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合约的一般理论

(五常按:本文是《经济解释》卷四《制度的选择》第三章《合约的一般理论》的第一节。)

上世纪六十年代是经济学发展的黄金岁月;那十个年头我刚好在美国苦攻经济。 不容易想象当年有那么多的大师喜欢教一个学生,何况这学生是外来的。 今天,我认为自己的经济学还是他们教的斯密与马歇尔的传统,但好些方面我处理解释现象用上的方法,尤其是在细节上,跟这传统是有了颇大的分离了。 一方面我把传统的理论简化了很多,另一方面在细节上我加进了很多自己想出来的变化。

六十年代是五十年前,往事依稀,当年悉心教我的老的老,死的死。 今天,我用的解释或推断世事的法门跟他们教的有了分离,主要是因为他们教得好:他们鼓励我走自己的路。 另一方面,二战时我在内地逃难,战后在香港的街头巷尾跑,一九七九年开始跟进中国的演变,平生见到的现象跟教我的很不相同。 经济学的理论与概念放诸四海而皆准,但同样的理论与概念,遇到不同的有关现象需要反复印证。 现象或事实不能更改,但理论的运用与概念的阐释会因为观察有别而需要调校。 这些调校主要是在细节上,但经过那么多年的调校、修改,外人看来可能觉得很不一样,其实基础还是一样的,还是我在六十年代学回来的那一套。 只是变化多了很多,重点的掌握有了转移,不管是好是坏,在经济解释上我是有了自己的思想范畴了。

第一节:复杂理论与复杂变化是两回事

世界复杂。 面对复杂的现象我们可以增加理论的复杂性——例如提出新的生产函数或需求函数,或可采用简单的理论而补充着复杂的变化,但不可以理论与变化皆复杂。 一九六九年回港度假,跑了两个月工厂我决定选走简单理论的路,只凭搞出变化来处理复杂的世事。 得到的优胜效果是清楚明确的。

世界为何复杂?

今天,我认为不可或缺的经济理论只有两方面。 其一是需求定律——需求曲线向右下倾斜。 其二是成本概念——成本是最高的代价。 其他的理论及概念可以一概不用,虽然有时为了让读者较易明白,久不久我也用其他的。

需求定律是以一条向右下倾斜的曲线约束着人的行为。 价是局限,在边际上价等于需求量是说在局限下争取个人利益极大化。 价有多方面的阐释,量也有多方面的阐释,我在《经济解释》卷一用整本书处理了。 我在某卷某章解释过,需求定律可以替代边际产量下降定律:同样是一条向右下倾斜的曲线,而严格地看我们不能分辨日常吃的饭是消费物品还是生产要素。 我也在某卷某章解释过,需求曲线与供应曲线基本上是同一回事。

看似简单的成本概念,当加上变化,处理这话题的《经济解释》卷二是一本更厚的书,而也属成本的租值概念我写到卷三、卷四去。 交易或制度费用也是成本,其变化四卷《经济解释》皆涉及。 成本概念与需求定律的关系只有一个重点:我们要把成本翻为价格,于是,成本变等于价格变,需求定律的威力就发挥起来了。 换言之,我解释过的复杂现象无数,但来来去去用的理论只是一条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然后把成本(包括租值)的局限转变阐释为价格或代价的转变。 世事复杂,用那么简单的理论范畴复杂的概念变化是无可避免的了。

在鲁宾逊的一人世界中,有了上述的需求定律与成本概念,我们可以容易地解释鲁宾逊的所有行为。 事实上,解释鲁宾逊的行为,需求定律与成本概念用不着多少变化。 经济解释的主要困难,是鲁宾逊的荒岛增加了一个人!社会出现,竞争、产权、政治、制度、交易费用、租值消散,等等复杂话题,都一起跑出来了。 我可以在一天之内教尽一人世界的经济学——经济学的困难全部起自我们生存的社会不止一个人。

无从观察要推到可以观察才能验证

说到复杂问题,这里我要简略地再说曾经说过的。 解释现象要靠验证假说:如果甲出现乙会出现,验证是如果没有乙不会有甲——乙不出现甲出现,假说是被推翻了。 甲与乙等变数的增加带来的处理方法研究院有教,这里不说。 这里要说的有两点,都重要。

其一是所有用作验证的变数或现象必须是可以观察到的。 今天盛行的博弈理论的变数往往无从观察,因而无从验证。 我们不要管没有解释力的理论。 重要是在不可或缺的需求定律中,需求量是意图之量,不是真有其物,无从观察,所以需求定律的本身是无从验证的。 是大麻烦,要怎样处理我在《经济解释》卷一细说了。 这里要指出的,是从不是真有其物的需求量推出要靠真有其物才可以验证的假说,是经济学趣味中的一个重点,而在推敲的过程中,简单的理论用不出变化不会有什么作为。 把见不到的量推到可以观察的量,从而可以验证,不是浅学问。

解释有事前与事后之分

其二,虽然在科学方法上事前推断与事后解释是同一回事,但处理的程序往往不同。 一九八一年我推断中国会转向市场经济走,是事前的推断,源于当时我把交易费用这项局限一分为二,看到这二者的转变,假设这些转变是稳定的,必走市场经济的路这个含意就推出来了。 如果我当时观察到的局限转变不稳定,再变,我推断的会错。 但这推断的错可不是理论上的错,因为我的假说是基于指定的局限转变大致上不会倒转过来。 科学的推断永远是基于指定的验证条件(经济学称局限条件)有稳定性。

另一方面,事后解释是解释出现了的现象,要追溯有关的局限转变。 骤眼看这会比事前推断容易,因为知道现象已经存在。 其实不易,因为有了肯定的现象,解释的假说含意着的局限转变在追溯中我们可能无意识地自欺欺人地选择出来。 楼价下跌是因为什么呢?优质座位为什么先满呢?为什么会有失业?每个观察到的现象都有多个可能的解释,牵涉到不同的局限转变,而通常的情况,是找到假说需要指定的局限转变不困难。 问题是我们怎可以知道提出的假说是优于其他的呢?因此,知道现象出现然后推出假说时,我们要设法多找可以推翻这假说的不同验证,不同的局限转变要考虑。

我说过,科学不是求对,而是求错但希望没有错。 求错是科学的趣味所在,在经济学而言,以简单的理论推出假说作解释,不断地求错会教我们很多在理论与概念上的复杂变化。

五年前我写好《中国的经济制度》的初稿,寄到西雅图给旧同事巴泽尔审阅。 他回信说该文有趣,也重要,但为什么我改变了?为什么我不再问怎样可以推翻自己提出的理论?我没有回应。 该文很长,而自己老了,拼搏了几个月,实在累。 但科学不容许我以这些借口回应。

我在本节回头再说在卷一解释过的科学方法,又指出简单理论要有复杂的变化,是要让同学们知道,我们将要讨论的合约理论,牵涉到的永远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问题,是经济学中最复杂的话题,因而要把理论推到最简单的层面来处理。 如此一来,复杂的变化无可避免。 同学们要记住,我用的理论来来去去是需求定律与成本概念,但要注意我用出的变化。

(五常按:上期写国际收支平衡表,其中一处说中国目前持有的美债十多万亿,另一处说万多亿,前者错,后者对。 可幸在网上出现时修正了。 在《信报》发表前三个朋友读稿,数字错了十倍没有一个看出来。 想来读者也没有一个看出吧。)

(未完待续)

第二节:约束竞争是合约的一般用途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三章《合约的一般理论》的第二节。)

老师阿尔钦被行内的朋友誉为产权经济学之父,是应该的。 要我选一篇关于产权的经济学文章,我选科斯一九六○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 该文从权利界定的角度论私产,大手引进交易费用这项局限,是近代产权经济学的中流砥柱。 但我同意行内朋友把阿尔钦放在前头,有两个原因。 其一是当一九五九年我进入洛杉机加大读本科时,阿师重视产权同学之间屡有说及——阿尔钦重视产权问题比科斯来得早。 其二是阿师把产权带到竞争那方面去,对经济整体运作的关系看得较为全面了。

阿尔钦的口述传统

阿师认为产权问题非常困难,当然对,而他自己只发表过一两篇不大深入的讨论文章。 比较全面的讨论应该是一九六四年他与W. R. Allen合著的University Economics,今天回顾也不够深入。 阿尔钦的产权传统,主要是他在研究院教价格理论时的口述。 我听了四次,而作为他的入室弟子,课堂之外常跟他研讨。 读物不论,弗里德曼与科斯等算是同事的影响也不论,我的经济学基础主要是来自阿师的私下教诲。

阿尔钦认为,因为资源稀缺,社会一定有竞争,其中的游戏规则是产权制度。 市场出现的市价——以价高者得分派物品——是决定竞争胜负的准则了。 阿师之见,稀缺(scarcity)、竞争(competition)、产权(property right),是三个同义的词。 这些我在《科学说需求》解释过了。

从佃农分成看到新天地

当年我认为阿师的这些观点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所以写博士论文时没有依他的劝导,偏偏以产权为出发点处理佃农分成,得到的理论阿师高兴。 他没有注意的,是在《佃农理论》第六章第四节我一脚踏中一个后来愈想愈重要的话题:如果资源使用带来的收入有一部分没有被界定为私人所有,该资源的使用会出现像公海捕鱼那种非私产的效果。 这是后来一九七四年我发表《价格管制理论》的前身。

一九六七年写好《佃农》,一九六九年我深入地分析公海捕鱼的租值消散时,发现只要竞争受到约束,租值不可能全部消散。 跟着的推论是,毫无约束的竞争人类会毁灭自己。 一九八一年写《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那小册子时,我开始把租值消散与交易或社会费用划上等号,也指出一个国家的宪法是合约。 我把界定权利看作合约安排,认为中国的改革要从一种合约安排转到另一种。 我跟着把在中国观察到的交易费用转变一分为二,准确地推断了这个大国会走市场经济的路。 至于我提出在众多决定胜负的竞争准则中只有市价不会导致租值消散,则源于一九六九年起我考查香港的租金管制了。

等级排列的启发

一九七九年的秋天我到离别了多年的广州一行,见到干部朋友的等级排列使我震撼。 反应迟钝,我要到大约一九八三年才蓦然惊觉,知道以等级界定权利是一种减低租值消散的约束竞争的合约安排。 如此类推,所有风俗、伦理、宗教、礼仪、法治等皆有约束竞争的含意,皆可作为合约看:或明或暗,或自愿或强迫,一律含意着互相同意的约束。 当然不是市场物品交易的那种合约,但互相同意的安排必定含意着某些权利是交换了。 继续推下去,约束竞争的费用是合约费用,因而也是交易费用,广义地看应该称为制度费用。 再想深一层,这些费用的提升会减少租值,下降会使租值增加,因此,租值的消散可以作为制度或交易费用看,而制度费用就是合约费用。

不是任何人与人之间的竞争约束都要从合约的角度看,而是可以那样看。 好些时从合约的角度看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不可取,但有时从合约的角度看问题就变得清晰起来。 好比中国起自一九七九年的经济改革,从改变合约安排的角度看是高明的。 例如从人民公社的大锅饭制改作一九八三年兴起的包产到户制——是明显的合约转变。 这样看,一方面让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资源使用权利的界定,另一方面这转变带到以市价作为决定竞争胜负的准则。 交易费用因而下降,使人民收入或土地租值上升,我们能把问题看得清楚。

交易费用的比率要怎样看

一九八一年写《中国》那小书时,我指出以干部等级排列权利的交易费用那么高,能改制,转用以资产排列权利,交易费用只下降小许国民收入会暴升。 当时没有谁相信我,而当一九八三年见到约束竞争的局限转变明显地加速,我说国民收入每年增长百分之五十不困难。 不少人说大教授发神经。 后来的发展证明我对,他们错:八十年代中期,先起步的广东有不少地区的每年国民收入增长高达百分之五十。 今天回顾,八十年代我为中国的改革写了不少文章,有没有贡献很难说,但说到推波助澜我可能是天下第一把手。

交易或制度费用——也即是合约或约束竞争的费用——在国民总收入中通常是占了一个很高的百分比。 从这百分比看,农业一般远比工商业为低,所以诺斯等人的估计,说先进的工业国家比落后的农业国家,在国民收入的百分比上有较高的交易费用。 应该对。 但远为重要的看法,是同样行业,约束竞争的权利局限有了增加效率的转变,即是合约的形式改变了,国民收入或租值的上升含意着的是在百分比上,交易费用一定是下降了。 交易费用的实数可能上升,但其百分比一定下降。

我不怀疑今天中国整体的总交易或制度费用是高于改革之前,又因为工商业发展得那么蓬勃,从经济整体看,交易费用作为国民收入整体的比率也上升了。 然而,把农业、工业、商业三者分开看,中国今天的交易费用在收入的比率上一定是下降了的。

正如诺斯等人频频碰壁,在实际观察上交易费用很难量度。 逻辑与理念倒是清晰明确:把行业分门别类,经济增长需要在主要的行业中交易费用占收入的比率下降,因为这是代表着租值上升。 不同的行业则难以相比。

争取利益可以毁灭自己

经济学的起点假设或公理说,社会的每个人会在自己局限下争取利益极大化。 在这假设下,从我们日常经历的局限看,合约或制度的选择会朝着减低交易费用或增加租值的方向走。 很不幸,这不是人类历史的经验。 虽然人类的生活一般大有进境——今天的人比一百年前的长寿多了——但增加租值消散的安排层出不穷。 经济学不容易解释人类的不幸,因为政治的局限为何经济学者一般是门外汉。

只不过是二百三十七年前,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土地使用的制度安排永远是朝改进效率或增加租值的方向走。 他错了。 单是二十世纪,战争及近于毁灭人类的制度安排出现过多次。 在中国,人民公社及文化大革命的出现就有这样的不幸。 在我写此节的今天,中东搞得一团糟,钓鱼岛或什么围堵中国的游戏不是带来很大的租值消散吗?

我不是对人类持有悲观看法的经济学者中的少数。 博弈理论在经济学盛行了三十年,主要起自从事者体会到人类有自取灭亡的倾向。 我的老师赫舒拉发写的关于博弈理论的名著——《力量的暗面》(The Dark Side of the Force,是借用《星球大战》一部续集之名)——当然也从悲观出发。 十多年前收到他寄来该书时,我回信,说:书名起得好!老师知道我这个徒弟不认为博弈理论有什么解释力。

(未完待续)

第三节:资产四权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三章《合约的一般理论》的第三节。)

产权(property rights)的出现需要两个条件。 其一是资源要稀缺,即是人力、土地、木材等的获取或使用需要付出代价。 这也是说在代价或价格是零的情况下,供不应求。 其二是要有人与人之间的竞争。 在鲁宾逊的一人世界有资源稀缺的情况,但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所以一人世界没有产权这回事。

产权包括四种权利,有或没有都是法律与经济学的话题。 一是所有权,二是使用权,三是收入权,四是转让权。 让我略谈这四种吧。

所有权不重要

所有权(ownership right)在经济学不重要,但在西方的法律曾经是重要的。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我研读西方的法律历史时,有点奇怪所有权的讨论来得那么抽象,往往长篇大论,但古时显然比现代重视。 我想到的解释,是会走动的资产在古时比现代重要。 古时,牛、羊等是重要的资产,不同的主人在草原放牧,牛或羊的身上要做上记号,被他人偷了,或大家的牛羊出现了混淆,打起官司,所有权的法律阐释就重要了。 今天,在法律上,所有权的概念不重要。 房子是你的,在政府部门有注册,就是你的。 又或者有人偷了你收藏的画,找到赃物,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是你的,法庭会判归还给你。 又例如我的房子说是你的我无所谓,只要该房子的使用权与收入权属我的。

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没有影响

使用权(use right)重要。 这就是科斯一举成名而又足以传世的浅问题带来的要点:谁有权使用某一个音波频率呢?一块土地可以养牛也可以种麦,但不可以二者兼用,谁有权决定呢?科斯定律说不管土地谁属,只要权利被界定了,土地使用的效果一样,是指使用权。 公海捕鱼,导致租值消散,是指海洋的使用权非私有。 要注意,使用权是我的,但通过合约的安排我可以给你用。 这牵涉到重要的转让权,是后话。

一九八五年,我考查了中国广东的承包合约后建议北京的朋友把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有实例支持这个想法。 上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求学时,我从银行借钱购买了一部小汽车。 当时的合约安排,是银行为法定车主,我为注册车主——借款还清后我才是法定车主。 但当我还不是法定车主之际,我用该车的行为半点影响也没有。 另一个例子是香港的土地,源自英国的传统,到今天其所有权还是政府的,只是使用权属楼主或业主所有。 年期可长可短,只要在到期时有明确的续期法则,使用资源的人对有或没有所有权是没有影响的。 换言之,只要使用权被界定得清楚,所有权不重要。 倒转过来,不管所有权界定得怎样清楚,使用权界定不清麻烦会涌现。 原则上,政府持有土地的所有权,征收土地或役地作其他用途比较容易,对经济有利与否是另一回事。

收入权利界定不清也会出现租值消散

收入权(right to income)是指享受收入的权利,自用或租出给外人也如是看。 法律通常从钱债或欺骗这些方面处理有关的问题,不是洋洋大观的法律。 钱债或欺骗等话题不是收入权的重点。 重点是价格管制、分成率管制,或与资源租值无干的劫富济贫的税务等,一般会削弱收入权利的界定。 说过了,削弱收入权利的界定或多或少会导致削弱使用权利的效果,即是多多少少会出现租值消散。 换而言之,减少甲的收入权利,这减少了的部分要界定清楚为乙所有才可以避免租值消散。 这也是说,在收入的权利上,要避免租值消散,资源使用可以带来的所有收入都要有明确的权利界定:好比一家合股的机构,用股份处理是把收入权全部界定了的。

这里我要再回头略说本卷第二章第八节谈到的效率税制的问题。 政府抽税,会导致收入的权利界定不清而出现租值消散吗?答案是不一定,有两个原因。 其一,有些税其实是租:政府把土地租给你用,你不用不需要付「税」,原则上土地收入的权利可以全部界定得清楚。 其二,算不上是租的税——例如政府抽所得税——可以由政府说明用途。 原则上,国民付税可以视作购买政府的某些服务。 虽然强迫性的购买不及市场购物那样把收入的权利界定得清晰,但原则上抽所得税不一定带来因为收入权利界定不清而出现的租值消散。 政府抽税导致收入权利界定不清——从而出现租值消散——主要源于政府用抽税的方法来把国民的收入再分配。 基本上,旨在把收入再分配的抽税,政府是无从界定这些税收的权利的。 是头痛的问题,我会在分析国家理论时再讨论。

转让权是合约的关键

最后要谈的是转让权(right to transfer)。 此权也,非常重要,原因有二。 其一是转让权的存在是市场合约出现的一个先决条件。 西方的法律书籍对合约法的处理远比其他项目来得洋洋大观——转让权包括的范围甚广也。 其二是人与人之间的资产转让权的存在,必定含意着该资产有私有的使用权与收入权。 倒转过来,资产有私有的使用权与收入权不一定含意着有转让权。 有使用权与收入权但没有转让权的土地,是我个人给古时封建制度的阐释。 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封建土地制的存在是为了要人民或劳动力附地而生。 本卷第五章写国家理论时我会再讨论附地而生的需要。 有人与人之的转让权的资产必定是私产。 我从甲骨文的释文中知道好些是转让合约,所以知道私产在中国很早就出现了。

说到转让权,我要举起自一八六八年的日本明治维新的例子。 明治维新是人类历史上可以大书特书的经济发展,其增长的神速不亚于英国的工业革命——只有中国起自一九七九年的经济改革能把明治比下去。 一九六五年我考查明治维新的发展,得到的结论只有一个重点:在土地既有使用权与收入权的界定下,明治维新把土地加上转让权。 这个新取向促使附地而生的武士道与收入偏低的农民涌到城市去,使经济增长急升。

日本的明治维新与中国的经济改革怎样比较呢?我认为从持久高速增长这方面看,中国胜。 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在改革之前有不堪回首的人民公社与文化大革命,土地的使用权与收入权的界定远没有明治之前的德川时期那么明确。 换言之,中国改革的起点远比日本明治的困难,但国民收入上升的空间也远比日本当时的为大。 在中国,通过农地的转包(转让也)与城市的开放,农民大量地涌进城市始于九十年代后期,只几年工作年龄的农民四个有三个转到工商业去。 明治的土地转让权带来的现象在中国重演,后者人多势众,面对科技先进的世界,从无到有的差距远比明治为大,我身在其中,天天跟进,看得清楚,可谓不枉此生!

本章写合约的一般理论,本节写资产四权,目的是要同学们知道合约要从权利的局限看。 所有权不重要,可以不管。 转让权重要,因为合约要有转让权的容许才能成事。 转让些什么呢?使用权与收入权。 这就带到下节的话题:合约的结构。

(未完待续)

第四节:从合约结构看外部性理论的无知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三章《合约的一般理论》的第四节。)

记得童年时在香港某些商店内见到标示着四个字:「出门不换」。 这是说顾客选了物品,付了钱,交易终结,顾客拿着物品离开商店后,物品有什么不妥商店概不负责。 西方也曾经有同样的安排,称caveat emptor,意指顾客购买时要自己小心,因为出门后商店概不负责。

只一价一量的合约没有结构

今天,西方在保护消费者的法例下,出门不换的生意已成陈迹。 香港也如是,只是中国内地还有出门不换的,虽然没有标示了。 这方面,我不认为西方先进,中国落后,因为同样物品,出门可换与出门不换的价格不同。 如果有选择,我个人选后者——自己的时间费用高,懒得换来换去。 我也认为要保护消费者的是利益团体,挂消费者的羊头,卖自己的狗肉。 证据是昔日的香港,同类的物品有出门可换与出门不换的两种商店,售价略有不同,顾客大可选择。

任何市场交易都通过合约,往往没有写出来。 出门不换的「卖断」合约只有一个价与一个量,是没有结构(structure)的。 物品交易可以有结构,例如分期付款或担保质量的条件等,通常写进合约去。 传统经济学处理的是出门不换的那类交易,只有一价一量。 不仅消费物品如是,生产要素的市场分析也是那么简单地处理:雇用员工或租用厂房等,传统的处理是一价一量──短期或长期是用「一剎那」(one instant of time)的理念处理。 只有一价一量的合约没有结构,合约因而是不言自明的交易工具,传统的经济学绝少提及合约一词。

合约经济学的起源与试管的谬误

「合约」一词今天在经济学常用,始于一九六九年我发表的《交易费用、风险规避与合约的选择》。 上世纪七十年代变得朗朗上口的合约分析起自不少人认为是我触发的代办理论(principal-agent theory),但过了不久就转到博弈理论那边去。 上世纪五十年代,博弈理论在经济学热闹过一阵,主要用于功用量度与寡头竞争的分析,其后失踪。 这理论在七十年代后期再出现,八十年代起热闹,主要是源于一九六九年我提出的卸责问题,一九七二年引进了阿尔钦与德姆塞茨发表的一篇大名鼎鼎的关于经济组织的文章。 再跟着就是威廉姆森的满是「机会主义」等术语的作品。

当年我认为卸责、勒索、机会主义等只不过是说争取利益极大化,说了等于没有说,且无从观察,不是科学应该用上的。 我主张经济学者要深入地考查真实世界的合约。 写佃农分成之后我体会到,如果不考查佃农合约的结构为何,怎样监管,我们无从推测及验证佃农分成与固定租金这两种合约在资源使用上有什么分别。

考查真实世界的合约安排不容易,但万事起头难,只要能深入地考查三几种不同的,跟着的考查就变得驾轻就熟了。 这解释了为什么当一九八五年初深圳政府提供不少工业承包合约的真实版本给我时,我只花几个小时就知道发生着些什么事,明白其中的困难,也知道当时的工业承包漏洞太多,不可以持续,还要修改。 我也注意到当时中国工业出现的层层承包的合约安排,没有感到奇怪,因为在西方及香港早就出现了。 当时我认为,因为工厂是国有,管理是国营,不推行股份制工业承包不会有大作为——这观点后来证明是对的。 当时我可没有想到,层层承包后来被扩张到不同层面的地区那里去,促成我为之喝彩的中国经济制度。

世界复杂,我明白经济理论为什么需要简化世界。 然而,这简化的规则,是无论我们怎样把世界简化,引申出来的理论假说要足以处理复杂的世事才算是过关。 解释过了,我自己选走的路是用简单的理论与概念,但补充着复杂的变化。 这些复杂的变化不可以凭空想象,而是要基于复杂世事的观察才引进理论与概念那边去。 我常用的需求定律与成本概念,其中的复杂变化全部是由复杂的世事翻过来的。 当然远没有真实世界那么复杂,但理论与概念的变化处理得对,一定要反映着复杂世界含意着的简单规律。 理论的简化假设不能与世界的现实脱节。 我曾经例举在实验室作化验,如果指明要用一支清洁的试管,我们不可以用脏的试管而假设是清洁的。

回头说出门不换的一价一量,或二价二量,我明白这是几何或方程式的简化需要,但这样的简化无疑与世界的一般实情脱了节。 合约问题可不是在街上买卖苹果那么简单,虽然买卖苹果也是合约。 是的,在合约这话题上,我认为传统经济学的「试管」假设是灾难。 有两方面。

不知市价与漠视结构

第一方面,传统的分析假设物品或服务有市价。 我们知道在社会中,要获取任何稀缺物品必定要付出代价。 市价是代价,但代价不一定是市价。 其中的主要分别,是市价出现在一个集中的市场,原则上竞争购买的人大家都知道大概的市价为几。 中国人说的「明码实价」是说市价,虽然不是实价也算是市价。 这里的问题是在很多情况下,甚至是在市场中,我们不知好些物品或服务的市价是什么。

一九三七年科斯发表《公司的性质》,其主旨说公司的出现是因为交易费用过高,市场不知价。 这分析不少朋友认为是套套逻辑。 我认为不是,后来一九八三年在自己发表的《公司的合约性质》作了详尽的补充,本章下半部会再补充与申述。 不知市价为何是一个大问题。 我们不可以说不知市价就没有合约。 正相反,因为不知市价合约的分析就出现了有趣精彩的分析。

第二方面,传统的分析一般漠视了很多合约是结构性的。 在街上跟小贩买个苹果,其合约没有结构。 购买汽车的分期付款与担保使用期的合约有结构,但不复杂。 我曾经提到多年前在美国租用电话有长达五百页的合约,源于监管盗用与保护商业秘密,历来没有顾客阅读。 关于秘密的合约一律复杂,不是专家读不懂,可幸在解释行为那方面看不是那么重要。 是的,为了解释现象或行为而考查合约的局限,关于发明专利或商业秘密的回报率很低,我不建议同学们尝试。

租用或雇用的合约一定有结构

然而,凡是牵涉到生产要素的租用或雇用——例如租用厂房或土地,或雇用劳动力——有关的合约必定是结构性的。 这类合约不仅普及,而且对经济整体的影响重要。 说这类合约必有结构,因为厂房(或土地)的主人,或劳动力的拥有者,不是把资产整体的使用权利卖断,而只是出售一段时期的使用权。 厂房可以被破坏,土地可以因为使用不当而贬值,劳动力可以言而无信,而雇主与被雇都不知对方怎么样想。 各有各的利益需要维护,在合约订下的有效日期之内双方都要为自己的利益谋取保障。 这样,只一个价一个量的指定不足够,有结构的合约就出现了。

在约定的期限内,合约结构针对的永远是使用权的转让与界定,以及收入权的分配。 这是在上节我先分析资产四权的原因。 资源的使用与收入的分配是经济学传统的两大项目,可惜这传统漠视了合约的结构而变得漏洞百出!除非资源的转让一律以买断、卖断的合约成交,牵涉到有期限的使用权转让的合约普及,传统还是以一价一量的方法处理是太不成话了。 忽略合约结构的分析当然满是问号:公司何物是问题,市场何物是问题,失业何解也是问题。 经济学者对解释世事真的没有兴趣。

风俗礼仪是合约结构的一部分

同学们容易想象,如果一张租用或雇用合约真的要详尽地维护雇主与被雇的各方面,该合约会是长得近于无法写出来。 另一方面,从中国的古文物中我们知道,租用或雇用的合约在发明汉字前就出现了。 我们怎样看古时的合约结构呢?我的看法,是风俗礼仪的发展、宗教道德的教导,皆协助了不言自明的合约的履行。 源于英国的普通法(又称不成文法),也广泛地协助及界定了合约双方需要履行的责任。 好比普通法说,除非白纸黑字地写明,租用房子的住客可以在墙上挂画,但不可以把墙拆掉。 居住使用通常会损害房子的行为普通法容许,过分的损害不成,什么算是「过分」由法庭判决。

普通法是依照过往的案例作为判决的准则。 此法在判案时可改,弹性比风俗礼仪等为高,可取;但因为牵涉到要追查很多旧案例,官司的费用也较高,不可取。 一正一负,我们要怎样取舍呢?我认为在传统的以农业与手工艺为主的经济下,变革的需要不多,风俗礼仪较优;说到工业与科技的急速发展,转变频繁,以法律官司处理为上也。 在曾经是东方之珠的香港,法庭的判案是西方的法律与中国的风俗一起并用的。 风俗与法律是市场合约结构的一部分。

本章第二节写约束竞争这重要话题时,我提到:

「所有风俗、伦理、宗教、礼仪、法治等皆有约束竞争的含意,皆可作为合约看:或明或暗,或自愿或强迫,一律含意着互相同意的约束。 当然不是市场物品交易的那种合约,但互相同意的安排必定含意着某些权利是交换了。」

社会风俗处理外部性

这就带来本卷第二章第四节写那所谓「外部性」(externality)的胡闹。 基于一九七○年发的《合约结构与非私产理论》,我指出那些所谓无效率的外部性的变化层出不穷,分门别类是胡闹的无聊玩意,而经济学者是过于热衷于改进社会了。 这里要说的,是在社会的多人交往中,有意或无意间一个人的行为会影响他人,而这些影响对他人有利有不利,说是外部性,需要政府干预,只不过是说这些影响没有通过市场以市价成交。 有什么奇怪呢?政府怎可以干预那么多?交易费用或干预费用由谁支付呢?

这里提出的合约概念是广义性的。 市场运作的费用不菲:因为交易或讯息费用的存在无数的事项我们不知价。 然而,没有市价的合约不等于合约不存在。 我在街上无意间碰了你一下,说声对不起,你报以一笑,是一种合约形式的成交。 虽然没有市价,约束着我和你的行为是社会上的礼仪,或是风俗习惯,你和我都可以不遵守,但社会不会优待没有礼貌的人。 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无数行为皆以礼尚往来处理,何来外部内部之分了?

这里要注意,我在上文说的关于市场合约的条款没有写得齐备,要由风俗、礼仪、普通法等作补充,这些补充当然也是约束,其实也是合约结构的一部分。 我们不可以不考虑这些补充而能真的明白市场合约的运作。 那些「偷」了我(一笑)一九七○年发表的关于合约结构的思维的众君子,写出数学方程式洋洋大观的「不完整合约」(incomplete contract)的论著,建议政府要干预这里那里的,是令人尴尬的学问了。 至于说一声对不起换得一笑的回报,也算是合约,因为是有风俗与礼仪约束着竞争才出现的互相同意的权利交换,但没有市价,也算不上是有结构性的合约。 当然,我们的社会还有盗窃、抢劫、互相残杀等不幸,扰乱了社会的秩序——从广义的角度看属毁约。 说过了,人类久不久有自取灭亡的倾向。

纵观人类的历史,我是倾向于认为风俗礼仪等属于文化发展带来的习惯或局限,补充着市场,且时日以世纪算,大致上对市场的经济有助。 问题是这些局限约束不容易改,往往增加了经济结构需要急速转变的麻烦。 好比中国昔日的家庭制度,以农业与手工业为主的,受到西方的影响而要转到工业与科技那边去,三从四德的传统应付不了子女们要离乡别井,引进以类似西方的法律治国搞了不止百年,今天看满是不堪回首的故事。

以隔离理论看共用品

最后,我要回头略说《科学说需求》第八章分析「共用品」这个话题,因为牵涉到的算价与不算价的情况,跟这里分析的不知价与外部性有雷同之处。 共用品(public goods)本来是经济学的大难题,但二○一○年的一个晚上,灵机一触,我把整个难题解通了。 同学们要回头再读该章,这里只谈与外部性有关的那部分。

一个生产者出售物品,要把顾客隔离才可以收费!出售苹果,不付钱的人拿不到,因为苹果是私用品,不付钱不可以占为己有——这就是隔离。 听钢琴演奏,多人可以一起共听,收门票是把不买票的隔离。 这里的问题是差不多所有的物品或服务,在不同的比例上是捆绑着私用品与共用品的特征。 私用品的一个主要特征是有隔离之效。 这样,出售者会以私用品那部分出价收费,而共用品那部分的价值是捆绑着「私用」那部分,把后者之价提升。 看我在《科学说需求》提出的例子吧:

「严格地说,差不多所有物品都具有共用品与私用品的性质。 例如欣赏钻石是共用,戴钻石是私用。 这样看,钻石的成交也是一种捆绑销售。 市场一般偏于以私用特质的量度作价及量,因为比较容易隔离不付价的享用者,不像钢琴演奏那样,要用验票员守在门口。 这是说,钻石以克拉量作价,欣赏的共用所值是算在该价之内。 也有好些情况,因为共用品的性质存在,有价值的物品或服务难以量度,或无从隔离不付费的享用者,市场交易就谈不上。 同样,一个苹果可以吃(私用),也可以看(共用)。 这里的要点是:除了上文提到的「隔离」与「捆绑」这两个协助收费的法门,私用品的需求定律可以不言自明地包含着共用品的利或害,但这些共用的质与量要假设不变。

「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在街上走,打扮得像仙女下凡,众人看着 ,开心过瘾,是共用品的享受了。 为什么收不到钱这个美人还要花巨资及时间来打扮呢?这里的要点是:一个打扮得像鬼火似的女人,目的是把共用品捆绑着自己,从而提升身价,跟钻石因为光泽高而升值的道理是一样的。」

同学们不要问老人家这个貌美如花的女人出售的是些什么(一笑)!上述可见,说共用品有收费困难、需要政府干预的老生常谈,是源于经济学者把问题看得不够全面,其实收了费他们也不知道。

还有一个有关的同样令人尴尬的要点:

「再加一个要点吧:传统的市场需求曲线,一般是个别需求曲线向右横加。 这是私用品的处理(共用品是把个别需求曲线向上直加),可不是因为共用品的性质少有,而是因为有『隔离』费用,市场喜欢以私用品的量作价。 换言之,经济学者做对了也不知何解也!」 因为问题重要,我要再说钻石与门票这两个各走一端的例子。 钻石出售量度克拉、切工、色泽与瑕疵,四者皆私用性质,皆算价,虽然这些与「夺目」有关系,但夺目本身是共用品,不能把观者隔离,无从算价——夺目所值算进了上述四者。 听音乐演奏的门票呢?本身毫无价值,被采用只是为了隔离不买票的不能享受属共用品的演奏。 捆绑着演奏,私用的门票的市场需求曲线是个别顾客的需求曲线向右横加。 世界多么有趣!

(未完待续)

第五节:履行定律与选量作价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三章《合约的一般理论》的第五节。)

做学问有时要执着严谨,一丝不苟;有时要随意挥洒,松弛一下。 为了趣味我们有时不需要那么严谨。 好比在经济学上我创立了不少「定律」——类聚定律、欺骗定律、收藏第一定律等——皆为兴趣自娱,是否重要自己不管。 创立定律不难:掌握着需求定律与成本概念,观察世事,找到一些现象规律,认为不会错,过瘾新奇,定律就推出来了。

这里要提出的「履行定律」是比较严谨的学问。 简单的,但有不简单的解释用途,而且走深一点变化多。 首先要说的,是我对「量」的阐释,以及「量」与「价」之间的微妙关系,是自己比较满意的在价格理论上的一点贡献。 同学们不妨先回头重温《科学说需求》第五章第七节,写《何谓量?》的。

监察费用的规律

履行定律说什么呢?最简单的说法,是如果物品或生产要素指定是以某量作价成交,购买的人需要付出的监察或监管费用会因为该量被算了价而下降,但没有被量度作价的其他量的监察费用会上升。 履行定律的主旨是:任何市场交易,因为交易或讯息费用的存在,个人争取利益会出现不履行承诺的行为,或言而无信,甚或瞒骗,但量度了而作价的量,出售者会倾向于履行协议,因为量度费用(也是交易费用)是付出了的。

好比上节提到钻石交易,今天被量度了而作价的「量」有克拉(即重量)、色泽、切工与瑕疪四项。 但如果只算克拉作价,不量度其他,购买的顾客一般不用担心克拉之量不足,但其他三项不管出售者怎样说得天花乱坠,因为没有度量算价顾客的考察费用一定是提升了。 我们知道,今天,有了科技的协助与专业的准则,钻石不仅量度四方面,皆算价,而且有名堂机构出证书写明每项的质量——买一粒钻石是买四个价的组合。

更为普遍的监察或监管麻烦出现在生产要素的交易。 例如雇用员工,如果以工作时间算工资,员工报到与下班的时间被量度了,老板不用担心在时间上员工不履行合约指定的。 员工的时间可不是产品,以时间算工资是因为时间的量度费用低,其概括的生产活动范围广。 但员工出现的时间只是产品的委托(proxy)之量,老板因而不能不监管员工的工作表现了。 倒转过来,如果员工以产品的件数算工资(称件工,英语称piece-rate),老板不用担心件数不足,但因为员工偏于加速增加件数,粗制滥造,产品的质量如何则非监管不可。

被量度而作价的量,出售者倾向于履行合约,其监察费用因而下降;没有被量度作价的量,出售者倾向于不履行合约,其监察费用因而上升。 我称之为履行定律(The Law of Contractual Performance)。 有趣而又重要的问题是在市场竞争下,购买与出售的人会选哪量作价呢?

市价的出现不容易

让我们先退后一步,把问题看得广阔一点。 首先要说的,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见到农产品有市价,不会想到此价得来不易。 农产品市场有数千年的历史,而在中国也得到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协助。 但我们不要忘记,在开放改革之前,只因为政府这里那里干预,神州大地有三十年的长时日农产品没有真实的市价。 我们也不要忽略,在自己家中所有的用过一小点的旧物,大家一律不知价。

我曾经几番提及,在无数决定竞争胜负的准则中,市价是唯一不会导致租值消散的。 这是因为出价购买的人要先有产出,赚到钱,即是为社会作出了贡献,才可在市场出价购买,不需要搞什么关系等牵涉到租值消散的行为。 但这是指物品或资产的价格在市场形成或出现之后的情况。 然而,市价的出现不是没有成本或费用的。 政府干预不论,这些成本是交易费用,本身取代了物品或资产的租值的一部分,原则上可以作为租值消散看。 毫无租值消散的情况是指交易或制度费用是零,在人类的社会中没有这样的情况。

市价的出现,社会需要付出费用代价。 再撇开政府的干预不论,在竞争下,市场一般是朝着增加租值的方向走。 这不是说要把交易费用减到最低,而是在市场竞争下,租值极大化需要物价与交易费用有最大的差距。 这里我要用这个理论框架来解释以量作价中的「量」的选择。 分几点说吧。

比率不变容易量度

第一点。 让我回头再说钻石这个大家熟知的例子吧。 说过了,钻石出售量度四方面,皆算价,而这四方面可作四个不同的「量」看。 很明显,量度克拉(重量)的费用最低。 如果四项的比率永远固定不变,市场当然只选克拉量度,不量度其他三项。 只选克拉是因为此量的量度费用最低。 但如果四项的比率不同,各有各的价值,只量度克拉,监察其他三项的质量会出现麻烦。

所有物品皆钻石

第二点。 所有物品或资产的量或质量跟钻石一样,有多方面的价值(或负值)要考虑。 如果不同的「量」的比率永远不变,那么只选其中一种——量度费用最低的——就解决了选量作价的问题。 不止此也:只要物品或资产的不同的「量」的比率不变,为了节省量度费用出售者大可选一个委托之量来量度作价,而这委托之量的本身是毫无价值的。 例如购买维他命丸以每瓶作量算价,但瓶子的本身可不是维他命。 我们只是假设瓶外贴着的多种维他命说明是说真话——这是含意着不同的量的比率相同,因为瓶子加大内里的维他命丸也按瓶子的大小比率上升。 量度作价的是不能吃的瓶子,履行定律说瓶量一定对,但瓶内究竟是些什么我们不敢赌身家。

聘请员工最麻烦

第三点。 说到委托量这个有趣话题,经济学最重要而又头痛的是雇用员工或劳动力以时间或日期算工资。 不是聘请消闲的伴侣,而是为了产出,但员工时间的本身对雇主是什么价值也没有的。 用时间为量作价主要是因为容易量度与容易监察,但员工的产出表现如何,监察与衡量不仅费用高,加上健康、品性、智商等问题,牵涉到的合约结构往往很复杂,带到奖金、分红等的其他量度的准则去。 我只能在本节过后及分析公司或机构时略说——劳工或人事话题深不可测,是另一些专家的工作了。

选量作价的原则

第四点。 选量作价,这里提出的履行定律说选中的量会减少该量的监察费用。 量度费用重要,监察费用也重要。 另一方面,作价之量的选择,对物品或生产要素的用途有广泛概括性也是重要的考虑。 我认为以时间算工资的合约那么普及,不仅因为量度时间的费用低,而且时间对被雇的人的产出活动有广阔的概括性,雇主于是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升时间之外的监察或监管的费用。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机构或公司内的高级职员或经理,从产出贡献的相对上看,他们出现的时间不是那么重要。 因此,他们的雇用合约少算工作时间,多算对机构生意的贡献。 他们的合约偏于长期,着重于项目的成绩,于是引进分红、分股等条件。

结语

传统的经济学奇怪地没有分析我认为是不可忽略的「选量作价」这个问题。 这失误看来是起于马歇尔的传统或明或暗地假设交易费用是零。 但我说过,如果交易费用真的是零,不会有市场。 市场是一个制度,而制度的出现当然要讲交易或制度费用了。 本节提出的「履行定律」是基于量度与监察费用的存在,即是把交易费用摆出来,放进市场去。 凭着这定律我们可以看到不少传统没有注意到的问题,有趣的。

(未完待续)

第六节:按件数算工资与收入分配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三章《合约的一般理论》的第六节。)

让我转到雇用劳动力或员工那方面去。 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大话题,不仅因为监管员工的费用高,也带到市场分离、公司性质、失业原因等有趣的现象去。

本节我先论件工(即按产品件数算工资),下节说小账(小费)。 这两种合约经济学很少提及。 件工重要,不是因为在社会经济中有着了不起的位置,而是对经济「学」的推理思考有着关键性的协助。 我自己从考查件工的运作中学得很多。 西方的经济学者有发表过关于件工的文章,但这些作者对真实世界的件工安排与运作近于一无所知。 另一方面,小账合约怎样看也不重要,选之讨论是因为变化多,也牵涉到风俗习惯那方面去,趣味是有的。

伟大夫人的失误

我把件工放在一个特别的位置,因为那是唯一的直接量度员工的生产力的合约安排,好些问题可以看得比其他合约清楚。 让我从已故的英国大师鲁宾逊夫人说起吧。 夫人分析时间工资采用效率单位(efficiency unit)。 这与天然单位(natural unit)不同。 天然单位是一个小时算一个,一天算一天。 效率单位是一个小时的工作,甲产出二,乙产出四,那么同样一小时,甲算一个单位,乙算两个。 当然,如果甲与乙的生产力完全一样——所谓同工同酬——效率单位与天然单位是没有分别的。 这是传统经济学的不言自明的假设——这传统因而不分「效率」与「天然」。

夫人无疑是个伟大天才,但她想错了,之后的学者于是跟着错。 错在哪里呢?依照夫人的想法:如果每小时甲的产量是一百,乙的产量是二百,乙比甲多一倍,工资也因而高出一倍。 化作件工,产品以每件算工资,二元一件,甲的时薪是二百,乙是四百,后者也是前者的一倍。 对吗?不对!不对是因为工人操作需要老板提供厂房及机械设备,而这些设备有成本,需要有租值的回报。 撇开设备的损耗或折旧不论,如果每件产品的设备租值是二角,那么每小时甲对租值的贡献是二十元,乙的租值贡献是四十元。 然而,在市场竞争下,甲与乙的租值贡献要看齐才能达到租值极大化的均衡。 这里的含意是在竞争下甲的件工工资或要下调,乙的或要提升,或二者的合并,才能达到租值贡献看齐的租值极大化的均衡。

产量比率与工资比率要分离

上述的分析解释了为什么在件工安排下,生产力较高的员工会获配置质量较优的机械设备,而在一段指定时间内员工的产量超越某件数会获得奖金。 另一方面,如果一家工厂把部分工作发放出去给山寨或家庭产出,提供材料但用外间的设备,以件数算,每件的工价在外间的一定比在厂内的为高。

不仅件工工资这样看,时间工资也要这样看:一厂之内,生产同样物品,机械等设备的成本不菲,为了争取租值极大化,在比率上,工资的分离会高于工人生产力的分离。 这也是竞争带来的结果。 原则是这样,虽然在实践上人事关系不易处理,也有不可漠视的量度及监察费用,而更麻烦是工会与政府的劳工法例的左右了。

边际产量下降再阐释

这就带到一个不浅的问题,如下的分析同学们要读得用心了。 我们问:经济学传统的「边际产量下降定律」是错了吗?答案是这定律没有错,但要看使用的人怎样阐释。 在《收入与成本》第六章第三节分析老师阿尔钦对生产成本的贡献时,我指出阿师提出的「赶急平均成本上升」这个建议不仅重要,而且是源于边际产量下降定律。 阿师的「赶急」思维牵涉到这定律之外的好些其他因素。

作为阿师的入室弟子,取经之后我偏于集中在边际产量下降定律的本身想,在《受价与觅价》第六章第四节写《边际成本的挤迫效应》时,我指出没有挤迫边际成本曲线画不出来。 「挤迫」是纯从边际产量下降定律引申出来的变化,而我可能说得不够清楚的,是边际成本的上升(即是边际产量下降)不是挤迫的本身,而是挤迫程度的增加。 传统的边际产量下降是基于某些生产要素之量增加某些不增加,或不同生产要素的上升比率不同。 我认为如果没有挤迫——即是所有生产要素皆有某程度的闲置——边际成本曲线画不出来,即是边际产量下降定律不能成立,不管不同的生产要素的比率为何。 这里要补充:如果只有一种生产要素(例如员工)没有闲置,其他皆有,边际成本曲线画得出来,但因为是一条平线,边际产量下降定律也不能成立。

从新角度看收入分配

有了上述的边际产量下降定律的阐释,我们可从一个比较新奇的角度来示范为什么一个工人的生产力比其他的高出一倍,这个工人的时间工资或件工工资会比其他的高出不止一倍。 假设一家工厂雇用一百个员工,所有设备刚好没有闲置。 现在该厂增加二十个员工,设备没有增加,挤迫出现,每个员工的平均及边际产量皆下降了,受到边际产量下降定律的左右,但总产量还是上升了的。

假设增加二十个员工后不再增加,每个员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再分配,每个一样,比员工没有增加之前少,但可以操作。 因为挤迫程度不再上升,每个员工有自己的规定设备,只要员工不疲倦,不断地产出不会受到边际产量下降定律的左右。 他的工作时间增加带来的平均产量曲线是平线,边际产量是同一平线,没有边际产量下降这回事。

上述可见,传统对边际产量下降定律的阐释忽略了两处,或应该言明。 其一是这定律定要从一个生产组织的整体看,不要从个别参与的成员看。 其二是这定律不是基于挤迫的本身,而是基于挤迫程度的上升——即是说要从动态那方面看。 另一方面,说到工人生产力的增加与收入的回报,我们却要转到「静止」的状态才容易看得清楚:同样时间,一个件工工人的产量上升了一倍,如果收入只跟着上升一倍,算进设备成本产品的平均成本是下降了。 工人之间对设备租值的贡献要相等才能达到租值极大化的均衡,所以生产力较高的如果不用可能引起纠纷的增加按件工资,引进奖金是需要的。 件工如是,时工也如是。 个别件工提升件价看来比时工提升时薪容易引起纠纷,以奖金处理件工可以息事宁人。

新理念要再解释

上述的分析用了一些新角度,我恐怕同学们读不懂,要再解释。 不是深学问,但跟传统的看法不同,同学们可能不习惯。

这分析牵涉到一个浅问题,答案是浅的,但因为要与传统的边际产量理论融合就变得有点复杂了。 浅问题是:如果一个员工的生产力倍升,他的收入会否倍升呢?传统的答案,从鲁宾逊夫人的效率单位看,是会倍升。 假设效率单位与天然单位相同,以天然时间算工资也有倍升的效果。 然而,当我们把产出化为件工,以产品的件数算生产力,看得清楚一点,得到的答案是因为有机械等设备的存在,老板要争取租值极大化,在竞争下,员工的生产力倍升他的收入会高于倍升。

要证明这个高于倍升的逻辑推论容易,前文的假设数字是清楚的。 困难是我们要证明这个高于倍升的论点与传统的边际产量理论没有冲突:我们要证明「高于倍升」是这理论的一个含意。 这证明不容易:原则上可用几何或代数处理,但颇为复杂。 我于是想出转换一个角度看。 意外的收获,是这新角度让我们看到传统的边际产量下降定律的一些新含意。

老生常谈,经济学有一个边际产量下降定律(The Law of Diminishing Marginal Productivity),环绕着这定律的是一个边际产量理论(Marginal Productivity Theory)。 最简单地看,这理论的核心是说:以时间工资雇用员工,这工资要与边际产量的市价相等,从而达到老板的设备租值的极大化。 当然,这理论可以搞出很多变化,尤其是在生产函数那方面,到今天很有点花多眼乱了。

然而,我们这里提出的只是一个浅问题,杀鸡用不着牛刀。 一个员工的产量倍升,其收入会怎样呢?高于倍升是明确的答案,但传统的边际产量理论要怎样推出呢?用函数处理当然可以,但要证明是源于边际产量下降定律的约束不容易,何况方程式一般没有经济内容。 我想到的方法,是把该定律再阐释,然后分四步推理。 第一,把边际产量与平均产量的曲线翻为边际成本与平均成本曲线——这是本科有教的。 第二,从个别员工看,有了指定的设备配给,边际与平均成本曲线是同一平线——即是从个别员工看边际产量不会因为增产而下降。 第三,一个员工的生产力增加,包括设备成本这平线向下移动,使产品之价与平均成本之间的差距增加。 这差距的增加代表着设备租值的增加。 第四,员工的生产力不同,因而各有各不同的租值贡献;但这不是总租值极大化的均衡。 为了争取租值极大化,在竞争下员工之间的租值贡献要看齐,老板当然高兴,生产力提升的百分率因而会低于员工收入提升的百分率。

从历史传统到不堪一击

件工这种合约安排当然不是中国独有。 英国十八世纪的工业革命之前盛行的putting-out制度——即是商人判给家庭或山寨产出——主要是用件工制。 那震撼历史的工业革命主要源于纺织机增加了两项发明——flying shuttle(1733)与spinning jenny(1764)。 该机变得庞大,需要专人维修,也需要多人集中合作,有规模的工厂就替代了家庭或山寨。 然而,我们今天知道,无论工厂怎样庞大,原则上内里的工人的产出是可以按件数算工资的。

也是原则上,所有产品皆可全部以件工处理。 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香港,有些衬衫整件的不同部分——从剪裁到上钮——皆各有各地以件数算工资。 另一方面,因为交易费用过高,好些产出活动不能以件工处理。 过于零散而又变化多的工作难用件工,例如一个女秘书的多种琐碎操作。 多人合作时难以划分贡献的情况难用件工。 件工重视监察产品质量,而质量容易有争议的——例如设计——难用件工。

一九六九年在香港跑厂考查件工合约时,我重视接单工厂收到新订单,其产品的设计屡有转变,每件新产品的每部分的件工要怎样算工资呢?得到的答案有几方面。 第一方面,新产品的每部分通常有相近的前车可鉴,略作调整不难找到劳资双方同意的件工工资。 第二方面,没有前车可鉴或可鉴远为不足的新产品,当年香港的工业有些「动作」专家,计算某产品的某部分需要有多少个大的及小的动作才能制成,而市场提供着时间工资的讯息,件工所值不难算出来。 还有是件工的工资可以调校:操作了几天工人认为太低可由一个代表与老板洽商。

件工这种合约安排不容易出现失业。 老板收到订单,遇到不景时大可把数据摊开来与员工洽商,每件的工资所值容易算出,有说服力,接不接单劳资双方可以商量。 更重要是件工这回事,多有多做,少有少做,向上或向下调整是远比时间工资容易了。 当年我见过一些件工工人在一段时期跑几家厂:东家不够工作暂跑西家也。

有利也有不利,件工的安排遇到工会或政府的劳动法例可以变得很脆弱,不堪一击。 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因为推行最低工资,件工立刻遭淘汰:工作较慢的选取最低工资,较快的转开慢车也。 今天的中国,因为劳动法的左右,件工主要是在劳动法管不着的山寨小厂存在了。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由高通胀急速地转为通缩,楼房与其他资产之价暴跌,但经济增长还可保八。 这是奇迹,而我认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中国的劳工合约的自由程度之高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 制造行业的件工安排那时普及,要是有今天的管制劳工合约的法例,后果不堪设想。

(未完待续)

第七节:小账的变化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三章《合约的一般理论》的第七节。)

小账又称小费,而广东俗语更有几个其他称呼。 我最欣赏是香港的一些老人家还应该记得的「金梳」一词,是英语come shore(抵岸)的谐音。 源于鸦片战争后,西洋鬼子群起乘船抵港,岸上的苦力就是这样叫,而跟着食肆的侍应也这样叫了。 (后来「金梳」又以谐音翻为英语cumshaw,杀进英语字典,解作赏钱。)小账西方称gratuity或tips。 有三类:自愿、强迫、竞投。 自愿的小账是大家熟知的到餐厅进膳或到宾馆住宿给服务员的,是多是少由顾客决定。 强迫是硬性地在价单之上加一个百分率,通常加十或十五。 西方称服务费(service charge)。 有点怪,因为服务费已经算进餐价或房价,怎么再加呢?

竞投小账源于订价偏低

我要先谈「竞投」这项小账。 没有什么值得多谈,因为少人注意,要顺便一提。 一九七八年,老师阿尔钦访港,在街上见到计程车招之不停。 摆明是空车,但一律不停,问我何解,我教他双手各出一指,打个「十」字,车会停下来。 果然灵光,阿师回美后把这件琐事几番跟朋友说了。 原来当时香港的计程车供不应求,用两指打个「十字」是说在计程表之价上补加十元小账。 这是竞投的小账了。

也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日本东京的计程车也供不应求,也是空车招之不停。 那里用的手势是姆指向下摆动,其意是说不要管旗下的计程表之价,可以另议。 东京的方法比香港的较有弹性,而据说外来游客的另议价一般比本地人为高。 这是竞投。 类同的现象,是在大都会的什么名牌食肆,全满时等位的顾客多,你找到经理,悄悄地把一纸百元钞票塞进他的手中,必有奇效。 这也是竞投,暗标是也。

上述可见,竞投的小账出现是源于法定的价格偏低,或是价格不能及时调高。 为竞投而付的小账是价高者得的市场现象。 至于香港政府当年为什么不多发放计程车牌照,说来话长,也不好说(一笑),但读者可从港府今天频呼楼价过高但不多放土地那方面想。

自愿小账有私产与共产之别

转谈顾客「自愿」的小账吧。 上述的竞投也是自愿,这里不同之处是没有供不应求,顾客用不着在竞争下把小账提升。 同学要注意,价高者得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但这里说的自愿小账是顾客可以不付,或付多付少随君便的那种。 原则上,这种小账的出现是要让顾客判断服务的质量如何,事后才付,又或者像进宾馆房间那样,先付一点小账可期望较佳的服务。

我要从美国的餐馆说起。 西方的顾客到餐馆进膳,朋友之间各吃各选择的菜式,各付各的账,而膳后也各付各的小账了。 这就带到我称之为「私产制」的小账安排。 在这安排下,每个餐馆的服务员或侍应各有被指定的桌子,凡被带到某桌号的由该桌的侍应负责,顾客膳后各有各的把小账放在桌上,全部归该桌的服务员所有。 侍应一般不会分给老板,但往往要分一点给传菜的(称busboy)。 可以不分,或分很少,所以传菜的时间工资有时是在职位较高的侍应之上。 有些高级餐馆,或极为热闹的高档次酒吧,侍应的小账收入高得令人羡慕。 这样,因为政府有最低工资的规定,老板不能不付,在侍应视最低工资如粪土的情况下会出现见不得光的向经理购买职位的情况。

吃中国菜的小账安排不同。 餐馆生意不佳或通常只几个顾客一桌的情况还可以用小账私产制(美国的中菜餐馆如是),但遇到生意兴旺而又常见多人一桌的就要转用小账共产制了。 几张大桌同时出菜,又或者多张小桌一起全满,吃中国菜是难用小账私产制的。 这是因为同桌的人吃同样的菜,而每客吃的菜式又远比吃西餐为多,侍应分桌界定小账私产制的服务成本会远比吃西餐的为高。 换言之,中国人一起进膳是共产的吃法,一道菜传出,上有记号,传到某桌,在邻近的侍应就把菜放在桌上,然后转到其他的桌客去。 吃是每碟菜一桌共吃——有筷子的发明——传菜与侍应是多桌共用,顾客付的小账因而不能不作为侍应共同拥有,先集中在一起交到老板或经理手上,然后摊分。 老板或经理偷取侍应的小账偶有所闻。

这就带到一个有趣的问题。 水平相若的食肆,文化风俗也相若,私产小账与共产小账相比哪方面的小账会比较高呢?我的推论是私产的较高。 理由是在小账作为私有的安排下,侍应是较为集中于服务他或她分配了的桌子,可跟顾客多谈几句,没有像共产制那样分散开来招待。 顾客因而比较容易地记得侍应,有点交情,付小账时会较为慷慨。 支持这观点的证据是在一些吃中国菜的餐馆中,一家之内,有多桌的大厅,也有只一桌的房间,后者的小账通常在单价上有一个比前者较高的百分率。

刀叉会影响风俗吗?

另一个有趣的话题是我不能肯定的。 西方用刀叉的食法、个人自选的菜式、各自付餐费与小账的传统,可能影响了在风俗上西方的人与人之间的钱算得比中国的清楚执着。 例如读书求学西方的子女们可能要向父母借钱。 是的,在西方,几个朋友在路旁买咖啡往往各自出钱。 逻辑是刀叉的食法影响了各自买咖啡,不是各自买咖啡促成使用刀叉。 这里的困难不单是过于简化风俗——虽然风俗的判断一般要从琐事看——而且在西方的家庭中进晚膳,用刀叉,但桌上的食物是大家一起分享的。

我不怀疑上述的自愿小账的出现有风俗习惯的成分。 作为约束行为的局限,风俗不容易处理。 说这是因为风俗那是因为风俗很容易是套套逻辑,说了等于没有说。 我们因而要客观地找寻否决风俗的行为。 在美国时,我曾经几次在四顾没有居住人家的公路上光顾名牌连锁食店时,问侍应他们的小账大约是单价的百分之几。 答案一律是百分之十至十五之间。 这跟在人烟稠密的市区的同牌食店完全一样。 不可能毫无风俗的约束,因为没有住家的公路,顾客光顾食店后一般在很长的时日不会再光顾,给或不给自愿的小账对顾客的预期服务完全没有影响。 不算进风俗,我们不容易解释为什么同牌的食店,小账的百分率在公路的与在闹市的完全一样。

小姐主人也

我也曾注意到,在飞机上的空中小姐不收小账。 一位熟知客机行业的朋友向我解释,说空中小姐有空中女主人(air hostess)的称呼,而主人不能收小费。 言之成理。 日本的餐厅也不收顾客自愿的小费,得到的解释是那里的风俗文化认为招待得好理所当然,给小账是把他们小看了。 也言之成理。 那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日本的经济如日方中,不知今天怎样了。

强迫小账是档次宣言

现在转谈强迫或硬性的小账。 其实有调校的空间,只是出售者加在账单上,西方称服务费。 算不算是小账可以商榷。 二○○二年写《制度的选择》的初版时,有一节题为《小账安排深不可测》,是为这种毫不客气的小账才这样说。 后来我作了点考查,理解多一点,知道解释的困难源于变化多,有好几种因由。

让我从宾馆(又称酒店)说起吧。 顾客给服务员自愿小账之外,好些宾馆说明在房价之上还要加百分之十或十五(见过最高是加十八)的服务费。 奇怪,因为服务费已经算进房价之内,为什么还要再加呢?这里我注意到两点。 其一是这种硬性附加的服务费只是档次较高的宾馆才有,档次低的没有。 其二这种强迫性的附加大约起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较早之前没有。

我于是想到如下的解释。 不是顾客自选的附加服务费是代表着档次较高的一项「宣言」——虽然宾馆提升房价已是档次较高的提示,但附加一项强称为服务费的有较为明确的档次表达,而不同的宾馆往往附加不同百分率是意图表达自己的不同档次。 至于这附加的习惯起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我认为是源于当时日本的游客急升,使世界各地增加了不少宾馆,档次的层面变化是大幅地增加了的。

硬性服务费与服务无干

上述的解释是猜测多于科学:我没有机会推出严谨的假说而加以验证。 我只靠随意的观察来支持那样的解释。 宾馆收到的附加「服务费」有没有特别界定的用途呢?有的,有三方面,皆与服务无干。 一是作为宾馆的管理阶层的分红所用;二是如果生意不景,宾馆本身或其老板可看为正常的收入,不分或少分出去;三是如果遇上会议的需求,房间数量够多的,在议价时这附加的服务费可以减除。 一九九七年作美国西部经济学会的会长时,我要参与他们的年会选择地点与宾馆的讨论。 该会员多势众,因而让我知道每年与宾馆议价后不仅没有附加服务费,且还可压低房价。

转到餐馆的强迫性的附加,我知道通常是加单价的百分之十,也是餐馆自己认为是档次较高的。 我的解释是跟上述宾馆的一样,不同之处是遇上多桌的大酒席宴会时,要压低菜价可没有宾馆压低房价那么容易。 究其因,是宾馆有空置房间时其机会成本近于零,但餐馆的材料成本一般在菜价的百分之三十与四十之间,加上水、电、煤气、临工等可达百分之五十。 餐馆与宾馆一样,较高档次的在强迫附加之后可还有顾客自愿交给服务员的小账。 在餐馆而言,这双层增收香港最普及,可能因为香港的食客比较消息灵通,知道餐馆的侍应是与强迫的附加无缘的。

我搞不清楚硬性的强迫「小账」是先出现于宾馆还是先出现于餐馆。 如果「日本游客」之说是对的话,宾馆应该先拔头筹。

(未完待续)

第八节:交易费用与市场分离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三章《合约的一般理论》的第八节。)

写到这里同学们应该有足够的合约概念来让我转到较为复杂的层面——转到公司(私营企业机构)与市场等层面。 有趣的,但因为变化多同学们可能不习惯。 我分四步由浅入深地解释。

第一步:桃花源有看不见的手

想象一些以农业为主的小村落,农户拥有自己的土地与人手。 各户把耕耘收获拿到市场换取其他农户的产品及手工艺品。 可以没有货币,物品交换的比率是市价。 没有政府干预,言而有信的市场交易有风俗礼仪的支持。 风俗礼仪也界定土地与劳力皆为个别农户所有。 有议价的行为,而在竞争下物品交换的比率——即市价——被厘定了。 界定产权的风俗礼仪要付出培养文化与教导后辈的费用,竞争议价有讯息费用。 这些是制度或交易费用了。

上述情况我们要注意三点。 其一是在市场换物可以看为购买物品,也可以看为购买土地与劳力等生产要素的贡献——二者一也。 其二是略转角度看: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是同一市场,分不开。 其三最重要:物品交换之价一方面代表着各家各户的收入分配,另一方面是指导着各家各户的资源或生产要素的使用。 市价于是有双重作用:决定各家各户的收入;传达着资源使用的讯息。 没有政府,用不着中间人,只是由价指导,而这就是斯密说的无形之手了。 跟斯前辈说的略有不同之处是:我们把制度或交易费用摆出来,然后放进去,不困难,但要引进风俗礼仪与市场竞争,二者都要付出费用或代价。

一千六百年前我们的陶渊明先生写他理想的《桃花源记》,有如下的话:「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 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 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 ……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我们知道陶前辈写的是他自己向往的世界,但他描述的可不是天堂,也不是什么人民公社,而是一个有私产有市场的小社会。 前辈一定是先有真实世界的观察,然后把其中他不喜欢见到的删除。

二战期间母亲带着她的七个子女逃难到广西一条小村落,住了约一年。 该村有数十户人家,国民党的钞票信不过,少用——常用的议价单位是鸡蛋。 没有纸张,没有一个村民识字,而村长除了久不久作些仲裁工作也是个农民。 村民活得苦不仅因为农户拥有的土地面积小,而且当时的官兵与土匪分不开,日本仔的胡作非为远甚于今天的钓鱼岛。 该村有产品也有交换的市价,物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也分不开,而每月总有一两次村民把物品带到墟市场与其他村落的农户交换。

今天回顾下笔,我也可以仿效陶渊明,把该村的苦处一起删除,想象中见到的就是一个没有政府的由看不见的手引领着的小市场经济,桃花源是也。

第二步:穿珠子实例可贵

让我转到《收入与成本》第一章提到的穿珠子的例子。 旧例重提,因为是难得一遇的有启发性的实例。

二战后在香港西湾河的山头有无数僭建木屋,屋中住着从内地来的贫苦人家,其中不少以穿珠子为业,从早穿到晚所获甚微。 有几个看来也是一穷二白的经理人在该山头到处跑,找寻懂得用针线的穷人操作。 这些经理人提供不同颜色的小玻璃珠子、线,与饰物的图案——通常是头带或腰带之类——找劳动力用针线把珠子案图穿成这些饰物。

一律是按成品的件数算工资,作为经理人的老板也身无长物:他们整天在山头跑只为赚取劳动力与出口商之间的一点差价或出口商提供的一点佣金。 经理人的职务是传达图案与价格讯息,及监察成品的质量。 换言之,经理人的存在是为了减低讯息或交易费用了。

跟上文提到的农村例子一样,产品市场就是生产要素市场,二者分不开。 要是政府管制穿珠子的工资就等于产品的价格管制。 有趣是不可能有这些管制,也不可能有工会的出现——理由是穿珠子的贫苦人家与身无长物的经理人老板皆毫无租值可言,从政府到利益团体一律对他们没有兴趣。

然而,与上文的桃花源相比,穿珠子这个行业有两个重要的变化。 其一是有形之手出现了:经理人是一个看得到的人,是为减低讯息费用而出现,在价格指导资源使用与收入分配之外再加一个经理人指导,虽然后者的指导不怎么值钱。 其二是市场开始分离了。 还没有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这二者的分离,但穿珠子的劳力与经理人之间是一个市场,经理人与出口商之间是另一个——当然还有出口商与外国进口商的市场,也有进口商与零售商的市场——皆产品市场也。 穿珠子的例子教我们:生产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可以是同一市场,没有分别,但产品的本身还可以有几个层面的市场。

上世纪七十年代我作过大略的估计,香港的比穿珠子远为复杂的工业产品在美国零售一美元的,出厂价是十八仙美元。 八十二仙是交易与运输费用,而十八仙之中还有出厂前的交易费用!这就带到斯密的分工合作的重要思维了。

第三步:斯密考查漏了一着

斯密一七七六年发表的《国富论》是经济学最伟大的巨著,可能永远没有另一本比得上。 不可思议:该作的中译今天还在内地的畅销书榜。 写了十二年,小字洋洋千多页,注脚无数,而卷一的第一章就开门见山地分析资源使用与收入分配,这规格今天的经济学没有超越。

是那么伟大的一个脑子,那么精彩的学问,那么慎重的推理,你道斯前辈起笔是说什么?说一间制针工厂的生产程序。 提出的主旨非常重要:分工合作,每个工人专于制针过程的一小部分,产量的飙升惊人。 斯密指出,每个人独自制针一天不可能造出二十根,就是一天造一根也艰难,但他考察的工厂,十个人分工合作,平均每人每天产出四千八百根针!斯密的制针实例没有夸张。 我在《收入与成本》第七章指出,如果算进人类的发明——可以共用可以累积可以改进的发明——专业、分工、合作,产量动不动以万倍计。 这是推翻马尔萨斯的人口论的主要原因。

在同一章斯前辈讨论了其他工厂,都有深度,但很可惜,他没有讨论合约的安排。 我们因而不知道他见到的制针程序是用件工,用时工,还是分成等合约。 斯密的一七七六年工业革命正在英国发展得如火如荼,多种合约一起存在应无疑问。 斯前辈身在其中,考查工厂,遗漏了合约的安排是经济学后来发展的一个大损失。 他知道有监管的问题,但没有从合约的约束看就不容易带到交易费用那边去。 到科斯把交易费用引进他的「公司」讨论时,已经是一百六十一年之后的一九三七年了。

我认为斯密说的制针程序不是用件工,因为他描述的是一条生产线,而生产线难以用件工。 原则上分工合作制针可以用件工,正如香港昔日分工合作制衬衫是整件的不同部分用件工制的,但不是工人坐在一条生产线。

如果产品的所有不同部分皆用件工,那么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是同一回事,分不开,但跟穿珠子的情况有别,因为后者是一件发放出去给消费者的产品只由一个劳工从事,价格的传达由外地市场的零售价传到批发价传到出口商传到经理人再传到劳工那里去。 但像衬衫那种有多个不同部分的产品,分工合作,每部分用不同的件工处理,价格的传达牵涉到的讯息费用就高得多了。 尤其是,一件衬衫的任何一小部分消费市场根本没有价!整件衬衫在消费市场有价,但零碎部分消费市场一般没有价。 这样,件工之价的厘定牵涉到的讯息或交易费用会远高于穿珠子。 可幸正如斯密指出,分工合作有巨利可图,在没有政府或工会左右的情况下以件工处理不同部分还会经常出现。

第四步:要素市场起于量度时间

让我们回头再看穿珠子这个实例。 经理人提供原料后按件数付价的是产品,而这交易是产品市场了。 可以作为生产要素市场看:除了珠子原料产品是源于劳动力的操作与居住房子的一点地方。 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还是分不开的。 依照本章第五节提出的履行定律,经理人不用担心珠子产品的数量不足,但产品的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的水平则要监察了。 议价费用之外,监察质量是珠子制成品的主要交易费用。

把珠子制成品的思维引申到整件衬衫的多个部分每部分由不同的工人以件工收费,每部分的件工之价不同,但还是议定了的。 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也分不开。 这里,一件衬衫可以看为多个市场的合并,而整件衬衫的转手成交可以看为另一个市场,但生产要素与产品市场还是分不开的。 因为衬衫的不同部分多,每部分议价与监察的费用加起来一般是比珠子产品较高了。

问题的出现,是在本章第六节分析件工时我指出,过于零散的工作,或工人合作难以划分个别贡献,或产品质量容易有争议的,难用件工处理。 以时间算工资是一个交易费用较低的替代。 时间工资的最大的交易费用节省是工人的时间容易知价:员工时间的工资大约为几市场一般有价。 聘请员工,互相同意了时间之价或工资,也同意了工作与其他待遇的大概,时间工资就成约。 履行定律说雇主不用担心员工频频失踪,因为报到与下班的时间容易量度,但员工的工作表现如何需要监管,往往是头痛的问题。 政府的干预不论,采用时间工资主要是因为市价讯息费用的节省多于监管费用的提升。

用件工穿珠子与制衬衫的例子跟这里提出的以时间算工资或生产要素之价有三方面重要的不同,相关的。

其一是以时间量度,雇用或租用生产要素,这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出现了明显的分离。 说过了,除非是雇用消闲伴侣,工人时间的本身不是产品,而租用土地或厂房皆以时间算价,时间的本身不是产品。 时间之量只是一个委托之量,proxy是也。 购买生产要素的时间只是预期在约定的时间内有关的要素在产出上可以作出什么贡献。

同学们要注意,凡是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出现了明显的分离,前者一定牵涉到时间。 不仅是件工的例子无从分开这两个市场,不量度时间算价,例如分成、分红、奖金、把工程外判等合约——没有按时间量度来算生产要素之价的——皆难以把产品市场及要素市场分开。

其二,以时间量度显然是起于量度要素的产出贡献而议价的交易费用太高,而时间不仅易于量度,在竞争下生产要素的时间市场容易有价。

其三,虽然穿珠子的经理人算是有形之手,这经理人的主要职务只是传达市价的讯息与监察珠子产品的质量。 然而,当转到不用件工的生产操作时,零碎的工作贡献大家通常不知价。 经理人作为有形之手不仅要掌握产品与成本等各方面的价格讯息,不仅要监管生产要素的贡献,还有是经理人要指导工人作什么及分配非工人的其他生产要素的使用安排。 这当然是有形之手。

我曾经提及,我们不容易判断是经理人雇用生产要素还是要素雇用经理人,虽然法律说是前者。 是谁雇用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生产要素以时间算价的情况下,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出现了分离,在很多方面生产的运作没有市价的指引,有形之手就要忙碌起来了。

结语

说过了,在工业经济中,交易费用占了国民收入很大的一部分。 可幸专业分工而合作带来的增产利益是那么庞大,足以弥补交易费用的增加而有余。 这是人类生活有所改进的主要原因。

漠视交易费用,经济学可以解释的现象或行为不多。 但交易费用是很不容易处理的局限:说这是因为交易费用那是因为交易费用一般是套套逻辑,不容易推出可以验证的假说。 我们要先把交易费用摆出来,说明是源自何方,然后再放进肯定是有关的位置上。 我自己的取向,是先从合约的角度把交易费用出现在哪里的位置看清楚:合约怎样改变有关的交易费用会跟着怎样变,而真实世界的合约安排需要作实地考查。 政府或机构提供的数字或资料一般不够深入,也往往误导。

我提出的履行定律重要,因为可教我们怎样看世界,可以让我们方便地把交易费用摆出来,然后放进适当的地方。 我称履行定律为合约第一定律。 没有那么重要的第二定律是选择定律,在《制度的选择》的旧版中提及,本章稍后分析失业时会再讨论。

我对传统经济学的失望可能说得太多了,可幸我对这传统也表达过不少感激之辞。 这里我要向同学们指出,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方程式假设没有交易费用,也假设有N种产品及N-1的相对价格。 然而,我也曾指出,没有交易费用不会有市场。 本节的分析的含意,是瓦尔拉斯的方程式还有更令人尴尬的一面。 瓦氏分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但本节可见,这两个市场之分要看合约的选择,而产品类别的数量(那个N)是由交易费用决定的。 没有交易费用产品类别的数量无从决定。 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是空洞无物的数学游戏。

(未完待续)

第九节:公司性质的思想发展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三章《合约的一般理论》的第九节。)

一九三七年科斯发表《公司的性质》。 该文的初稿写于一九三二,他二十一岁。 「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s)一词起自科斯之前,但他一九三七的《公司》是第一篇开门见山地处理交易费用的经济学文章。 一九九八年我发表《交易费用的范畴》,其中有一句常被行内朋友提及:「交易费用不是一个要获得终生雇用合约的年轻经济学教授应该尝试研究的!」

作为真实世界的局限交易费用很复杂,要经过多年跑厂跑市才有足够的掌握。 科斯从交易费用的角度看公司时只有二十一岁,掌握不够深入。 一九五二年该《公司》文章被编进红极一时的《价格理论读物》,于是大名,但上世纪六十年代科斯多次投诉没有人读。

洛杉矶与芝加哥的思维

一九六七年我在洛杉矶写好《佃农理论》,其中有一节题为《交易费用、风险规避与合约选择》。 跟着到了芝加哥大学,找到重要的关于中国农业的合约资料,我以该题发挥,写了一篇长文,一九六九年在科斯主编的《法律经济学报》发表。 文中我提出「卸责」(shirking)与风险规避(risk aversion)这两个后来自己没有再用的理念来补充交易费用,分析合约,文中提到科斯的《公司》,说跟我的合约选择是一脉相承的,不少行内朋友读科斯的旧作后找我研讨。

一九六八年阿尔钦造访芝大,午餐中我向他提到正在困扰着我的两个人一起抬石下山,双方各把石的重量推到对方去的卸责行为。 一九七二年阿师与德姆塞茨提出卸责需要监管,在《美国经济学报》发表了该学报历来被引用最多的文章。 那时我放弃了「卸责」,认为难以验证,转向合约结构那方面想。

一九七一年,多伦多大学的John McManus到我西雅图的家小住,我提到二战时母亲带着我在广西逃难,在河上乘船,由多个纤夫在岸上用绳子拉着行,有人拿着鞭子监视。 母亲参与议定纤夫的工酬,对我说拿着鞭子的人是纤夫们聘请的。 我不能肯定母亲说的是实情,但McManus把这例子写进他一九七五年发表的关于监管费用与机构组织的文章,再跟着广西的纤夫在新制度经济学中成了名。

上述可见,公司的话题——即是为什么会有企业这种机构组织——是相当混乱的思想发展。 一九六七至六九年在芝大,我跟科斯成为好友,多次跟他讨论他一九三七年发表的《公司的性质》。 似浅实深,他多番向我解释我总是觉得不尽明白。 该文的主旨是清楚的: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公司替代市场。 但公司是怎样替代市场呢?这问题我跟不少当代的价格理论大师研讨过,他们说懂,但最后我认为他们不是真的懂。 到了一九七一年,阿尔钦、戴维德、施蒂格勒、弗里德曼等人都认为科斯的公司解释可能牵涉到没有什么解释力的套套逻辑。

一九八○年,科斯要退休,《法律经济学报》征求文章为他的荣休出版一本结集,我在被邀之列。 一九八一年底我写好初稿,题为《公司的合约性质》,是在科斯一九三七的《公司的性质》加进「合约」一词。 征集文章推迟了时间,该结集一九八三年四月才出版,我交出去的被放在首位。 科斯读后来信,说那是他多年来读过的一篇他学得不少的文章,可惜在大赞之后他又说:不同意我说的公司与公司之间不能分开。 我提出的「公司无界说」巴泽尔当年肯定是对,但一九九○年在瑞典举行会议时,集中着当代搞新制度经济学的朋友,发言的几个皆不同意公司无界。 再后来杨小凯不仅同意,而且说在一些商学院我的看法成为一个新项目。

发表了的文章我不再跟进,认为自己再也管不着。 但我非常高兴戴维德托朋友带来一个口信,说:公司何物终于给史提芬画上了句号。 戴老这样说,只他一个就足够了!

公司理论与公司无干

经济学有一个热门题材,称Theory of the Firm,关于生产成本与在竞争或垄断的情况下的价格厘定。 属价格理论的核心分析,搞得一团糟,我在《收入与成本》与《受价与觅价》中清理了。 然而,奇怪地,那所谓theory of the firm是关于生产及订价,与那个firm字无干。 我把「firm」译作「公司」非常恰当。 内地译为「企业」(enterprise)不对。 中语「公司」一词源自庄子,意思是「聚多人共同运作」。 企业可以只有一个人,公司不可以。

英语firm字的来源不易考究。 字典解「确定」,古老一点解「签名」。 科斯认为firm可能源自法文fermier,解中间人或农民。 英语farm out解「判出去」——英国早期的tax farming是指政府抽税判给代理人。 这与雇用农民或租土地给农户有相近之处。 可见firm这个字不是指生产,而是指一种处理或安排的方法,或一种组织。

奈特的贡献

科斯的「公司」思维源自他敬仰的芝加哥大学的奈特。 一九三一年他拿着奖学金造访芝加哥,听了奈特几课,不同意,苦思之后写下了《公司的性质》的初稿。 早上十年的一九二一,奈特出版了他的博士论文《风险、不确定与盈利》,绝对是经典,科斯背得出来。 奈特认为「风险」(risk)有概率,可以买保险,但「不确定」「uncertainty」则无从估计,因而不能购买保险。 我认为这二者是同一回事,分不开,而原则上任何未来的事项皆可买保险。 说某些项目没有保险市场不奇怪,因为原则上可以成市但实际上没有市场的项目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多。

在「公司」这话题上,奈特的贡献虽然不对,但重要。 他认为因为有风险的存在,一个企业家或老板的出现,是用承担风险的方法来赚取剩余收入,residual earning是也。 即是说,一个老板把不同的员工集中在一起从事生产,大家一起谋取斯密说的分工合作带来的巨利,而在有风险的情况下老板保障每个员工有固定的收入,自己承担风险,赚取的剩余可以是正数也可以是负值,在这样的安排下公司出现了。 奈特之见,是盈利(profit)只能在有风险的情况下出现。 那重要的风落盈利(windfall profit)概念是奈特的发明,不仅对,而且重要。 盈利与利润不同,后者是在竞争下决定了的应有的租值或利息回报。

奈特提出的解释公司何物的困难,是他提出的剩余(residual,不是马克思的surplus value),虽然往往在公司出现,归老板所有,但公司的出现不一定有正或负的剩余。 分成合约没有剩余,分股属分成,也没有剩余,而我们知道很多小生意的所谓「埋堆」是用股份制,不仅每个参与者没有剩余可取,而主事的大老板可能要自己先拿一个固定的工资,其他让股东们分吧。

上述可见,有没有剩余(或负剩余)的出现要看合约的形式是怎样的。 我们要问的是为什么有时采用这种有时采用那种合约,不能说因为采用分成合约公司就消失了。

科斯问得好答得不清楚

转谈科斯一九三七的「公司」之见,其贡献主要是问得好,而我认为在关键上他也答得对。 可惜他没提出他后来认为是重要的源于我的「委托量」这个理念,也没有注意到工厂之间互相发放工作的现象。 我知道西方有互相发放的情况,在今天的中国很普及。

一个生产者可以用自己拥有的生产要素从事,可以把自己拥有的卖断给外人,也可以通过合约,把自己拥有的生产要素的使用权利出售,让外人使用。 后者不是断权的成交,只是在约定中资源或生产要素的局部权利让他人使用,从而获取收入回报。 科斯分析的公司源于这局部使用权的转让。 他问:为什么一个生产要素的拥有者会选择让一只看得见的手指导?这即是问:为什么一个有生产力的人选择去做「仆人」或「奴隶」呢?斯密的分工与增产的论点众所周知,但为什么选择放弃斯密的由市价指导的无形之手,而让一个经理人的有形之手指导?为什么自甘为奴?科斯的答案是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市场不知价,以公司替代市场可以减低交易费用。

我认为不知价的论点是对的,但上世纪七十年代不容易有说服力,容易使读者想到套套逻辑那边去。 我在上节解释了不知价的理由,下节会再补充。 很浅的问题,有时要用很长的时日才有清晰的答案。 说实话,科斯一九三七年对「不知价」的解释不是那么清楚,主要是说一件产品的不同部分由不同的员工处理,每部分算价交易费用过高,多项交易转用一件制成品处理会节省费用。 科斯含意着的是以时间算工资,他可没有说出来,而时间只是一个委托之量他也没有提及,需要处理的监管问题没有处理好,因而受到阿尔钦与德姆塞茨一九七二年的质疑。

更为严重的缺失,是虽然科斯在他的《公司》大文中用到「合约」一词,他可没有说是什么或哪种形式的合约。 可能是受到斯密的影响,但漠视了合约的结构与合约的选择,公司何物不能有满意的解释。 下节可见,引进合约的选择,不知价是选择的结果!

卸责论调的兴起

科斯的《公司》之后关于公司的文章不少,看不到精彩的,但一九七二年阿尔钦及德姆塞茨联名发表的《生产、讯息费用与经济组织》不可不提。 今天看,阿、德二氏之作比科斯一九三七年的还要大名。

阿、德二氏的大文的出发点是卸责,可能源于一九六八年在芝大的午餐中我向阿师提出的我想不通的两个人抬石下山的问题。 原则上两个人一起抬石比一个人独自抬的重量高出不止一倍,联手合抬有着数,但合抬之际,双方皆有意图把重量推到对方去,在竞争下合抬的重量如何决定是个难题。

我没有读过阿、德二氏发表时的文章,但该文数易其稿时每稿都寄来给我拜读,作点建议。 记得该文没有提到抬石的例子,但有提及我一九六九年发表的《合约的选择》,而该文提出的卸责及需要监管是他们的主题,发挥得远比我详尽。 我记得在他们的文稿中有提到二人抬物上货车的例子,也提到狩猎,猎者分开包围,不让猎物逃脱。 也记得有捕鱼的例子:有人驶船有人捕钓。 可能因为这互辅产出的观点够新奇,阿、德二氏之作无疑影响了博弈理论的卷土重来,虽然他们跟我一样,对博弈理论没有兴趣。

今天回顾阿、德二师之作,我认为他们的互辅合作例子,跟我提出的二人抬石的例子一样,皆与斯密一七七六年描述的制针程序没有分别!一群人坐在生产线制针,虽然每部分不同,但一起操作总产值会远比各自独立产针加起来为高。 这样,除了老板自己要收取的那部分,余数作平均分配,或采用大家相同的时间工资,一个偷懒或卸责的员工可以夸大自己制造的部分的困难,要求老板在该部分多加人手,而这个懒人会因为其他员工的勤奋而得享一点甜头。

漠视合约安排难以验证

这里的问题是在市场竞争下,员工的行为与老板的应对要看合约是怎样安排。 如果以时间算工资,你偷懒,或夸大工作难度,老板见监管费用过高会转用另一个人。 如果员工不是一起坐在生产线,产品的各部分有足够的数量,用件工,老板会转向监察产出的质量。 换言之,质量如何也可以卸责,老板或经理人要监察哪方面要看合约怎样安排,而合约安排是阿、德二氏的大文忽略了的。

我从来没有说过人不会卸责,不会偷懒、恐吓、勒索等今天引进了博弈理论的行为,但我认为这些行为难以观察,无从量度,所以不容易甚至不可能推出可以被事实推翻的验证假说。 我认为转从不同合约的角度看我们要解释的容易得多。 别的不说,单是我提出的履行定律,我们可从合约安排的角度看哪方面需要议价,哪方面需要监管,而议价费用与监管费用怎样衡量是不难排列高低的。 从合约的角度看,加进竞争也远为容易地推断哪方面的监管或讯息费用——即交易费用——的孰高孰低了。 是的,从合约结构及其转变的角度看,我们可以知道讯息及监管费用——交易费用——的或增或减在哪里出现,看不到的卸责等意图于是成为看得到的合约与执行的含意,用不着提及。

在重点上科斯对

说到科斯与阿、德二氏的两篇二十世纪的关于制度经济学的大文,他们双方不同意我当年站在中间。 轮到我自己写「公司」时我不能不考虑他们的分歧,要接受哪方呢?还是把他们两方皆否决?细想之后,我接受科斯提出的要点,否决阿、德二氏。 这是在一个关键重点上的判断。

科斯的重点,是公司的出现源于市场不知价。 阿、德二氏的重点,是多人机构(公司也)的出现是因为合作生产有卸责行为,需要监管。 我认为科斯对,因为如果凡事知价,从产品的微小部分到监察员的微小服务也知价——后者是说有形之手也由市价的无形之手指导——斯密的分工合作可以全部通过市场的价格机制来处理。 这不是说所有交易费用是零,只是说如果价格的讯息与议定没有费用不会有公司。 引申到阿、德二氏的主题,我的看法是不知价会导致偷懒或卸责,不是偷懒导致不知价。

我同意科斯的不知价的论点,但不同意他说因为不知价公司替代市场。 我的看法是因为不知价不同形式的合约会互相替代。 是不同合约的替代,不是公司替代市场。 我更不同意科斯说的在生产活动上公司之间可以划分界线。 这些不同意的观点我会在下两节再申述。

是多年之前的往事了。 奈特一九七二年以八十六高龄谢世,当年我有幸认识他。 阿尔钦刚谢世,享年九十八。 还健在的科斯一百零二,德姆塞茨八十二。 最年轻的我也是个古人,累了。

(未完待续)

第十节:从合约角度看公司与市场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三章《合约的一般理论》的第十节。)

作研究生时我读不明白科斯说的「公司替代市场」。 一九六八年在芝大得到科斯亲自解释也不认为真的懂。 为此,一九六九年的暑期到香港度假时,第一时间我到那里的工厂考查件工合约的运作。 得到的收获我在本章第六节写过了。

为什么我重视件工呢?因为这种合约刚好站在科斯说的「公司」与「市场」之间。 件工在工厂之内出现,属科斯说的公司,但正如我在穿珠子的实例中指出,件工合约是产品市场!推理是:如果一间工厂全部用件工处理所有产出——原则上可以——公司与市场岂不是同一回事?何来公司替代市场了?考查件工的收获比我事前期望的大,因为让我看到传统的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的分析近于到处都错。

擦鞋小孩给我上了一课

该暑期时来运到。 一天下午在湾仔路旁我坐在一个曾经装载水果的木箱上,要一个当时香港还容许的小孩子擦我的皮鞋。 说好价是一港元,当然是左、右皆擦,但当该孩子动工擦我的左鞋时,另一个同样拿着简单工具的孩子,二话不说,擦我的右鞋。 我问:「怎样算钱呀?」「给我们每人五角吧。」——其中一个回应。 不明白他们的行规,当我发觉这两个擦鞋孩子互不相识,如中电击,突然惊觉:这就是科斯说的市场了!我想,如果左足穿鞋右足穿靴,斯密的无形之手不可能运作得那么好。 这件琐事促使我回头再读科斯一九三七年的《公司的性质》,明白多一点,但也认为他提出的「公司替代市场」这个主要论点是错了。

上述的两个擦鞋孩子教了我们什么呢?四点。 其一:孩子各擦一只鞋,皆有价,是市场,但没有一个公司组织的存在。 他们是各自产出然后卖给我,正如街上有多个小贩我每个购买一点。 其二:生产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分不开——我付的擦鞋钱既是购买鞋上的光亮,也是购买孩子的劳力。 其三:那两个孩子是合作,也算是分工合作,只是没有斯密的制针工厂那样能因为分工合作而使产量大升:两个孩子的擦鞋时间加起来升了一倍,产量也升了一倍。 然而,原则上,市场的运作——单是通过市价的无形之手——可以协助分工合作而使产量大升,在真实世界有不少支持这看法的例子。 另一方面,有好些我们提到过的事项,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市场不知价,无形之手失灵,而这就带到科斯一九三七之见了。

其四:孩子擦鞋的例子,显示着交易费用是很低的。 市场知价,行规说五角钱擦一只不用问,而四十多年前的香港,孩子们擦鞋显然是有着他们的风俗与礼仪,不言自明地约束着他们彼此之间的合约安排。 至于政府后来干预,禁止孩子们擦鞋,理由当然甚多,但政府历来的干预一律理由甚多。 孩子在街上擦鞋这个行业,不会比发明皮鞋的历史来得短吧。

例子重要多走一程

我们可在擦鞋这个例子上多走一程。 街上的擦鞋孩子是独行侠,但我们知道好些城市有擦鞋的小店子。 擦鞋店子的出现不一定代表着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有分离,也不一定显示着「公司」的存在——虽然在法律上一个独行侠可以注册而成立一家企业或公司,corporation是也。

生产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出现分离,需要在合约上该要素是以时间量度其量。 不是指购买按摩或伴侣时间那种,也不是要算利息那种时间,而是我称为「委托量」的时间,本身不是产品。 委托量不限于时间——我曾经例举维他命丸委托于一个瓶子。 这里的重点是生产要素市场的出现需要把要素之量委托于以时间量度。 以擦鞋小店为例,如果该店的铺位是租回来的,以时间算,该店铺属要素市场,跟擦亮了的鞋子的产品市场是分离了:租是一个价,鞋子的光亮收另一个量度性质不同的价。 又例如擦鞋小店的员工是以时间算工资,也属要素市场,跟产品市场有分离。 不用时间算量,用件工、分成等,直接量度产品算价,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分不开。

传统分析难圆其说

上述解释了为什么多年以来我很不满意那所谓微观经济学的分析。 这分析把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分为两个不同部分处理,但没有解释为什么会是这样。 说交易费用是零不对,说交易费用不是零却没有说是些什么。 我自己要经过多年才意识到那所谓要素市场一定要基于以时间之量算价,但如此一来多种不以时间算价的合约,传统的分析不知要放进哪个市场去。 要是我们从合约的角度看问题,知道不同合约的采用需要解释,交易费用这项局限不可能遭到漠视。 这样处理,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的区别就变得可有可无,而经济制度的运作就看得清楚多了。

生产要素市场的出现要从以时间之量算价的角度看。 公司的出现要怎样看呢?虽然科斯以「不知价」来解释有形之手的出现是对的,他可没有说公司是什么。 事实上,在他的《公司的性质》的原文中,有一个奇怪的注脚:「我们不可能划一条清楚的界线,来决定有或没有公司的存在。」更奇怪是科斯不同意我提出的公司之间没有界线划分——下节会解释。

公司之间有没有界线划分是一回事,公司究竟何物是另一回事。 传统的公司理论(theory of the firm)说「公司」只是一个生产单位,跟大有争议的公司性质所说的公司不同。 从奈特到科斯到阿尔钦与德姆塞茨等人的争议看公司——从他们的字里行间作阐释——我找到的自己满意的公司定义如下:需要的原料不论,通过公司而面市的产品或服务,一定是多过一个拥有生产要素的参与者合作才产出的。 重点是要先合作,有了产品才面市。 也奇怪,同样是那一组人,由施蒂格勒、戴维德、科斯等人倡导的工业组织(industrial organization)主要是教生产成本与反托拉斯,合作是另一个话题。 他们倡导的工业组织研究不重视合约。

源头还是斯密

我认为公司性质的整个话题是源于斯密的制针工厂。 同量的生产要素,分工合作动不动可使产量上升很多倍,是今天的世界多了很多人但还可以一起生存的主要原因。 市场的运作,通过市价的指引,可以协助分工合作,正如上文提到的两个擦鞋孩子是分工合作,通过市场的无形之手——市价——的指引。 擦鞋小孩的分工合作可没有提升产量。 然而,原则上,市价的指引可使分工合作大幅提升产量。 另一方面,奈特注意到,分工合作可以通过一家公司组织处理,但他提出老板承担风险是公司出现的原因,科斯与后来的阿尔钦及德姆塞茨显然不同意。 我也不同意。

科斯着重的,是在公司之内有看得见的手存在,指导着员工操作。 员工自甘为奴这个观点,在上世纪初期的伦敦经济学院常有讨论,而一组一组的员工作为一家一家公司看也是英国当时的传统看法。 为什么要用上有形之手呢?科斯的解释是不知价。 骤眼看是套套逻辑,因为凡事知价就是市场,用不着有形之手。 当年我不同意科斯提出的是套套逻辑,因为有形之手的出现或员工接受指使可以有好些其他理由。

不知价是选择的结果

不知价,生产活动当然要用有形之手,但我认为科斯一九三七年解释为何不知价是过于复杂,不够清晰,而且没有推到一个关键的要点上。 引进交易费用是理所当然的取向,但这些费用我们不容易解释为何会增加,更不容易解释这增加会高于有形之手带来的「浪费」。 我要到考查了件工合约之后,从合约选择的角度看,才明白交易费用的变动要从合约的履行与监管的角度才能看清楚。 这里的要点是不知价不是说不可能知价,也不是说因为讯息或交易费用太高所以不知价,而是与容易知价的时间工资相比,把议定合约与监管的费用一起衡量,同样的生产效果哪种合约的交易费用比较相宜。 可以知价,但选择不知是时间工资出现的原因。

今天我对知价费用的看法很简单,只有两点。 其一:没有政府或工会的左右,凡是难用件工合约的生产操作,知价的讯息或交易费用会偏于高过有形之手带来的浪费。 我在第六节分析件工时指出,过于零散而又变化多的工作难用件工,多人合作时难以划分贡献的情况难用件工,产品质量容易有争议的难用件工。 其二,市场物品之内的任何零件,只要量够大与不违反上述的三方面,可以用件工,而没有法例干预往往用,但愈是牵涉到专业知识的零件,市场愈不知价。 我曾经例举一部档次比较高的照相机,内里的零件我们一般不知是些什么,市场当然难知价。 产出该照相机的厂家可以相当准确地估计整部照相机能在市场卖多少钱,批发之价大约为几,该厂家会考虑哪些部分用时工,哪些用件工或其他合约,务求整部照相机的预期批发价足以弥补所有成本。

农产品易知价拍卖品专家频频猜错

我曾经说过,市价的出现是相当奢侈的事。 不知价的项目多如天上星。 农产品一般容易知价,不仅因为买卖双方竞争者多,而家庭主妇不可能不知是什么蔬菜或其质量为何——不会像照相机那样复杂难明,更勿论后者的零件了。 农产品的讯息费用比工业产品为低,也因为其生产程序没有工业产品那样复杂,没有牵涉到那么多的专业知识与分工合作。

我不明白为什么没有经济学者深入地研究拍卖行的估价与成交价。 拍卖行业是挂着专家估价的招牌来赚钱的,但去年(二○一二)一家上海拍卖行把一件不起眼的小宣纸旧画估价一百,拍出的成交价五百多万!这当然是夸张的例子,但其他比成交价低很多的估价或估得过高拍不出的例子无数。

选择不知价与不断权是授权的原因

让我转到重要的「授权」话题去。 说过了,以时间量度生产要素之量有很低的量度费用,加上不同行业的时间工资市场一般有价,知价的讯息费用是远比其他量度为低。 但时间本身只是一个委托之量,不是产品,监管员工操作的费用会上升。 没有政府或工会的左右,时间工资的采用是基于知价费用的节省高于监管费用的上升,然后再与其他可以选择的合约相比。 我们因而可从交易(或讯息或监管)费用的转变来解释不同合约的选择。 科斯说公司替代市场不对,对的看法是不同的合约互相替代。 这些都说过了,要补充的是知价与监管之间的变化有不同的层面。 这就带到授权的话题了。

生产要有资产或生产要素的组合。 公司的出现不是源于生产要素的断权成交,而是通过租用或雇用等合约安排。 这是局部的使用权利转让,但产权的本身还在业主或员工的手上。 把使用权局部卖出是以授权的方式,通过合约的安排,来换取租金或工资。 这种局部授权的合约可以有多种安排,为了简化我们主要是从件工与时工这两种合约作分析。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如果凡事知价——从产品的每部分到经理人与监管者的每项贡献皆有价——授权让人指使就变得不重要了。 什么样的服务或操作皆有价,授权变得不重要,因为每项微小的贡献皆可直接以价成交。 这是我不同意阿尔钦与德姆塞茨的从卸责的角度分析公司的原因,而跟着的威廉姆森等持有类同看法的我一律不同意。

引进交易费用:四边两方的一般均衡

授权给公司经理人使用是因为生产贡献的本身不是通过以价成交的结果。 然而,知价与不知价不是黑白分明,二者之间可以有不同层面的灰色。 从我曾经提出的履行定律看,愈是清晰地知价,愈是知得细微,需要监管的行为愈少。 时间工资合约,工资的本身远比琐碎的工作贡献容易知价,但「时间」可不是产品,只是一个预期有产品的委托量,所以员工要授权,要接受有形之手的指导与监管。

考虑到知价有不同层面的讯息与量度费用,监管与指导也有不同层面的费用,把这些费用组合起来而称之为交易费用,大事简化,我们可以推出一个有趣的市场均衡:四个边际的两方均衡。 第一方是说过的:分工合作带来的增产利益,在边际上要跟交易费用的边际上升相等。 第二方是同样的产出贡献,合约选择的均衡是基于不同合约的交易费用在边际上相等。 这四个边际的「两方均衡」是引进交易费用的市场一般均衡了——我称之为四二均衡定律。

当然,做厂或做生意的老板不会知道我在说什么:他们懒得管。 但在竞争下,不管产品是否有专利或垄断性,争取租值极大化会带来这四二均衡的效果。 更重要是引用老师阿尔钦一九五○年提出的天才之见:在竞争下,这四二均衡是适者生存的结果。

结语:处理私产有形之手要考市场之试

公司的合约性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 今天的世界,工商业发展的分工合作带来的产量大升是人类还可以一起生存的主要原因。 然而,我们知道,这分工合作的产出大部分是通过有形之手的指导与监管,不是通过市价的无形之手。 为什么人类可以生存呢?为什么昔日中国的人民公社,由有形之手指导,带来饥荒遍野的大悲剧?同学们能想到解释吗?

解释有两方面,皆与产权有关。 第一方面,不管在公司之内的有形之手怎样指挥、监管,甚至怎样胡作非为,产品最后还要过的一关是消费市场的市价。 后者是无形之手!换言之,归根究底,生产要素为私人拥有,公司之内的有形之手是由上头市价这只无形之手指导着的。 再换言之,市价的出现是源于参与产出的资源属私产,有形之手要怎样干都可以,但要通过市场考试那一关。 人民公社的悲剧不是源于政府策划或中央指导,而是因为资源非私产,不需要考市场之试。 没有私产约束的资源使用,使用者没有考该试的入场证。 在不同程度上,所有夸夸其谈的不用考市场之试的政府项目皆类同。 政府或非私产运作提供的价不是市价。

第二方面,私产的转让权重要。 转让权容许资产的拥有者选择要不要参进公司组织,参进后也可以退出。 老板要聘请我吗?要我做牛做马做奴隶皆可商量,但我要看老板给我的待遇如何或薪酬为几。 老板言而无信,我另谋高就。

以中国为例,昔日人民公社的失败是因为干部不需要考市场之试;今天县际竞争的成功是因为县干部一定要考该试——考土地使用的市场之试——不及格不会有奖金或会被革职;二○○八年推出的新劳动合同法把东莞等地搞得一团糟,因为该法出的试题是考政治,大好商人是不容易及格的。

(未完待续)

第十一节:公司无界、选择作价与适者均衡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三章《合约的一般理论》的第十一节。)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实地考查蜜蜂采蜜与传播花粉时,我问科斯:「如果一个果园的主人用一个养蜂者替他的果树传播花粉,加起来是一家公司还是两家呢?」他没有回应。 他可以怎样回应呢?奇怪在我之前没有谁注意到这个简单而又令人尴尬的问题。 今天回顾,一百年前英国传统对公司的看法——一个一个有知觉的小岛浮在没有知觉的海洋上——不着边际,可能影响了后来没有什么解释力的公司理论。

合约有变注册不同不代表公司有界

蜜蜂传播花粉有市场,中、外皆然也。 果园的主人可以雇用懂得养蜂的人,可以租用蜂箱,也可以用水果收获的分成方法跟养蜂者成约。 经济学者可能认为雇用养蜂人该果园是一家公司,但租用蜂箱就是两家。 但为什么只是转换了合约形式公司的数量就改变了?分成合约又是多少家呢?我们知道,在不同合约的安排下,果园主人需要监管的事项不同,例如租用蜂箱他会较为重视箱内的蜜蜂数量,而雇用养蜂者他会较为担心自己的蜜蜂给隔邻的果园施杀虫药时杀了。 这里的问题是无论你怎样给一家公司的界线下定义,我可以在一分钟之内举出反证的实例。

不要把商业注册视作公司界定的划分,因为原则上——在很多地方——一家机构之内的所有成员可以各有各的商业注册。 在香港,一个毫无产出的人可以拥有数十家企业或「公司」,把名片用小字印得密密麻麻。 但这些名头公司显然不是经济学传统关心的。

也不要把税务或财务引进经济学者关心的公司界定。 财务(因而税务)当然可以界定个人,也可以界定公司,而那所谓有限公司是基于一个创造出来的法人。 这些也显然不是经济学者关注的公司运作与界定。 经济学关注的公司,是多人合作生产的组织,要从产出物品或提供服务的角度看。 从这角度看,公司与公司之间可否用界线划分呢?我的观点是不可以,所以提出公司无界之说。 经济学者可能被商业注册误导,或被商标误导,或被税务或财务误导了。

大商场与小店子的混合

从产出物品或服务的角度看,公司无界的例子多得很。 一间庞大的商场,用着一个商号或名头,其中多家小店各有各的老板,各有各的商业注册,出售的物品各各不同,但一律要遵守该商场指定的规矩,例如开店与关门时间要大家一致。 如果该商场收各店的租金是以销售额的分成算,商场上头会策划由一个中央组织收钱。 上头也可能指定所有小店要购买及使用有商场招牌的纸袋等。 有些商场之内的小店统一用商场的商号,但如果租用商场的是名牌宝号,则各用各的宝号了。

不要以为小店子云集于一大建筑物之内就是一家公司——所谓百货公司或百货商场。 在美国因为地价相宜,好些购物中心之内的店铺,不同招牌或商号各有各的独立建筑物,但除了建筑物是分开的,其他的合约安排跟多家店子放进一大建筑物完全一样。 从我们关注的公司性质看,当然不能以建筑物划分公司。 以招牌或商标划分也不成,因为一家企业之内可以有无数招牌或商标。

层层传达与外判行为

一九六九年在香港考查件工合约时,我在铺木板地这项目上作了比较深入的调查,因为一位朋友专于该业。 当时香港的木板地以每平方英尺算,容易监察质与算量,所以一律以件工处理。 一个建筑商判给一个地板商从事;该地板商提供处理过的木板,然后判给一个铺地商;最后该铺地商判给铺地工人。 这例子有三次外判,合共有三家公司组织与一组工人,即四层各自负责税务与财务。 价格的讯息是一层一层地传达了。 有三张合约,皆以每方呎算价,而建筑商把楼宇单位卖给顾客是另一张合约。 不算顾客,木板地的产出有多少家公司呢?是一(建筑商),是三(加地板商与铺地商),还是四(再加工人,有判头)?这问题没有明确的答案:整个铺地板的程序是一连串的合约组合,怎样划分都可以是说公司无界了。

工作外判或发放给他家造在中国盛行。 这是不同工业有地区集中性的一个主要原因。 一位在广东开设塑胶产品厂的朋友曾经对我说:「同行如敌国,但我可以对外来的买家说这一带的塑胶厂不少是我的,而不少塑胶厂可以说我的是他们的。」有外来的大买家出现,要看厂,该友会问要看多少家。 是的,一家小小的成衣出口店子,其背后一定有一些联络好了的制衣厂。

同行如敌国没有说错。 一家有规模的工厂往往有自己的山寨,把工作发放出去。 如果发放出去的工作不够多,养不起山寨,就不可以独占了。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或要把行家杀下马来,发放工作之际厂家们要争取有自己的商标,要保持自己的设计与模型,有些事项要守秘,而产品中有关键性的那部分要自己造。 竞争接单,竞争议价,竞争质量与发明,但在产出上竞争与合作是没有冲突的。

我们也要注意,好些行业一些专家要一起为多家公司服务。 我考查过鱼塘养鱼的例子。 农户各有各的鱼塘养鱼,塘数多少有别,但不同的农户会共用同一的养鱼专家。 这专家驾着摩托车在农村到处跑,指导着什么时候要下药,什么时候要加氧,以及提供饲料与价格变动的资料。 一个专家同时为多家公司服务是常有的现象,公司怎么样划分界线呢?

公司无界与星光比喻

公司可以有界:两兄弟在街头卖小食,既不为他家服务,也不雇用其他人,公司之界明显。 然而,真实世界的情况往往不这样:雇用或租用的合约往往扩散开去,工作不断地外判,瓜与藤地不断相连,推到尽头可以把整个经济甚至整个地球以合约串连在一起。 公司于是无界。 这无界的合约串连与扩散增加了分工合作带来的产品与产量上升的幅度。 换言之,公司无界的生产力比公司有界的为高。

公司无界,但我在上节提出:不管在公司之内的有形之手怎样指挥、监管,甚至怎样胡作非为,产品最后还要过的是消费市场的市价那一关。 如果我们撇开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从所有生产要素皆私有的局限衡量,引进交易费用(包括讯息及监管费用),我们可以看到一幅足以令人拍案的图画!是的,这画作比斯密的无形之手指导着资源使用远为复杂,但秩序井然,也属佳构。

要怎么样说呢?公司无界,但市场物品之间的市价有界。 消费者或最终使用者看着市价作选择,而从事生产的人也看着这些价,仿佛看着天上的星星,不断地思量,因为他们要考好市场之试才能活下去。 简化作比喻,我们称为无形之手的市价是上面的星星,照亮及传达着讯息,而下面公司内的有形之手是看着上面的星星作指挥与监管了。 如果一个社会成员认为独自产出的售价带来的收入比不上参与公司组织,他会参与,但这样做他要授权给老板或经理人指挥与监管了。 不断地看着不同物品的市价的责任就转到老板或经理人那边去。

跟前辈的看法有别

市价传达讯息这个重点不是我的发现:哈耶克一九四五年这样说,其实斯密一七七六年就这样说了。 问题是因为有讯息或交易费用,无数的物品或服务没有价。 除了为数不多的期货市场物品及一些农产品,通过公司运作产出的,不管有没有垄断性,出售的皆由有形之手选择性地放出去。 当然考虑市场的讯息,但因为讯息费用存在,不能见价受价。 他们开的价一般是投石问路。 市场的人一起看着这些价,互相竞争,其行为影响着这些价的变动。 适者生存,我们见到的市场之物与价是淘汰下来的结果。 没有交易费用,市场的物与价的数目无从决定。 引进交易费用物与价的数目会大幅地减少。 瓦尔拉斯传统的一般均衡假设这些数目,没有经济内容。

说物品或服务的市价可以作为星星看,传达着讯息,没有错,但哈耶克等前辈没有注意到通过公司运作的产品一般是由有形之手选择性地放出去,而这些产品之价是包含着他们的指导及监管的费用。 今天博弈理论关注的所有行为全部是算进了这些价之内的。 市价因而得来不易,我们见到有价的只是无数物品与服务中很少的一部分。 公司的有形之手或经理人的收入全部是交易费用。 要不是分工合作能带来那么大的增产效益,跟着公司无界再加大了这效益,今天的世界不会有那么多的人。

市价传达讯息与误导的保障

因为讯息或交易费用的存在,无数的物品或服务没有市场,有代价但没有市价。 也因为这些费用的存在,某些物品的市价可以出现相当大的方差(variance)。 要考市场之试的人,为了生存,会想出应对的方法,反映在分成、分红及其他合约的安排上。 如果我们引进阿尔钦提出的适者生存的看法,在公司之内出现的为有形之手而安排的合约选择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市价可以误导,甚至严重地误导,但大体上市价传达着的讯息可靠,而适者生存是这可靠性的保障。

市价出现方差是说星星可以时明时暗,而光芒不可方物的星星就仿佛这些年数码科技带来的新产品,一窝蜂的公司赶着去应试。 我不懂数码科技,但注意到苹果的手机同代的只有一款,而三星的手机却有多个不同的型号。 前者有一价,后者有多价。 任何生产商提供一种产品面市开出一个价,提供几种开出几个,皆属投石问路,或要照亮着些什么。 苹果与三星正在斗法,今天(二○一三年)看不知鹿死谁手,何况还有其他竞争者正在涌进。 就目前苹果与三星的大比并看,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在手机的市场上,不同层面与不同市场的讯息三星比苹果知得多。 同学们可以猜猜谁会最终胜出。

经济科学可以是有深度的艺术

引进交易费用的分析不容易。 经过多年的探讨,我得到的收获是从合约的角度处理这些费用是好去处。 斯密分析的无形之手与市场的结合是一幅只有天才可以想出来的精彩的画。 我们加进交易费用看公司与市场当然远为复杂,但从这里提出的星星比喻与有形之手要应市场之试的角度看,这复杂带来的画面是增加了有深度的美。 我要重复再说:在交易费用不菲的局限下,市价的数目大幅地减少了。 还存在的市价像天星闪闪,下面无数的工作产出者以合约互相串连,公司无界,指挥着他们操作的是一群有形之手、看着星星的光暗变动的人。 另一方面,因为局限常有变动,这样的串连运作会不断地影响市价的变动,幸或不幸的故事常有,但就是这样分工合作,通过合约的串连,产品与产量的大升让大升了的人口活下来了。

科学不是艺术,但可以有艺术上的美。 私产制度的运作,没有政府干预,引进交易费用我们还可以看到一幅在复杂的变化中有和弦的画。 如果把资源使用分为两部分,私产归私产,政府归政府,经济学者可以创造出来的两幅画作皆不难有艺术品味。 困难是在基于私产的市场中政府插手干预,客观的分析要有艺术性很困难!

干预市场是把污泥涂在名画上

一时间我想到梵高的名画《星光灿烂的夜空》,可能是他最复杂的作品,但观者感受到的是有深度的美,有足以震撼心灵的和弦,属顶级艺术无疑问。 以合约处理交易费用再带进公司与市场当然复杂,但处理得恰当也表达着有深度的和弦。 政府干预市场合约是另一回事:仿佛梵高的《星光灿烂》给人涂上污泥了。

科学要基于现象有规律才可以研究或解释。 经济科学是基于人类的所有行为皆有规律。 政府干预市场,只要说清楚法例为何与怎样执行,我们可以准确地推断怎么样的现象规律会出现。 困难是我们很难看出政府推出的干预市场的法例有什么规律。 好比不久前读到新华社的报道,说中国十年来干预楼市九次,方法次次不同!有什么规律呢?我们见到的只是有人把污泥涂在梵高的名画上。

交易费用与适者均衡

然而,干预的污泥掩盖不住真理的光辉。 斯密的无形之手是伟大思想,但因为没有引进交易费用,这些年被经济学者束之高阁,转以不可以验证的博弈理论来处理市场或社会的运作。 本章提出的合约一般理论,容许博弈理论关注的人类会偷懒,会卸责、欺骗、恐吓、勒索等社会认为是丑陋的行为。 追求可以验证的假说,我把这些行为放进合约结构的履行与监管,也把社会的风俗与礼仪处理为人与人之间的合约约束。 偷懒、勒索等行为于是被埋在合约选择与交易费用中,再提及是重复了!监管与讯息等交易费用无疑庞大,但比不上分工合作带来的增产利益,而公司无界的合约串连带来的增产价值是更大了。

老师阿尔钦把达尔文的思想,天才地放进市场去,容许我们在合约选择与监管履行的复杂变化中画出一幅有和弦的图画。 从适者生存的角度处理合约选择与引进交易费用,我们的分析有解释力,可以验证。 然而,这样处理,我们要把斯密的无形之手推到天上的星星去,照亮着下面的有形之手指挥着生产者的操作。

上述的经济含意重要,因为提出了一个新角度把有形之手救了一救。 交易或制度费用往往庞大,人类的有形之手可以胡作非为,奸诈、狡猾的行为屡见不鲜。 然而,只要上面有着星星似的市价提供讯息,反映及过滤着下面有形之手的一举一动,在竞争下,为了生存他们要看着这些星星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否则会遭淘汰。 只要资产的权利有了界定——不管谁属,也可以是政府的——有合约选择的自由,上面的星星必会出现。 不管下面产出的是毫无特色的物品,还是有发明专利、商业秘密或有独特风格的有垄断性的物品,皆要竞争,而看着星星的竞争者会把交易费用减到在适者生存的约束下最低的。 困难或灾难的出现不是源于政府的操作,而是政府受到利益团体的左右,干预公司的合约选择,或干预作为星星的市价。 前者增加了可以不增加的交易费用,后者是把星星的光彩改变了。 二者皆导致租值消散,推到尽头是人类的灭亡。

这里提出的画面不是伟大的思想——比不上梵高,更比不上斯密——但有新意。 有机会传世乎(一笑)?非常重要的是我们能引进交易费用这项历来难于处理的局限而推出可以验证的假说。 这要从合约的角度看问题,把不同合约的选择与有形之手的操作挂上了钩,公司无界,而用上适者生存这个理念让我们一笔过地处理了可以是无数的边际价值相等的理论均衡。 是从老师阿尔钦的精彩思想伸展过来的,我称之为「适者均衡」。

这里提出的「适者均衡」与上节提出的「四二均衡」不仅没有冲突,而且相得益彰。 后者是包括在前者之内,只是放大了一点看。 是的,大致上,本章创立的合约一般理论是把交易费用这项历来麻烦但在真实世界无可避免的局限完整地处理了。

(未完待续)

第十二节:失业的解释

(五常按:本文为《制度的选择》第三章《合约的一般理论》的第十二节。)

经过七个月的集中思想、动笔,合约的一般理论写到本章的第十一节写完了,四万多字。 整个话题源于一九六六年初推敲佃农理论时,因为土地租金用一个百分率,没有价,迫使我想到合约结构那方面去。 跟着的思想发展很慢,因为每一步皆要找现象与假说验证。 合约的一般理论我早就知道存在,老是不敢动笔,推到今天日暮黄昏,博一手算是对自己作了交代。

「一般理论」又称「通论」,上节以「适者均衡」收笔实在好。 这均衡是说我们见到市场存在的物品、服务与市价,全部是淘汰下来的结果。 我想到这简单看法,因为引进交易费用数之不尽的边际价值涌现,要算出边际价值相等是算之不尽的。 在第十节我提出「四二均衡」,是经过大手简化才选出四个重要的边际价值,包括四二均衡的适者均衡是全部简化了。

适者均衡是套套逻辑(tautology)吗?应该是,但可以不是。 科学上无数的重要思想皆源于套套逻辑,因为那是提供着一个角度看世界。 问题是有些套套逻辑空洞无物,另一些虽然也属定义性,但提供的角度够新奇,让我们看到一些之前看不到的好去处,可以加进验证条件(经济学称局限条件)的变化来推出可以验证的假说。 适者均衡的思维来自老师阿尔钦。 我不是先有这个理念然后把交易费用放进去,而是经过多年引进交易费用来解释琐碎的现象,知道有关的边际均衡复杂得不好写出来,四二均衡作了很大的简化,多走一步就是适者均衡了。 是从解释现象推到尽头的结果,所以可以倒转过来求假说验证。 另一方面,从我接受的阿尔钦的角度看,经济学的边际相等均衡不是由市场的人刻意地争取,而是竞争淘汰下来会是这样。

没有公司组织不会有失业

失业与公司的关系我在《收入与成本》的第三章分析过,这里再讨论,因为关于公司的性质我从来没有写得像本章那么清楚。 同学们读到这里对公司的认识应该更上一层楼,回头再分析失业他们会明白多一点。

公司与失业有两个关连。 其一是没有公司这种伙伴合作的组织不会有失业。 其二是失业主要出现在以时间算工资这种合约。 如果社会所有的人皆属独行侠,自食其力,或像旧中国那种家庭式的运作,产品各自拿到市场去,不会有失业这回事。 自己产出应市,不产出没有生计,何来失业呢?政府的干预不论,失业是起自公司的多人分工合作带来的增产,使参与公司的收入比独自产出的为高,于是参与,但遭解雇,一时间找不到类似的雇用机构,找不到可以接受的「伙伴」合约,也不愿意自立门户,继续找公司雇用,在寻找期间就是「失业」了。 至于为什么有时找很久也找不到,是深学问,过后我会试作解释。

参与公司的收入比独自产出应市的收入为高,是公司出现的原因。 然而,在边际上,某些人独自生产的收入可能高于参与公司,或跟参与公司的收入相等,所以不会参与公司。 一个人遭公司解雇,定义上他独自生产的收入不会高于参与公司的,可能低很多,所以要找公司合约的工作,找寻期间算是失业。 这里要注意:虽然在边际上某些独自生产的收入会高于或跟参与公司的相等,但一旦公司解雇的人数增加,这些「失业」的会对独自生产的收入施压,因为前者也考虑独自生产。 这样,当经济不景,遭公司解雇的人数增加,压力转到独自生产那边去,以致同样一个百分点的公司失业人数增加,失业率愈高对经济不景的影响愈大。 即是说,从百分之七升至八的失业率增加,对经济不景的影响比从百分之二升至三为大。

时间工资没有自动下调机制

为什么我说失业主要源于以时间算工资呢?因为这种合约是唯一的没有自动把工资下调的机能。 把分红或奖金放进合约,指明公司生意欠佳会下调,是工资自动下调的机制。 好比日本喜欢采用小工资加大分红,上世纪七十年代经济如日方中时员工获分红多到笑,但八十年代中期起经济转弱,员工的分红收入大跌,但失业率近于毫无变动。 分成合约当然更如是。 比较难看出工资有自动下调机制的是件工合约:生意欠佳件工工资下调也近于自动。 产品要减价,否则要停工,老板容易说服件工的工资非减不可是实情,而工人知道,如果产品之价回升,他们的件工工资会跟着回升。 只是以时间算工资不容易有下调的说服力,就是员工明知要下调也往往拒绝接受,或通过工会拒绝接受,促使雇主要把员工选择性地局部解雇。 这里的原因过后再说。

失业定义见仁见智

失业的定义经济学者有争议。 我接受的是:一个可以工作而又愿意工作的人,找不到自己愿意接受的待遇或薪酬,也不愿意独自生产。 这是自愿的选择性失业,voluntary unemployment是也。 经济学传统喜欢以非自愿(involuntary)来给失业下定义。 这没有意思,因为非自愿是说没有选择,而没有选择的行为经济学是无从处理的:不管局限怎样约束着工作的选择,不工作还是在局限约束下的选择结果。

从经济学那方面看,政府提供的失业定义我们不要管:处处不同,我们管不了那么多。 不少经济学者认为没有失业这回事,认为找寻工作也是工作。 另一方面,我们没有理由怀疑最低工资的执行与不工作会获得政府派钱的福利不仅会导致失业,而且是失业的两个主要原因。 工资不够高有钱派为什么要工作呢?几年前读到香港政府的报告,说最低工资会鼓励失业的人找工作,因而减低失业率。 不容易见到这么有趣的政治言论。

两个现象需要解释

有失业这回事吗?算找工作找不到的时间是失业,是有;不算是没有。 这跟政府统计的算法不同。 但政府的统计有两个现象我们不能漠视。 其一是所有国家或地区的失业率一般是跟经济的增长率变动作反方向走。 这不难解释。 非常难解释的是其二:同样的高失业率,有时只持续了一两年甚或更短的时日,但有时持续地高企不下。 后者可见于二○○八年起自美国金融风暴之后,到今天(二○一三)四年多,美国的失业率急升后下降很慢,欧洲一些国家的失业率升至百分之二十五而还有继续上升的迹象。 绝对是灾难!

很高的失业率持久不下是很难解释的。 以劳工法例或福利经济作解释不容易,因为这些人为的局限约束历来存在,基本上没有变,但为什么高的失业率有时下降得快有时顽固呢?据说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经济大萧条的高失业率曾经下跌又再上升。 希克斯(J. Hicks)健在时给我的解释是保护主义使国际贸易大幅地收缩了,有道理;弗理德曼说货币政策频频出错也有道理。 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资料我们今天不是那么清楚,政府的统计没有今天那么先进,真实的失业数据为几有争议。 今天呢?欧、美的情况就在眼前,统计的方法没有变动过。 为什么高企的失业率顽固难下呢?说是因为有讯息费用近于定义性,说了等于没有说。 更正确地说是讯息费用一定是上升了,但为什么这些费用会上升呢?

房子空置与员工失业有六点分别

我不敢说自己有失业率顽固高企的解释,但可以尝试。 让我先把出租的房子空置(失业)与工人失业相提并论,把问题看清楚一点。 在今天的中国,空置的住宅楼房相当多,主要是因为这些楼房建好出售时没有装修。 为何没有装修是另一个话题,这里不管。 好些业主不考虑装修出租,因为装修费大约是两至三年的租金,加上某程度租客会损坏装修。 也有好些是装修好出租的,租金太低业主宁愿不出租,因为恐怕补偿不了租客对房子的损坏。 这正如工资太低工人选择不打工,但这算不上是失业,虽然政府的统计可能说是。 经济出现不景,工资容易下调是防止解雇及失业的好办法,但下调过甚员工会选择自己另谋生计。

回头看出租的房子,有些地区因为人口与需求的变动而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租金可以下降很多也没有租客。 这种「失业」情况源于房子不能搬动,与可以走动的员工不同,因而不是我们在这里要关心的。 跟公司的员工相比,出租的住宅房子有如下几点分别。

一、同区的同样级别的房子不仅租金相若,更重要是需求下降使租金下降后,需求回升租金也回升。 需要的租金下调因而容易被业主接受。 员工的工资呢?下调不仅比较困难,如果员工的工资大幅下调后遭解雇,再找工作,被解雇时的低工资是他们生产力的不幸讯息。 一个月薪三万的人解雇前减到一万,市场需求回升后不容易找到月薪三万的工作。 出租房子没有这个困难——市场需求一落一上,月租减到一万会回升到三万,所以房子比较容易接受租金下降。

二、员工以时间算工资只是一个委托之量,本身不是产品,但租用房子的时间本身是消费品,其市值为何大致上市场有公论。 转看公司内的员工,同样工资,其生产贡献在不同方面各有长短。 市场需求下降,划一的减薪好些时不是上策,而遇到员工抗拒时,雇主往往选择性地解雇一部分不是那么适用的员工,其他不解雇的员工的工资或略减或不减。

三、一个员工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好些时日,有了人事关系与对该公司的操作风格的体会,工资提升了,但这些有个性的体会其他雇主通常不适用,被解雇后要在他家找到同样待遇的工作不容易。 昔日美国的同事称这些有独特个性的为特殊知识(specific human capital),用以解释失业。 西方的工商业运作我没有深入地考查过,但在中国(包括香港),那些所谓「老臣子」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里适用,容易接受减薪,也知道生意回升自己的薪酬会回升。 另一方面,分红或奖金之类的合约通常是为老臣子们安排的。 再另一个方面,老臣子自动转工(跳槽)往往有大着数,因为新雇主要购买他们的特殊知识或商业秘密,但被解雇则很麻烦——退休可能是他们的选择。 这里提出的特殊知识出租的住宅房子少有。

四、公司为了谋取分工合作之利,员工有伙伴合约的串连,加上公司无界,某部分的员工失业牵涉到的范围可以很广。 好比二○○八年中国的新劳动法例左右了某些制造业,造包装纸盒的小厂分工遇难。 出租的住宅房子一般没有这种连锁效应,或起码小很多。

五、房子不能自食其力。 即是说,一个员工遭解雇可以独自生产或设立自己的公司,但房子租不出去,如果业主不自用或不卖出,就只能空置。 是的,上世纪六十年代香港出现移民潮,房子的空置率高到天上去,但上世纪四十年代中国时逢乱世,没有谁听到有工人失业这回事!

六、政府可以通过牌照的发行,或公务员的格外高薪,或有工会的约束,而导致本领相若的人有着颇大的薪酬差距。 这差距误导,可使失业而又认为自己本领不亚于人的继续找待遇较高的工作。 失望的例子无数,而我的观察是不出一两年这些人会被现实说服。 但政府租用房子给公务员住不能付格外高的租金而不捱千夫之骂,因为房子的市值租金为何骗不得人。

社会同情工人失业不同情业主破产

随意的观察,是出租房子的空置率往往不比工人的失业率为低,但市场租金的下调显然远比时间工资的下调容易。 另一方面,社会人士非常关心工人的失业率,很少关心出租房子的空置率,虽然有些业主穷得要命,或房子欠着银行不少钱,租金下跌过甚要宣告破产。 社会不同情后者,可能因为业主挂着有钱人的招牌,遭利益团体仇视久矣。 但我认为社会「同情」失业工人的主要原因,是合约串连的扩散,一方面对社会整体的祸害可以很严重,另一方面失业的扩散会使利益团体成为大输家。

一般失业不难解释

上述可见,在通常的情况下,失业的解释不怎样因难。 讯息费用及偶尔出现的供过于求的情况可以解释出租房子的空置。 另一方面,员工或劳动力不参与公司组织一定要自食其力,所以失业要遭公司解雇才出现。 在公司的合约安排下失业主要源于没有自动下调机能的以时间算工资的合约。 员工被解雇后在一段时期找不到自己愿意接受的工作,称失业,其实是在有讯息费用的局限下自己这样选择。 加进了政府法定的最低工资与福利综援等是增加了选择的约束,可算进讯息费用——包括自食其力的讯息——找工作当然更困难了。 至于找工作的时间算不算是失业是见仁见智的事。

信贷大升急降难倒费雪

难题的出现,是政府统计的失业率有时会在高处持续很久。 不一定是同样的失业者,而是同样统计的高失业率有时历久不下。 今天西方之见,是百分之六以上的失业率是社会不可以接受的「高」(数十年前是百分之四)。 持久不降是说通常的讯息费用解释不了。 目前的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正好遇上这种顽固情况。 为这现象我想了很久,得到自己不敢肯定的解释是有着两方面的合并。 其一是市场出现了对经济前景有长远不看好的情况。 上世纪二十年代后期的美国,八十年代中期的日本,本世纪○八年之前的美国及欧洲,都出现了信贷大幅膨胀(credit expansion),然后大幅收缩,导致资产(尤其是房地产)大幅下降。 这些信贷的膨胀与收缩大致上没有导致通胀与通缩,但资产之价是先大升然后大跌了。 这代表着人民的财富先大升然后大跌。 从费雪的观点看,财富是预期的收入除以利率。 财富上升,含意着预期的收入上升,但在实际上经济发展的本身没有能力支持那么高的收入预期。 一旦因为信贷急缩而使资产之价大跌,人民再向前看,他们不能不把将来的收入预期向下调校。 这是为什么四年多前我说西方不搞起通胀很难脱困的原因。 说不得笑,信贷大升然后急跌带来的经济不景很麻烦:日本的经济一蹶不振从那时持续到今天二十五年!

防守策略难倒凯恩斯

这里要解释的不是为何失业,而是高的失业率为何顽固难下。 人民的收入预期不容易上调得快是一个原因。 另一个原因是投资者采取防守性的投资策略。 凯恩斯学派主张政府大手花钱来振兴经济,四年前美国的经验是有着零的效果——这边增产带来那边减产,加起来是零。 该学派忽略了的还有另一个要点:虽说投资有振兴经济之效,但不同的投资对雇用员工或劳动力是有着很不相同的效果。 购买政府债券或购买黄金等,也属投资,但对工人的就业效应是零甚或负值。 好些其他投资,例如购买土地或做小生意,需要雇用的人手不多,而凡是多用员工的投资或行业,需要的合约组织或瓦解牵涉到的费用高,不是防守的好去处。

另一方面,工厂很难做。 不要被偶有发达的厂家误导。 一般而言,做厂是天下最困难的行业。 天天看着成本的老板们,动不动需要防守。 前景不妥,他们最方便的选择是解雇部分员工,因为机械设备一般是覆水难收的投资。 解雇员工当然是选工资没有自动下调机能的时间工资合约了。

合约的自由选择还是关键

在旧版《制度的选择》中,关于合约的「履行定律」之外我还提出「选择定律」。 后者是说合约的选择愈多愈自由,交易费用(包括讯息与监管费用)愈低。 这次再写合约,我删去了选择定律,认为明显,不用说。 这里论失业,再提及是因为我肯定,如果没有最低工资、劳工法例、福利综援等干预着合约的自由选择,今天西方的高失业率绝对不会那样顽固难下。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从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通胀急速地调控为百分之三的通缩,房地产之价普遍地下降了三分之二以上,但失业率的上升不到一个百分点。 当时中国工商业的合约选择的自由度之高是我平生仅见的。

以讯息费用解释失业源于施蒂格勒及阿尔钦的两篇鸿文。 但他们没有从合约结构的角度看问题,不足为甚,这里我为自己历来敬仰的两位前辈作了补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