上有两个国家(其实不止此数,所以非真实),他们互相贸易会带来什么效果,等等。 将两个国家改为三个或四个,其效果大致上没有什么不同。 当然,在某些特别的问题上,将二改为三会有不同的效果。 这样,要研究这些特别的问题,二与三之别就不能置之不理,但另一些简化也是需要的。

最后一种「非真实」,就不肤浅了。 前文所提及过的附加的验证条件(test conditions),很多人把它作为一种假设。 这种假设当然会因简化而变为不真实,但我们决不能视之为空中楼阁,当作是思想上的抽象而与真实的世界脱离了的。 验证条件的假设一定要有可寻,无论怎样简化,也一定要与世界的真实情况大致吻合。 例如,作化学实验时需用一枝清洁的试管(清洁是一个验证条件),我们不能用一枝骯脏的试管而假设它是清洁的。

在经济学上,验证条件通常称为局限条件(constraints)。 经济学并无「没有局限条件」的理论,正如其它科学理论,都一定有验证条件的——否则就没有解释力了。 假若我们说,在交易费用不存在的情况下(一个局限条件,可勉强称为一个假设),「甲」的发生会导致「乙」的发生。 要替这个含意作验证,我们一定要在交易费用微不足道的真实情况下入手。 换言之,局限条件的「假设」不能与真实世界脱离。 这也是说,除了无可避免的简化,验证条件大致上一定要真实。

我们于是可以作出如下的结论。 以抽象思想为起点的科学理论,「非真实」是必需的,因为事实不能自作解释。 「不可能太详尽而具体」与「简化」——这些都是可以容许的。 但验证条件与真实世界脱了节却是犯了大忌。 在经济学上,局限条件(验证条件)的真实调查与简化,是忠于经济解释的最艰难的过程。 世事如棋局局新,要花上三几年方能在一些局限条件上得到一点基本的认识,是很普通的事。 时光只解催人老,所以从事实证研究的经济学者,往往要肯定问题的重要性,才敢将精力孤注一掷。

理论真实性的问题,在经济学于五、六十年代的方法大辩论中,有一个令人尴尬的谬误。 那就是,假若我们说,若「甲」的发生会导致「乙」的发生,那么我们跟可以说:「没有乙就没有甲。」但却不可以说:「没有甲就没有乙。」这后者的谬误,我们在前文是谈过的。 在那次大辩论中,不少经济学者忽略了这个逻辑学上的第一课,忘记了没有甲并没有说乙会怎样。 那位调查波士顿运输公司的仁兄,认为「甲」这个假设非真实,就大做文章说「乙」会怎样。 这种低能分析本来是不值得响应的,但科学的进步有点莫名其妙,众多学者的响应却引起了大有裨益的辩论。

第八节:结论

假若一些读者认为这一章有些地方不容易明白,不应耿耿于怀。 科学方法论(methodology of science)牵涉到哲学上的逻辑学与知识理论(Theory of Knowledge)。 这是人类文化历史上最湛深的学问了。 虽然我曾拜于高手之门下,但所知不多,而要深入浅出地写,不一定辞能达意。 科学方法论本来精辟之极,但逻辑学的高手之间不一定互相同意,而科学的成就往往与此学问无关。 不懂科学方法论的科学高手屈指难算;另一方面,科学方法论的高手很少是有成就的科学家。 逻辑学往往走向象牙塔的极端,其高妙处令人拜服,但要达到精辟之境,总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从严谨哲学逻辑的角度看,我知的是粗枝大叶——我钻研这学问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 但科学的方法还可从另一个角度看,那就是抽象理论与真实世界的转接中的实证方法。 这方面我知得比较多。 本章的内容,是合并了哲学逻辑与实证转接,所以与一般书本上所谈的方法论是不同的。 说到底,有实用性的科学,还是要走出象牙塔之外。

我以「科学的方法」置于本书之首,长「章」而大论,倒不是因为这学问对本书有什么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重要的是中国人的文化传统,往往大谈仁义道德,缺乏科学精神,对科学辩证的本质有根深蒂固的误解。 而本世纪对中国人有影响的「三民主义」及「马克思主义」——或其它主义——使人们对科学的认识加上一层不透明的胶膜。 我在前文说过,本书是为中国人而写的。 我认为,科学方法论对中国人比对其它好些民族更为重要。 不要走进方法逻辑的牛角尖去 大略的掌握是需要的。

经济解释是一门验证或实证科学,empirical science 是也。 性质上与自然科学相同,所用的科学方法一样。 然而,内容的本质经济学与自然科学有颇大的差别, 科学方法的重点处理有不同之处。 起于两方面。 一方面,经济学的实验室是真实的世界,不是由经济学者建造的,不能由研究的人操控,观察上的困难自成一家。 另一方面,经济学是解释人类的行为,但经济学者也是人,于是无可避免地,某程度是解释自己。 客观的判断是比自然科学困难了。 论方法,经济与自然科学的重点不同,主要在如下几方面。 首先,我认为经济学不应该受到那么大的物理学的影响。 前文提及,那所谓均衡/非均衡,在物理学是一个现象,是真实的。 但经济的真实世界没有均衡与非均衡,这些充其量只是概念,我解释过了。 当然,不少经济学者认为均衡与非均衡是指可以观察到的市场现象。 这是大错,很尴尬的。 同学要注意,当我在《经济解释》中提到均衡,我的意思是有足够的约束,找到了可以被推翻的假说,不是说一些可以观察到的均衡点。

我认为数学用于经济解释不重要,虽然今天的经济专业文章,用上的数学比物理还要多。 除了物理,其它自然科学少用数。 我不是说数学于经济没有用处,但数学可不是经济学。 数学是一种神奇的语言,凡是方程式拆得通的,逻辑一定对。 然而,对的逻辑不一定有对的内容。 有些人善于用方程式去想,我则认为是多了一个框框,左右我善用的天马行空的思考方法。 不用数,我的推理逻辑很少错。 我认为同学们要多学数,但思想时要考虑自己的脑子在哪方面比较优胜。 多加操练,不用数的思考比较容易来去纵横,想象力是胜了一筹的。

有一个常见的谬误。 好些人认为用上数学或统计的方程式,推理或验证来得比较精确。 这是不对的。 量度是数字排列,而精确性的衡量是这排列的众所认同性。 这是哲学的另一个话题,到卷三分析交易费用时我会示范怎样处理。

其次,我没有从事过自然科学的假说验证,但经济解释的假说及验证,永远是从局限条件的变动入手,也即是从验证条件的变动入手了。 说甲的出现含意乙的出现,其实是说甲的变动会导致乙的变动。

说过了,推测与解释是同一回事,但有事前与事后之分。 推测是先见到局限的变动而推断什么现象会跟出现,解释是见到现象的出现,而追溯是什么局限变动促成的。 逻辑的结构一样,所以推测与解释相同。 调查的处理程序不一样,哪一方比较困难不容易说。 想想吧。 见到一个现象,要解释,我们要追溯促成这现象的局限变动,但天下的局限变动无数,我们要选哪一项或哪几项的合并呢,追溯事前的局限变动需要有理论的指引,不容易。 推测呢,我们见到局限变动了,于是用理论推断什么现象会跟发生。 问题是,见到事前的局限变动不一定是稳定的,可以变后再变,推翻了本来是万无一失的推测。 一九八一年我推断中国会走市场经济的路时,是基于一些观察到而又认为是相当稳定的局限变动,但推中了还是要靠上苍保佑,这变动的稳定终于持续。

这就带来另一个有关的重要话题。 上述的事前推断或事后解释,协助的理论与概念的应用,要有足够的掌握。 然而,我们见到的说是应用经济学的书,处理的方法是先提出一个理论,然后找真实世界的例子塞进去。 基本上这是求对,违反了科学验证的主旨——求“错”但希望没有被事实推翻。 说得再严谨一点,科学验证求的是refutability,即是理论或假说(hypothesis)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内地称“可证伪”是不大正确的。 Refutable(可推翻)与testable(可验证)是同一回事。 出发点不同,意向不同,我们不容易在这些“应用”书本中学得很多的。

(《经济解释》之七;第一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