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从佃农分成到中国制度

第一节:知识累积、土地价值与社会诅咒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四章《从佃农分成到中国制度》的第一节。)

人类的重要资源只有两种。 其一是作为万物之灵的脑子(包括人力),其二是土地(包括矿物)。 历久以来,一个脑子了得的人备受赞扬,但一个大地主则屡遭唾骂,有什么风吹草动,要被杀头的,大地主走在前头!然而,稀缺不足的局限不论,土地值钱是因为人类的脑子能想出怎样用,有层出不穷的产品。 就是在人烟稠密的今天,地球上绝大部分的土地不值钱。 人类脑子之外,所在地点与经济制度是土地值钱的原因。

历史经验说土地之价与知识增长挂钩

回顾历史,我们知道曾经有很长的年代,土地的收入回报率——即是租金加地价上升——不容易超越市场的利息率。 从市场竞争的均衡角度看,投资买地的收入回报率应该与利息率相等。 但上世纪七十代有跟进地价的经济学者发现,地球上推行市场经济的地方,地价的上升加租金收入,在地价的百分比上有高于利息率的倾向。 这现象需要解释,因为除了经济与市价的波动,市场对前景的预期应该算进了地价,怎会出现投资于土地的回报率高于利息率或其他的投资呢?

这问题当年我跟阿尔钦及一些同事研讨过,得到的答案是人类的科技发展比市场预期的来得快。 那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的看法。 今天回顾,这看法应该对:人类脑子想出来的先进科技提升了产品的价值,好一部分的升幅转到地价那边去。 尤其是,人的生命短暂,但科技的发明可以累积,这累积带来的财富要放进哪里呢?一个明显的选择是土地,因为土地是财富累积其中的一个重要仓库。 至于市场对前景的预期,我们事后作判断免不了有武断的成份——虽然可以加进看得到的局限转变来支持这判断。 这里我要指出,二战之后的六十多年中,人类的科技知识增长的确近于神话,而这些年数码科技的演进应该更是远超市场昔日的预期了。

中国冠于地球因为曾经闭关自守

在整个地球的人类历史中,要选一个时代、一个地方,科技发展得最快的,读者能猜中我选何时何地吗?我选开放改革后的中国!不是说今天中国的科技了得——我认为还是落后于韩国等地——而是中国闭关自守了那么多年,刚好是外间的科技发展得最快的时代,开放前近于一无所知。 一九七九年的秋天我到广州一行,见到产品的稀缺与科技知识的落后不能不摇头叹息。 然而,从八十年代初期起香港的投资者到南中国设厂,带进管理与科技知识,而一九九二年开始长三角也大事开放,西方的投资者涌进,带来的科技知识更为可观了。 可以这样看吧:外间的急速科技发展累积了数十年,然后从一九九二年起大量涌进中国,人类历史没有见过这样的现象。

如果土地没有清楚的权利界定,劳动人口没有选择工作的自由,科技的引进不会有大作为。 今天回顾,一九八五年初我调查广州的中国大酒店时,劳动人口的自由选工还有不少沙石,但跟着放宽得快。 长三角要到一九九二年的春天邓小平先生南下之后才开始,跟着的发展更快。 至于土地的权利界定,通过承包合约的处理也先在珠三角起步,重点是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一日深圳举办第一次土地拍卖。 跟着全国性的土地权利界定趋于完整,始于一九九四年——过后我会分析的县际竞争制度是在那时开始形成的。

一九九四年中国的通胀急遽,朱镕基大手调控,一九九七年通胀率下降至零,跟着通缩出现,还不算是普及的楼市之价从一九九五到二○○○年下降了三分之二以上。 二○○○年通缩终结,楼价开始回升,之后的七个年头是投资于中国的黄金岁月。 我大约地算过,二○○三年上海的楼价不到旧金山的一半,今天约旧金山的一倍——不要忘记在这期间美国的楼价下降了,人民币兑美元上升了。

提到上述,因为要指出如果单从房地产之价论财富,今天的中国是明显地比美国为高——不仅楼价较高,高楼大厦也远比美国为多。 土地与楼房是国家财富的一个重要部分,但在几方面这种骤眼之见容易误导。

看租金比看楼价可靠

第一方面是中国政府像香港那样,不把全部土地供之于市。 需求弹性系数教我们,把全部土地放出去,房地产的总市值可能低于只放出一小半。 如果政府多放土地而房地产的总市值上升,是一个不能肯定的代表着经济有所增长的数据。 说不肯定,因为房地产的市价可以受到市场炒买炒卖的影响。 那所谓泡沫,虽然经济学没有教是什么,但像牛群直觉带动的不容易解释的市价大幅波动不罕见。 这方面,以房地产总市值的变动来衡量经济增长,不及从房地产总租金的变动那么可靠。 租金不容易受到炒买炒卖的影响。 这可见于从百分率看,房地产的市价波动一般大于租金的波动,使租金作为房地产之价的百分率有时高于或低于市场的利息率——低很多的情况常有,反映着市场预期着租金会上升。 不管怎样说,衡量经济增长看房地产的租金比看房地产的市价可靠。

边际回报相等中国胜西方

第二方面,原则上,土地资源要达到最高的总租值,不同用途的边际租金要相等。 这要看地点的优劣是否相若,也要算进发展土地的成本。 这是说,地点相若的土地,不同用途的算进发展成本的收入回报率应该相等,而这相等要算进那所谓外部性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例如不要把工厂放进商业区去。 这方面——不管政府放地多少这个话题——是十多年来中国在土地处理上做得最好的地方,而小市镇比大城市做得好。 整体来说,这第二方面我认为中国比西方的国家懂得做。 过后我会解释,是县际竞争的制度使然。 二十多年前,算进土地的发展成本,中国工商业用地的收入回报率远比农业用地的为高。 今天差不太远,尤其是工商业与住宅用地的回报率,在县际竞争下很一致。 不要忘记什么通什么平的发展成本不菲,收取农地的补偿大约是农地租金折现的三倍,而牵涉到需要武断的外部性是重要的考虑。

三种仓库的分别

第三方面,土地是财富累积的仓库,人的脑子与体力是财富累积的仓库,收藏品也是财富累积的仓库。 三者有别。 土地值钱要靠有产出或用途,带来租值,而这租值的存在是需要有权利界定与人类知识和劳力的贡献。 人类的脑子与体力值钱也要靠产出,权利界定之外,二者皆需要训练与培养。 但人的生命短暂,满是天才及知识的脑子最久只可维持数十年。 换言之,人会死去,但有价值的思想会顽固地存在,从而累积在永远不死的土地仓库之内。

收藏品呢?可以保存很久,但本身没有产出,作为财富累积的仓库收藏品的价值因而没有上限。 土地与人皆要靠产出带来收入才值钱,这些收入有上限,所以作为财富累积的仓库,土地与人本身可以容纳的财富必有上限。 但收藏品之价没有上限。 如果世界上没有收藏品,逻辑上土地与人的产出收入推到尽头,消费花不掉的钱没有仓库放进去。 我认为漠视收藏品是经济学者搞了那么多年也推不出一个可取的财富累积理论的主要原因。 引进收藏品,这理论变得顺理成章。 至于哪些物品会被市场选中作为收藏品是深学问,我在《收入与成本》第四章写「仓库理论」时解释过了。 经济增长或发展的学说被经济学者搞得一团糟,其实是一个不湛深的财富累积的故事。

经济增长怎样看才对

收藏品不是生产要素,土地与人却皆是。 看细节当然还有其他生产要素,但皆可归纳在土地与人之内。 撇开收藏品,生产理论来来去去是环绕着经济本科必教的边际产量下降定律,用得到家变化多。 不是说基于这定律的生产函数没有用处,但函数方程式来得生硬,闷得怕人,发挥不出有趣的变化。 没有趣味的经济学不学也罢。

逻辑推理说土地与人的边际产值会跟各自的边际成本相等。 引进交易费用这边际的产值与成本出现了复杂的变化,但可以简单地从适者均衡的角度看。 人类知识的增长与累积会使土地与人力的边际产量曲线向上移动。 土地的租金与人力的收入皆增,哪方面的增加较多要看土地与人力的相对稀缺情况,要看收藏品的市场发展,也要看人本身的知识水平。

知识不足与土地稀缺是人类贫穷的原因。 收入的上升与财富的累积主要由知识的增加带动。 这是为什么年轻人发奋求学是那么重要。 有趣的问题是:假设土地与人口之量不变,人类知识的增加导致土地租金与人力收入上升,假以时日,在比率上哪方面会上升得较多呢?我的答案是如果没有战乱,土地会胜出。 这是因为人的生命短暂,个人的知识增长到某一点会终结,但人类知识的价值会不断地累积在土地的使用上。 今天一亩土地的产出价值,不管是农业、工业、商业,皆比半个世纪前高很多。 富有人家的财富主要是储藏在他们拥有的土地、收藏品或跟土地与知识有关的股票上。 再看收藏品,其价这些年在神州大地上升得急。 不要被幸运的例子误导,要在收藏品赚钱——赚高于利息的钱——需要有很大的知识投资。 一九七五年起因为考查讯息费用我跟进了多个收藏品市场的讯息局限,所以知道。 但关于收藏品的知识是有趣的学问,可以享受,不需要真的下注。

以上是我衡量经济增长的看法。 我少看政府统计的国民收入,不是不相信,而是懒得管,因为这些统计没有经济内容,没有说经济发展的性质是怎样的。

不劳而获与不能走动惹来诅咒

最后让我解释为什么土地升值往往受到社会诅咒。 有两方面。 第一方面,在土地或房地产赚大钱容易被社会视为不劳而获的财富。 其实一个算得上是天才的脑子也是不劳而获,但社会的人不容易分辨这些天才的收入(例如数码科技带来的巨富)是天赐的还是苦学使然。 持有土地而发达的可没有受到这样的尊重,虽然他们也曾在土地投资上下过工夫,但社会人士通常认为是幸运,不是学问。

第二个土地受到社会诅咒的原因,是土地不能走动,不动产是也。 政府要大抽房地产的税,业主走投无路。 政府要大抽收藏品的税吗?出尽红卫兵也找不到收藏品躲在哪里!

这第二方面还有另一面土地受到诅咒的原因。 土地不能走动,政府大抽房地产的税,其使用往往不变。 社会人士看得到的如是,但打草惊蛇,业主会改变投资策略,人民的财富累积会下降,房地产的发展商会偷工减料,政府的税制会有变动,官员的贪污也会增加了法宝。 这一切,社会人士是不容易见到的。

(未完待续)

第二节:从斯密的佃农分析说起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四章《从佃农分成到中国制度》的第二节。)

上节写知识与土地,含意着的是一个简单而又完整的经济增长理论,也是财富累积理论,经济学历来没有处理好。 经济学者把问题看得太复杂,漠视了资源本身是财富累积的仓库。 有了健全的土地使用的制度,尊重市场,提升人民的知识,经济增长是必然的事。 问题是交易或制度费用存在,容许利益团体把收入或财富再分配,惹来麻烦无数。 经济学原来的全名是「政治经济学」。 「政治」那方面我处理不了。

上章写合约的一般理论,我的分析主要是关于人力的合约。 本章转谈土地。 只是在重点上这样说;人力与土地不可以河水不犯井水地分开来说。 以土地使用作为核心话题,我选以佃农分成这种合约入手,有两个原因。 其一,《佃农理论》是我作学生时的习作,其来龙去脉知得清楚。 当年的分析到今天还是对。 一九六八年我发表第一篇关于佃农的文章后,不同意的人不少。 四十五年过去,该理论还站着。 其二,我要分析中国开放改革后的土地使用的发展。 令我感到尴尬的,是要到二○○四年初自己才蓦然惊觉,中国改革出来的土地使用制度是佃农分成制!一九七九年我开始跟进中国的开放改革,推波助澜,写下不少文章,而时疏时密数十年来没有中断过。 怎么要到二○○四年我才知道中国改革发展出来的是我作学生时的看家本领呢?

二○○八年初我为科斯写好《中国的经济制度》,再没有跟进该话题。 好些朋友说跟着的发展是把该制度改坏了。 我没有问坏在哪里。 搞经济解释,为一个题材写好文章,发表后我的习惯是不再管。 我不是个改革者,认为自己无足轻重,只是有时为了关心下笔,这里那里作点建议,或骂几句。 要是我认为自己有什么改进社会的使命,不会活到今天。

风俗之见误导

佃农英语称sharecropper,是指以一个百分率与地主分享耕耘收获的农户。 斯密写《国富论》时,英国没佃农这回事。 当时佃农在法国盛行,称metayer。 是误导的称呼,因为metayage是指五十、五十(即双方各占一半)的制度。 其实佃农分成的百分率变化多,不限于五十、五十。 从一七七六的斯密到一九五○的D. G. Johnson,经济学者一般认为五十、五十是风俗习惯使然,不是由市场决定。 其实在我之前——从古典到新古典——一些经济学者(包括马歇尔)知道佃农的分成率有变化,但他们老是喜欢以五十、五十作分析。 一九六八年我在芝大的图书馆找到中国一九三二年的资料,显示着二十二个省份中,佃农制度的地主分成从最高的百分之六十九到最低百分之二十九。 我把这些数据给上文提到的Johnson看,他感慨地说传统的五十、五十害得他的分析全盘错了。 是我之幸,分析佃农之初我刻意地不参阅前人说过什么,推出了一个数页纸的理论,让分成率在市场竞争下决定了,才参考读物,才知道前人之见是另一回事。

斯密把分成作为抽税看

一七七六年,斯密在他的《国富论》的卷三第二章,分析法国的佃农制度时写下的话,对后人的影响甚久:

「佃农永远不会从他们的储蓄拿钱出来改进土地,因为什么钱也不出的地主要把产品的一半拿去。 (政府或教堂)从农产品抽取十分之一已经对改进土地有非常大的阻碍。 抽取百分之五十的税必然有效应更大的障碍。」

这可见把佃农分成作为政府抽税看的根深蒂固的传统源自斯密。 但斯密可不是针对佃农制度的无效率而下笔。 他的处理是用一整章来追溯土地使用制度的发展,目的是申述较为有经济效率的制度会逐步淘汰效率较低的。 整本《国富论》都有适者淘汰不适者的味道,影响了后来的达尔文,而后者提出的「自然淘汰」是今天好些学者认为是人类最伟大的思想贡献。 这里牵涉到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让我从斯密的土地制度的演进观说说吧。

进化论的起源与事实失误

首先,斯密说佃农制度在英国很久没有被采用,不知要怎样称呼,是他以法国为例的原因。 他继续说在佃农之前的奴隶制度更没有经济效率,因为一个没有资产的奴隶只管吃,不管做。 斯密之见是为了增加土地使用的效率,佃农替代奴隶。 跟着的推论是:佃农制度还是效率不足,所以慢慢地,一个固定租金的制度取代了佃农分成。 斯密跟着说,虽然固定租金优于佃农分成,但前者的合约期限过于短暂,农民没有安全感。 他于是说,有永久年期的租约最有效率,而这种租约只在英国存在。 言下之意,是英国当时的农地使用制度优于欧洲的其他国家。

我们要怎样看斯密的制度进化分析呢?有两点。 第一是他说的事实不对。 考查英国的历史我找不到佃农制度曾经在该国存在,不仅是很久以来没有。 我的解释,是这不存在可不是因为无效率,而是因为永久或近于永久的农地租约,在中世纪甚或更早的时期在英国普及:年期短暂的农地租约在英国历史上没有记载。 长约会导致佃农分成的监管费用太高,所以佃农制度不被采用。 无论在西方或是亚洲,佃农可以续约,但每约很少超过三年。 有关佃农的监管困难我会在第四节补充。 转看奴隶的问题,我们没有证据奴隶只管吃不管做。 事实上,福格尔及巴泽尔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追溯关于奴隶的历史资料,得到的结论是奴隶的生产力可观,而且主人虐待奴隶的故事多属虚构。

斯密最严重的错是他认为佃农制度会遭淘汰。 今天地球上很多地方,不仅佃农合约存在,分成合约的普及可见于石油工业、百货商场,而如果没有政府或工会的左右,很多律师在某些案件会跟顾客以分成算账。 再者,上文指出,中国的县际竞争制度也是分成制。

自然淘汰是套套逻辑吗?

第二点更麻烦。 不管斯密在事实上的错,说制度的演进会朝着经济效率较高的方向走是合理的:说在局限约束下人类会争取利益极大化顺理成章。 然而,昔日中国人民公社的出现,导致饥荒遍野的,不可能是一个提升利益的制度。 斯密当年回顾历史跟我们今天回顾历史不同。 我们回顾,单是二十世纪就好几次有人类自己炮制出来的大灾难,深化一点足以毁灭人类的。 斯密认为人类的自私会给社会带来益处,我同意,但我也认为人类的自私可能提升交易或社会费用,推到尽头人类有机会毁灭自己。 我不同意这些年经济学者以博弈理论来解释人类的灾难,因为该理论无从验证,但人类可以有自我毁灭的倾向是明显的。 是的,一方面我们可以举出无数例子,显示着合约或制度的安排是朝着减低交易费用的方向走;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例举倒转过来的增加交易费用的情况。

如果我们说人类自我毁灭也是自然淘汰的结果——人类不适于生存——那么斯密与达尔文之见很容易变为套套逻辑,说了等于没有说。 但自然淘汰这个观点显然重要,在生物的进化中有着无数实例的支持,只是引进人类的经济制度与互相残杀的演变,我推不出是哪些制度费用的怎么样转变会导致两个各走一端的不同效果。

英法敌对密尔客观

斯密是经济学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客观、博学,而他的文笔足以雄视百代。 他对后人的深远影响是应该的。 斯密之后,一位大名鼎鼎的英国农业专家(Arthur Young)一七八七至一七八九游览法国后,出版了一本法国游记,不遗余力地大骂法国的佃农分成制度。 但该游记在一八九二与一九二九再版时,一位编辑把大部分骂法国佃农的文字删除,另一位在编者的序言中把法国的佃农制度赞口不绝,捧到天上去。 早些时,一八一五年,意大利经济学名家Sismondi在他的名著中也大赞佃农制度,可惜此君是多户佃农的地主,其判断免不了要打折扣。

历史上英国与法国敌对,法国有佃农,英国没有,英国的作者喜欢高举自己的农业制度,贬低法国的。 轮到英国的密尔一八四八年写佃农,他认为该制度是风俗使然,经济科学无从分析。 但人类纪录上智商最高的密尔,写下的他认为无从分析的佃农制度的判断令人折服:

「如果意大利的佃农制度是像Sismondi说的那么好,而Sismondi知道那么多的细节,又是一个本领不凡的权威;如果农民的生活与农地的面积,经过那么长久的岁月还能像Sismondi说的那样维持着,而农村的生活情况显然是远高于欧洲的大多数国家,要是我们举着农业改革之名,试图引进固定租金与资本家的农业制度,是多么危险而又令人惋惜的事。」

是的,密尔直言:「英国的写手滥骂佃农制度,是站在一个极端狭窄的角度看。」

中国的经验

我不能肯定斯密的佃农分析是后来的学者对地主诅咒的原因,但几本说中国的地主不善待农民的西方论著,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令人瞩目的,都有斯密的影子。 尤其是R. H. Tawney一九三七年在伦敦出版的《中国的土地与劳力》,既是名家,也是名著,说得中国的农地使用制度一无是处。 然而,在同一时期——一九二三到一九三八——美国的卜凯教授(J. L. Buck,是写《龙种》与《大地》的赛珍珠的丈夫)到中国,得到金陵大学(即南京大学)的协助,在中国作了前所未见的详尽中国农业调查,出版了六本书,而他的调查助手中有几位以中文动笔,给后人提供着珍贵的资料。 一九六八年在芝大的亚洲图书馆我有机会把这些中文作品全部拜读,获益良多,有关的资料都加进后来在芝大出版的《佃农理论》一书内。 卜凯教授及他的助手们的调查与论著,一律没有说中国的地主剥削农民,说中国的农业运作胜西方,也提供着大量数据,证实地主自耕、雇用农工、固定租金、佃农分成这四种不同的安排每亩的产量差不多——农户租地的产量约高于地主自耕的百分之三,而佃农分成的地主所得是略高于固定租金的。

可惜时代与情感都不站在地主那边。 日军侵华,共产高唱,二战后国民党要推出管制地主的分成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七点五,意图拒共,还没成事就逃到台湾去。 这三七五的分成租管一九四九年四月在台湾推出。 今天回顾,因为社会歧视地主而得益的炎黄子孙只我一个:为了解释三七五分成租管导致农产品上升这个怪现象,一九六七年我写下今天看是有机会传世的佃农理论。

(未完待续)

第三节:马歇尔的几何失误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四章《从佃农分成到中国制度》的第三节。)

一九六六年五月,为了分析台湾政府管制佃农分成的百分率,我要先推出一个没有这管制的佃农理论,只一个晚上就推了出来。 那么顺利有两个原因。 其一是当时没有读过前人对佃农的分析,其二是我把土地之量放在几何图表的横轴。 后来拜读前人之作才知道他们一律把劳力或农民的投入放在横轴。 理论的突破有时要讲运情。 其实横轴是土地还是劳力皆可推出同样的答案,只是后者不容易看出分成合约的要点。 第四节会解释。 我的横轴土地的分析说固定租金、地主自耕、雇用劳力与佃农分成的生产效果完全一样,论文导师阿尔钦及赫舒拉发虽然认为证得巧妙,但也认为跟传统之见有那么大的分歧,不能立刻接受。 阿师跟着把我那几页纸的文稿给他正在教的一组学生研讨,一个月后给我信,说找不到错处,可以动笔写论文了。

马歇尔的几何图表

动笔后我才知道,传统的结论不同起自斯密,而支持斯密之见的是马歇尔一八九○年的几何分析。 马氏的几何图表以劳力之量放在横轴。 我只看一眼就知道他的分析全盘错了。 这是因为我已经有了横轴土地的答案。 用劳力为横轴其答案应该一样,但二者有别,互相印证马氏的几何失误一下子就看出来了。

马歇尔的几何分析用斯密的抽税思维:业主抽取农产值的一个百分比等于政府抽税。 他把斯密的农民改进土地的投入改为农民劳力的投入。 从斯密的古典转到马氏的新古典,后者当然引进边际分析。 马氏本人没有画出佃农分成的几何图表,但在两章的几个注脚中说清楚怎样画,不少后人替他画了出来。

该图表假设土地之量(面积)固定不变,纵轴是劳力的平均或边际产量的价值,横轴是农民的劳力投入。 假设土地之量不变,引进边际产量下降定律,一条劳力的边际产值曲线于是向右下降。 如果地主雇用农民,农民的时间工资是平线,该平线交接边际产值是均衡点,劳力之量的投入由这点决定。 时间工资的分析这样说没有错。 转用佃农分成,马歇尔的简单处理是引进一条佃农边际收入曲线。 后者是以佃农分成的百分率乘以上述的(时间工资的)边际产值曲线。 换言之,如果佃农与地主的分成是五十、五十——马歇尔的假设——佃农的边际收入曲线是边际产值曲线乘以零点五。 这要把佃农的边际收入曲线向下移动,即是从高度看,佃农的边际收入曲线的每一点是边际产值曲线的一半。

这就是了。 先前地主雇用农工的时间工资平线还在,只是在佃农分成下阐释为佃农另谋高就的时间代价。 重要的分别是:先前地主雇用农工,后者劳力投入的均衡点是时间工资等于劳力投入的边际产值;采用分成制,佃农的劳力投入是另谋高就的时间工资等于佃农的边际收入。 因为从高度看后者(佃农边际收入)一定低于前者(边际产值)——以五十、五十分成算,佃农的边际收入每点只有边际产值一半那么高——佃农的劳力投入一定是少于时间工资的劳力投入。 这佃农的劳力投入不一定是减了一半,而是要看时间工资那平线画在哪个高度的位置。

与事实不符的困扰

上述的分析由马歇尔提出,基本上是斯密的政府抽税观加进那重要的边际产量下降定律。 可能因为简单明确,这分析从马歇尔提出的一八九○流行到我提出另一个分析的一九六六。 不能说马氏之后的经济学者都接受该分析:D. G. Johnson(1950)与J. O. Bray(1963)皆指出虽然理论说佃农分成无效率,但实际上佃农的产出可观。 Johnson的结论是:虽然理论说佃农分成无效率,但在年期不长的租约下,佃农会知道如果地主的分成收入偏低后者会考虑收取固定租金,所以大致上地主的分成收入会与固定租金相若。 Bray则认为佃农无效率之说是学术性的,而他的观察是:

「经济落后的国家要提升农业的生产技术,需要知道在美国,农业生产力最可观的制度,大部分是地主与农民之间采用佃农分成的租约。」

佃农的收入是太多了!

回头说马歇尔的以劳力为横轴的几何分析,骤眼看逻辑井然,不容易找出错处。 要不是我先以土地为横轴,解通了佃农分成的经济密码才拜读马氏与跟着的后人分析,我多半看不出他们的几何图表是有着严重的错。 错在哪里呢?错在佃农的分成收入高于佃农另谋高就的收入!这多了出来的是无主孤魂,在市场竞争下不可能存在。

不是湛深的错,只是有了佃农无效率的成见不容易看出。 以上文的曲线示范,佃农的边际收入曲线是在劳力的边际产值曲线之下,佃农另谋高就的时间边际成本是平线。 佃农劳力投入的均衡点是该平线与佃农边际收入的相交点。 问题的出现,是这相交点的平线之下的方形收入是佃农另谋高就的时间成本或代价,但这方形之上与佃农边际收入之下有一个三角形的收入,说是归佃农所有。 这明显地是多了出来的,因为下面的方形收入已经是佃农劳力投入的最高代价。 源自马歇尔的几何分析清楚地说该三角形的收入归佃农所有,但原则上地主可以把该三角全部抽取而佃农还是不会另谋高就。 因此,佃农的边际收入等于他另谋高就的时间工资或边际成本不可能是一个有经济内容的均衡。

天才也被成见约束

虽然我屡次高举斯密为经济学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但说到理论的天赋,我认为没有谁比得上马歇尔。 当年我只花一个晚上就想出来的今天还站着的佃农理论,以他的天赋,马氏不需要用上半个小时——不需要依我的方法(见下节),因为后来我用他的方法也能推出我的结论。 马氏的失误奇怪,因为他重视佃农制度。 是的,马氏曾经写道:「研究分成合约的多种变化会使我们获益很多。」

我认为像密尔那样,马氏之失是受到传统的风俗使然的五十、五十分成误导。 他知道佃农的分成率可有变化,但认为五十、五十是风俗习惯,不易更改。 一八九四年,今天大名鼎鼎的英国《经济学报》创办,马氏当主编。 他选H. Higgs写的《法国西部的佃农制》放在该学报首期的第一位置,可见马氏重视佃农。 但Higgs之作不是好文章:只考查了一个农户,而该户的分成率刚好是五十、五十!

成见可以是思想的严重障碍。 令我费解的,是重视真实世界而又曾经跑厂考查的马歇尔——重视佃农而又知道分成率有变化的马歇尔——为什么要跟着密尔去接受佃农的分成率是由风俗决定的呢?可能英国当时没有佃农制度是讯息传达的困难,但法国只在海峡对岸,佃农普及,为什么马氏那么重视Higgs的只考查一个农户的文章呢?

剑桥传统有不足处

说实话,从今天处理经济理论验证的起码要求看,伟大如剑桥的经济学传统,对真实世界的考查不到家。 一九六八年,在芝大的书籍十分齐备的图书馆内,我追查承继马歇尔讲座教授之位的庇古的关于农业制度出现的社会与私人成本分离的历史与事实的资料,从庇古的多个注脚跟踪他引用的读物,一路从注脚转注脚地追查,花了一个月也找不到任何支持庇古言之凿凿的证据。 那所谓经济科学就有这样的困难。 某作者凭空想象举出一个例子,另一位引用,写下注脚,如是者转了三几次注脚就变为事实!这是经济学的悲哀。 也难怪一九七二年我在华盛顿州跑农场与果园考查蜜蜂采蜜与传播花粉的服务后,拿得数十份合约与一些市价的数据,发表《蜜蜂的神话》,行内哗然。 要写经济学的神话,罄竹难书。 这样的题材是过瘾精彩的学问,也是贡献,为什么那么少的同学尝试呢?

这解释为什么我多次高举考查事实或现象的细节是那么重要。 没有细节的现象往往是神话,就算不是神话也不能教我们很多。 多细节支持的现象不仅可靠性高,而且给我们在抽象的推理思考时照亮着什么是可走什么是走不通的路。

(未完待续)

第四节:换轴看分成切地清晰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四章《从佃农分成到中国制度》的第四节。)

我不认为《佃农理论》是自己最好的作品。 当年是学生,思想达不到后来的深度,而出道之后对世事的观察累积了多年,理论与概念能用出的变化是当年无法想象的。 这里讨论旧作是为了要带到中国制度那边去,顺便向同学们申述一个理论发展的思想程序,希望能提升他们对经济解释的兴趣。

当年解通佃农分成之谜有点碰巧。 同学们知道,以几何分析两种生产要素,劳力与土地,我们可以劳力为横轴(纵轴是工资或产值)或以土地为横轴(纵轴是租金或产值),二者得到的效果或答案是完全一样的。 传统的处理惯以劳力为横轴,以土地为横轴的少见。 一九六六年的那天晚上,想佃农分成,坐下来,我在空白的纸上画出的几何图表是以土地为横轴,以劳力为横轴的想也没有想过。 为何如此很难说,可能在感受上我假设自己是地主。 奇迹出现,因为很快就找到佃农分成的答案。 我要到后来拜读前人之作才知道以劳力为横轴是不容易找到答案的。

起点相同但不画平线

以土地之量(面积)为横轴,纵轴是土地的平均或边际产量的价值,也可看为土地面积的平均租金。 为了引进不可或缺的边际产量下降定律,这图表假设农民的劳力投入固定不变。 当土地之量增加,一条向右下降的土地边际产值曲线出现。 这些本科有教。 引进佃农分成,虽然当时不知马歇尔怎样处理,但英雄所见略同,我采用的起手方法跟马氏的完全一样。 那是把土地的边际产值曲线乘以地主分成的百分率而求得一条地主的边际收入曲线。 当时我假设地主的分成是六,佃农是四,地主的边际分成收入是以土地的边际产值乘以零点六。 即是说,从高度看,地主的边际分成收入曲线的每一点是土地边际产值曲线每一点的六成高,也即是每点向下移动四成。 这跟马氏的处理完全一样,只是我的曲线代表着土地的产值变动,他的代表着劳力的产值变动,而我假设六、四分成是为了避免五、五分成可能导致推理时的混淆。 大家的方法相同到此为止。

马氏引进一条劳力时间工资的平线。 我可没有引进一条土地面积的租金平线。 没有想到该平线,因为要考虑的是分成租金。 不引进工资或租金平线要怎样处理呢?我的方法是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约束佃农的劳力收入。 从以土地为横轴的图表看,土地的边际产值与地主的边际分成收入之间的几何面积是佃农的分成收入。 在市场竞争下,地主之间要竞争,佃农之间要竞争,均衡是这面积等于佃农另谋高就的收入,也即是佃农的固定劳力投入所值等于他的分成收入了。

移动竖线调校地量

这就带来一个理论上的突破。 以土地为横轴,为了引进边际产量下降定律我们假设佃农劳力投入之量不变。 土地之量可变,我以一条竖直的线竖在土地的横轴上来界定给予佃农的土地之量,此竖线的左右移动是佃农的土地面积的变动了。 假设了佃农的分成是收获百分之四十,把这竖线左右移动可以找到一个土地的量,使佃农的分成收入(上述的两条边际曲线之间由竖线约束着的几何面积)等于他另谋高就的代价。 但这均衡点不是真的均衡,因为调校给予佃农的土地量之外,地主还可以调校佃农的分成率。 即是说,地主可以增加土地的供给量而调低佃农的分成率,或减少土地的量而提升佃农的分成率,而在市场竞争下佃农的分成收入不能低于他另谋高就的所得。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农业资料,清楚地显示着农户租用土地面积与分成率的变化是有着清楚的市场竞争规律,皆与土地的肥沃程度与地点优劣有着简单易懂的关连。 另一方面,农民另谋高就的行为常有,而地主可以选择固定租金或雇用劳力的合约。 这些证据在本章第二节提到的卜凯教授与他的助手提供的非常详尽的中国农业调查的报告中可见。

前辈切地下刀无方

一个地主拥有一块庞大的土地,没有理由全部租予一个只一家四口的佃农。 他要把土地一块一块地切开放出去租给多家农户。 佃农受到地主切地的约束不是我首先提出。 以切地的方法推出自己的佃农理论后,我追溯前人的有关论著,发觉一八三一年一个叫R. Jones的人写地主给佃农切地,而一八四八年密尔注意到Jones的切地之说。 但这两位前辈皆接受了斯密的佃农无效率之见,二者皆认为分成率是风俗使然。 他们认为切地切到农民仅可生存是极限,但Jones说地主往往反对把佃农的土地切得太小。 我认为没有引进边际产量下降定律,理论上不可能决定地主怎样为佃农切地。 是的,虽然该定律始于一八二六,由von Thunen首先提出,但要到一八九○马歇尔出版他的巨著才受到重视。 后者是新古典学派的首要人物了。

看着土地租金切地与分成率的决定

轮到一九六六年的那天晚上,我从地主的角度为佃农切地,一切就中——后来找到的所有资料都说我切对了。 怎样切呢?我选土地面积的平均租金最高的那点切。 平均租金最高是说地主拥有的土地的总租金最高。 我跟着把土地的最高平均租金除以土地的平均产值而求得地主的分成百分率。 以一百减除这百分率就是佃农的分成百分率了。 换言之,跟斯密与马歇尔的传统分析有别,我是先求得土地与劳力这些生产要素在竞争市场会怎样用,然后算出分成百分率的均衡;前辈们是倒转过来,先有一个分成的百分率,然后推断那些生产要素会怎样用。

破案的关键是想到土地面积的平均租金的最高处是竞争下的切地均衡点。 怎样推出这最高的平均租金呢?我采用两条本科必教的平均曲线,虽然这二者的合并使用课本没有教。 其一是土地的平均产值曲线;其二是固定了的总劳力成本在土地的增或减中的平均劳力成本。 把其一减除其二就是土地面积的平均租金曲线了。 同学要注意,上述的平均劳力成本曲线你们的课本称平均固定成本,但其实课本说的固定成本不是成本——覆水难收的成本不是成本。 我的平均固定成本是成本,因为这「固定」只是假设不变,不是不会变或不能变——要变时是把整条曲线上下移动。

说清楚一点吧。 假设两种生产要素,土地与劳力。 为了引进土地的边际产值下降我们假设劳力之量(及其总成本)不变。 土地之量增加,其平均产值曲线往往先上然后落,有关的土地边际产值曲线也先上然后落,下降时必定切中土地平均产值的最高点。 至于劳力(或非土地)的平均固定成本曲线,其形状是本科教的、在同一线上每点的总成本相同的、土地的增减时成为一条四十五度向内弯的弧形线——几何学称「直角双曲线」中的正数那一条。 以前者(土地的平均产值)减除后者(劳力的平均固定成本),求得的是一条土地平均租金曲线,先弧上,达一顶点,然后弧落。 这后者的顶点是最高的平均租金。 土地的边际产值曲线由上而下,先切中土地平均产值曲线的顶点,继续下降,再切中土地平均租金曲线的顶点。 地主的分成率是最高的土地平均租金除以同一土地面积的土地平均产值,余下来的百分率就是佃农的分成率了。

效果相同变化易看

这里要作点补充。 上述的土地平均租金曲线(与最高的平均租金)可不是随便地把土地的平均产值减除劳力的平均固定成本,而是这固定劳力成本的增减会导致整条平均固定成本曲线上下移动。 这上下移动会导致土地的平均产值曲线上下移动,而最高的土地平均租金是由这两条平均曲线的微小移动相等而决定的。 这两条曲线的上下移动相等是说劳力的边际产值等于劳力的边际成本,从而决定了土地的最高租金或租值。 又因为市场有竞争,这租金要受到土地与劳力的供应量的约束。 另一方面,土地的边际产值曲线穿过平均租金曲线的顶点,是代表着在有资源局限约束的竞争下土地的边际产值等于土地面积的平均固定租金。 如此类推,不引进交易费用,固定租金、雇用劳力、地主自耕、佃农分成等四种不同的安排,资源使用的效果完全一样。

我们可以容易地加进如下几项变化。 一、劳力的总成本可以视为非土地成本,包括工具、肥料等。 这些生产要素的引进会导致土地的平均产值上升,而分成率跟着的变动要看工具及肥料等投资是谁出的钱。 谁出这些钱谁的分成率会上升——当年我找到的佃农合约样本说得清楚。 所以说佃农合约会削减土地的投资是不对的。 二、土地的肥沃程度不同佃农的分成率会跟着变。 较为肥沃的土地——平均产值较高——地主的分成率较高,是上文分析的明显含意。 支持这效果的事实很多,而最明显是三十年代的中国资料显示水田的地主分成率约高于干地的二十个百分点。 三、一个农户可以提供的劳力多少对该户土地面积的大小有决定性。 当年我获得的资料,是每户的水田面积比干地的为小,而有趣的是:一个农户从多过一个地主租地常见,而一个地主租地给数十个农户也常见。

台湾管制分成的效果

至于一九四九年台湾的第一期土地改革,管制地主的分成百分率从原来的平均五十六点八减至硬性的三十七点五,导致农产品之量上升,依上文的理论作解释不困难。 简言之,这三七五分成租管促使佃农的分成收入高于他们另谋高就的收入,在市场竞争下他们一定要增加劳力及其他投入才可以达到另一个均衡点,而产量因而上升会局部补偿地主的损失。 在这竞争带来的佃农投入增加的调整中,佃农劳力的边际产值会低于他们另谋高就的边际产值,而佃农土地的边际产值会高于地主自耕的土地边际产值。 这些转变含意着的是某程度有租值消散。 这方面,我当年的贡献是能从台湾的土地平均产值转变与农作物选择的转变,严谨推理,证实了这些边际产值的转变与分歧。 那是《佃农理论》出版时的第八章,读过的师友一律拍掌,可惜其他人一律不读。 分成租管不是本章要关注的,不多说了。

合约结构的思维

要说的是当年我提出要从结构看合约的思维是源于佃农分成的研究。 其实所有雇用或租用生产要素的合约必有结构性,只是当年我要藉分成合约才看出来。 简单地说,地主以一个固定租金把土地租出,收了租什么也不管,合约没有结构。 其实收固定租金地主也要管土地的保护与投资,于是租约也有结构──虽然不一定要写出来。 另一方面,佃农分成的合约,因为没有一个租价,土地面积之外,地主一定要管佃农的劳力及其他投入。 即是说,地主要管的不单是土地之量,而是土地之量与非土地的生产要素的投入。 这也是说,佃农合约一定要管土地与非土地这二者的投入比率,于是合约一定有结构。

当年写论文时我没有机会见到佃农合约的真实样本,但肯定土地与非土地的投入比率会在合约上说明。 后来在芝大的亚洲图书馆有幸见到农地固定租金与佃农分成的不同合约的真实世界的样本,二者皆有结构,只是佃农合约略为复杂,而我事前推断的土地与非土地的比率说明是清楚的。 这里的问题是合约往往不需要白纸黑字地写出来。 口头的合约后人不足为凭,而风俗的约束也是合约,也属结构性,但作为事外的研究看更不容易拿出合约结构的证据了。 实地调查,口述或风俗皆有迹可寻,属证据,但没有机会这样考查免不了有猜测的成分。 我当年坚信自己的推断,是因为对竞争的概念有了足够的掌握。 在竞争下,佃农分成的合约没有土地与非土地的比率约束是不会在市场存在的。

很多朋友说我的佃农理论是受到科斯的权利界定的影响。 可能对,也应该对。 但当年我的感受,主要的影响来自戴维德的捆绑销售的口述传统,因为这种销售的合约必定有结构。

明白经济运作要讲深度

我花了三节的篇幅写佃农分成,主要目的是要带到中国的制度去。 二○○八年我发表《中国的经济制度》,虽然读者多,但他们不会知道在该作的背后是有着很长远的理论发展的支持。 虽然我在一九八六年说清楚中国的农业承包,农民交给政府的是租而不是税,我要到二○○四年才惊觉,中国一九九四年推出的增值税不仅是租,而且是佃农分成合约的制度。

我希望同学们知道,一个制度的运作有深浅不同的层面。 不够深入往往不是真的懂。 中国开放改革后的发展无疑是人类经济历史的重要一章,这三节分析的佃农分成合约应该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有点深度的基础,也可让同学们明白,要理解经济制度的运作,指出资产权利与市场运作等老生常谈虽然重要,但要真的理解是不够的。

(未完待续)

第五节:讯息费用解释分成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四章《从佃农分成到中国制度》的第五节。)

我解释过,合约就是制度,合约的选择因而是制度的选择。 本章第二节可见,斯密分析的土地制度的发展是合约转变的发展,虽然前辈的分析与史实皆不对,但他的思想传统是经济学最高明的了。 下笔为文我有时说「合约」(contract),有时说「制度」(system),基本上没有分别。 牵涉一小撮人的「安排」(arrangement)我偏于说合约;牵涉多人则偏于说制度。 这些是武断的取舍了。

经济解释脱离不了在局限下个人争取利益极大化这个基础假设,然后需求定律(这包括边际产量下降定律)、成本与竞争等概念要有足够的掌握。 主要困难是在局限变化那方面,因为牵涉到的是真实世界的约束,需要考查,也需要懂得怎样简化。 这些我解释过多次了。

起因难明的人为局限

从鲁宾逊的一人世界转到我们生存的社会,局限的复杂性上升了无数倍。 假设资源有着明确的权利界定,漠视交易费用,马歇尔的伟大传统教我们很多。 引进交易费用不易处理,但不能不处理,《经济解释》写到这里大致上我处理得称意。 知道局限的转变,要推断这转变导致的人的行为会跟着怎样变不是那么困难。 困难是在于我们有时要推断或解释为什么一些人为的局限会那样变。

资源稀缺是人类要面对的。 从这些局限衍生出来的人为的合约或制度安排是另一些远为复杂的局限。 后者包括产权制度、管制法例等,皆可作为合约或制度的安排看。 因为制度或法例皆源于人的行为,是人的选择,为什么会是如此这般地出现是经济学需要解释的一个重要部分。 要推断某管制法例或合约安排会带来什么效果,有道的经济学者可以处理得好。 然而,要解释为什么管制法例或合约安排会是如此这般地出现往往困难!别的不说,单是问:为什么会有最低工资法例——即是问为什么要用最低工资管制着市场合约——是非常头痛的学问,远比问最低工资会带来怎么样的行为转变来得困难了。

大致上,如果合约(包括管制)只牵涉到一小撮的人,其中每个人有权参与或退出,解释为什么合约或制度或管制会是那样,虽然不易,今天的经济学还有可为。 但如果牵涉到很多人——每个人不能不参与而参与后不能退出——又或者由一小撮的人决定某些合约或制度而强加于其他人的安排,要解释为什么会有这些局限或约束难于登天。 牵涉到多人的合约或制度的转变,解释永远不易,而事前推断远比事后解释困难。 前者我平生只命中过一次重要的:一九八一年我肯定地推断中国会转走市场经济的路。 这是本章第六节的话题。

同学们要记住:解释合约或法例或制度的出现或转变我们不要管什么好什么不好。 评论时事不妨表达自己的价值观,但科学分析价值观是大忌。 这就带到经济学常说的无效率这个话题。 我解释过,那所谓无效率是指局限条件的指定不足,因而达不到有一般性的整体均衡。 足以解释某些现象的局部均衡分析可以出现无效率的情况,但这只不过是因为局限条件指定不足。 如果所有局限都顾及——解释现象往往不需要——说无效率是逻辑欠通的。 说社会每个人在局限下争取利益极大化,定义上人类自取灭亡也是这争取的结果。

旧文有得有失

一九六九年四月我发表《交易费用、风险规避与合约选择》。 发表前芝大同事Z. Griliches读稿后,认为该文会把经济学改变了些什么。 一九八七年此君访港,相聚时他说:「当年我说你写的合约选择会改变些什么,说对了,今天的代办理论(principal-agent theory)是从该文发展起来的。」 后来S. Rosen也这样说,而且认为我触发了合约分析的盛行。 杨小凯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一位朋友把我的风险规避与合约选择化作方程式而获奖——我知道,因为多年前我评审那方程式文章[@Stiglitz1974]。 还有的是,我在合约选择文内提出卸责(shirking)的行为,可能是博弈理论卷土重来的导火线。

今天四十四年过去,自己怎样看一九六九的文章呢?我认为该文触发了行内对合约的兴趣是贡献,但从解释行为的角度看,该文提出的风险规避与卸责行为是败笔。 我今天认为,解释合约的选择,专注于交易费用(包括讯息费用)的转变是唯一可以走得通的路。 不是说没有风险或卸责这些事,而是这些现象的转变在真实世界难以鉴定,要推出可以验证的假说很困难。 我解释过为什么我不再用「卸责」,这里说说风险吧。

言不成理的浅现象

当年我要解释的是一个浅现象:农地的租约有佃农分成与固定租金,二者农民与地主洽商选择。 关键问题是,佃农分成的监管费用是明显地高于固定租金。 在佃农分成下,地主要久不久监察佃农的操作,要雇用专家估计每亩的产量,而收获分成时要防止佃农把部分收藏起来,也要防止被分得劣质的产品。 佃农呢?要防止地主出术,选用一把斤两偏轻的秤。 这些在三十年代的中国农业调查的报告中屡有提及。 固定租金可没有这些麻烦:如果以谷或米作固定租金,记载说地主主要重视够干。 佃农分成的监管费用明显地比固定租金的为高,为什么前者会被采用呢?

是大麻烦,因为言不成理:只有地主与农民两方面的简单洽商,你情我愿,为什么他们会选择监管或交易费用较高的合约安排呢?我采用「风险规避」(risk aversion)这个当时流行的观念作解释。 不是乐意的:我曾经三次拿开风险规避,但也三次放回去。 何谓风险规避呢?如果我给你两个选择,其一是在一个红包内有一千元现钞;其二是在一个灰包内可能有二千元现钞,也可能是废纸,机会绝对是一半一半。 你选红包还是灰包呢?选红包,你就是个要规避风险的人。 红包与灰包的价值应该一样,但为了规避风险选红不选灰,甚至五成机会有现钞的灰包里是略多于二千元你也选红包。 这样看,虽然分成合约的交易费用较高,为了大家分担风险,农民与地主同意采用分成合约。

分担风险逻辑困难

以分担风险(risk sharing)的需要来解释分成合约的选择不是没有支持的。 当年台湾的农业资料显示,种麦的收成方差(variance,即变异数)远比种米的为高,而中国大陆的资料显示,解放前的佃农分成合约种麦的比种米的普及。 另一方面,当年的日本少用佃农分成,而该国的政府推行强迫性的农业收成保险。

我对以分担风险来解释佃农分成不满意,有四个原因。 其一,以收成量的方差来衡量风险,虽然行内惯于这样看,却有这样的问题:如果这方差预先知道,是否还有风险是问题。 其二,以收成算方差,时间上怎样切可有很不相同的数据,何况所有农户皆轮植不同的农作物。 其三,从一个人独占产品到两个人分成,个人的收入方差是下降了,可以看为分担风险。 然而,再增加人数个人的收入方差不会再下降。 好比在股票市场,同一股票,人多人少其股价变动的方差风险不能分担,规避风险要用不同的股票组合。

其四,弗里德曼与J. Savage一九四八年发表的大文,也是以收入方差量度风险的,解释进赌场下注与购买保险可以是同一个人。 这样看,以分担风险来解释佃农分成不容易。 记得一九六七年的冬天,在蒙代尔的家酒会后,弗里德曼和我一起步行,他问为何会有佃农分成,我答:「我知道你不会同意,因为我用分担风险作解释,但我真的想不出其他方法。」过了两天,舒尔兹告诉我,因为我说了这句话,弗里德曼要芝大聘请我作助理教授。

同学要练习想象

那一九六九年发表的《合约选择》牵涉到不少关于农地合约条款的选择,戴维德亲自走来对我说是难得一见的好文章。 自己今天重读,不满意卸责的提出与对风险规避的重视,但事实细节的处理与思考变化的表达还是感到有点自豪。 在该文中,如下凭事实想象推理的例子今天的同学要练习仿效。

解放前的中国,农业的固定租金合约有一种称「铁板租」,即是不管有什么天灾租地的农民也要交一个不能更改的租金。 另一方面,有些固定租金合约中有减责条款(escape clause)。 后者说明如果遇到大失收或饥荒情况,地主要依照本地的风俗,跟着风俗之见减租。 有减责条款的固定租金当然略比铁板租的为高。 不难想象,如果交易或风俗费用不考虑,固定租金合约可以有很多的减责条款,处理不同的「饥荒」层面,每层的固定租金的递减略为不同。 是无聊的想象吗?不是的,因为佃农分成是等于有无数减责条款的合约。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把想象倒转过来,以佃农分成为起点而加进减责条款,加到保护地主的尽头是铁板租,加到保护农民的尽头就是时间工资合约了。

减责条款要有风俗协助

一九三五年南京大学的调查显示,上述的减责条款在百分之八十三的以交农产品实物为固定租金的合约找到,但以交货币为固定租金的合约,减责条款的存在只有百分之六十三。 这分别不难理解。 农业一般失收时,农产品的市价会上升,交出货币为固定租金的农民受到这价升的保护会高于要交出实物的,所以减责条款对交货币的没有对交实物的那么重要。

固定租金合约有加进减责条款的选择无疑会增加这种合约的采用。 记得当年我搜查亚洲不同地区的习惯,只有中国该减责条款常见。 这条款的出现显然需要有一个悠久的文化风俗的支持。 农民说是饥荒,地主说不是,吵起来法庭难作判断。 这类争议不能由法律解决,但风俗可以。 风俗说是饥荒,也会说是怎么样的可怜层面,农民减责每个不同层面应该减多少,风俗习惯的存在可以很快作出判断。 不接受这风俗之见的地主或农户会遇到不容易再找到合作伙伴的困难。

报酬较高源于监管费用

尽管今天我放弃了以规避风险来解释佃农分成,我不能否认,不肯定的预期收入,以或然率打了折扣后,会偏于比肯定的预期收入高一点。 因为有或然率的存在,不会千篇一律,但昔日亚洲的农业资料显示着有这样的倾向。 你说这多出来的一小点是风险报酬(risk premium)我很难跟你争论,但我可以用交易或讯息费用的存在来解释同样的现象。 如此一来,选择以交易或讯息费用的转变作为风险高低的替代是高明的选择,因为可以避去上文提到的几点在逻辑上「风险」会给我们带来的困扰。

以昔日亚洲的资料为例,地主的分成收入略比固定租金为高——不一定,但有这样的倾向。 以交易费用作解释我们要从两方面看。 一方面,地主有权选择固定租金合约,采用佃农分成他的监管费用会较高,所以算进收成的或然率之后地主期待的分成收入会略比固定租金为高。 另一方面,佃农分成合约的采用不需要引进风险规避,取而代之的是引进讯息费用。 是的,因为关于未来天气等讯息费用不菲,甚至高不可攀,农业的性质使议订合约时难以知道收成时的产量。 分成合约可以解决这个因为讯息费用的存在而出现的不知量的困扰。

不知量解释分成

在第三章分析公司性质时,我支持科斯之见,说市场的不知价促成公司组织的出现。 这里我要提出的,是分成合约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参与的人不知产品的量。 我想到这方面的讯息问题,是源于美国的庞大购物中心或大商场的处理。 由一家机构持有股权,一个购物中心或商场把多个铺位租出去,通常一律采用分成合约,出售不同物品或服务的商店有不同的分成率,而招徕甚众的名牌宝号需要付出的分成率很低。 食肆、大小不一的物品商店等,同类的分成率通常一样,但不同类的有不同分成率。 一般是有一个低的基本租金(basic rent),各店不同但固定,然后各店再加一个分成租金,行业不同分成率不同。 美国税制的法例协助商场以分成合约处理。 今天在香港及内地的百货商场也有采用类似的分成安排,但因为要由一个集中的部门收钱,不像美国那么普及。

我认为因为讯息费用不菲,商场或购物中心的不同商店的销售量难以事前知道,采用基本租金加分成是远为容易达成租约协议的。 随意的观察,是通过分成合约的商店,关闭转换租客的频密度是远比固定租金的为低。 因为有分成协议,业主有权查核各店的销售量,从而考虑是否要调校基本租金或分成率。

来去纵横数十年

结论是明显的。 讯息费用属交易费用。 采用交易费用的局限转变来解释合约的选择或机构的组织永远比风险规避或卸责行为容易得到可以验证的假说。 这是因为在观察上交易费用的转变可以鉴定,而量度这转变不需要用基数——用序数排列高低足够。 不是很容易地推出验证假说,但可以做到:无论座位票价、捆绑销售、玉器市场、讨价还价、全线逼销、换油合约、价格分歧、隔离收费,等等,几卷《经济解释》处理过的不下数十项,而有趣定律的发现——源于交易费用的——不下一掌之数。 这些是老人家在一门学问上来去纵横数十年的收获了。 方法一律相同:考查交易费用的转变,找寻现象或行为的规律,然后以序数排列而求选择。

(未完待续)

第六节:推断中国改制的理论结构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四章《从佃农分成到中国制度》的第六节。)

起自一九七九年的中国开放改革是人类历史最具震撼性的一章。 科斯认为没有其他事项能比我们见到的中国改革与发展对人类的将来有更深远的影响。 从经济学术那方面衡量,传统的经济增长或发展理论被中国的经验全部推翻了。 机缘真的巧合:我是地球上唯一的受过西方经济教育而有机会全程跟进中国的经济改革的人,可说不负此生。 为了回应孙冶方先生一九七八年十月发表的《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一九七九年十月我发表《千规律,万规律,经济规律仅一条》,是自己第一篇中语文章,算是我跟进中国的序幕演辞(一笑)。

早些时,一九七九年的夏天,伦敦的经济事务学社的主编来信,说戴卓尔(内地称撒切尔)夫人的办公室提出如下问题:Will China go capitalist?(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说明答案是要学术性的。 该编辑是朋友,要求我以该题写一短文。 为此该年的秋天我到离别了二十二年的广州一行,跟着关注中国,一九八一年写好的长文足以印成一本独立的小册。 经济事务学社要立刻发表。

虽有保留死不悔改

两个原因我对发表有保留。 其一是我认为北京不会喜欢那个题目。 伦敦那边坚持该题甚佳,不要改。 其实我也认为该题甚佳,但北京信奉的「资本」概念源自马克思,而我学得的却源自费雪。 几番商榷,最后大家同意把「资本」一词加上引号。 毫无作用,频频碰壁,今天我索性把引号取缔。 《Will China Go Capitalist?》一九八二在伦敦出版(下文简称《中国》)。 去年(二○一二)科斯与王宁写了一本厚很多的《How China Became Capitalist》,说是我一九八二出版的《中国》续集,在北京出版的译名却是《变革中国》,多么可惜!

远为头痛是第二个原因。 一九八一年写好《中国》后,我把文稿寄给多位行内朋友阅读,竟然没有一个同意我对中国会改走市场经济的路的肯定推断。 后来才获诺奖的科斯奇怪地没有回应,但他的沉默是我当时得到的一小点鼓励。 一九七六获诺奖的弗里德曼客气,说我是世界上最乐观的人。 后来获诺奖的诺斯说我发神经。 后来也获诺奖的贝克尔强烈反对。 一九七九获诺奖的舒尔兹来信谴责,直言经济学不可以推断经济制度转变这种与经济学无干的话题!我终于决定发表是因为华大的同事巴泽尔。 巴兄说他不同意中国会转走私产与市场经济的路,但同时又说我推断中国改制的理论半点瑕疵也没有,难得一见,不发表可惜。 奇怪巴兄到今天还没有获诺奖!

今天回顾,我给自己打满分的,是在「千夫指」的情况下我完全没有软化自己的推断。 在文中我解释得清楚:没有肯定的推断不会有可以验证的假说,而有关的局限开始转变,回头走需要的局限再变逻辑上不容许。 还有什么选择呢?文中我提到:

「中国可能永远不会在官方文字中形容自己的制度是『资本主义』,甚至不会起用『私有财产』一词。 我的推断只是中国会采用一种产权的结构,在运作的性质上跟一个基于私产的经济相同。」

其后我再补充:

「我对中国的产权结构会转向近于私有财产的制度的推断需要缓和一点。 私人的使用权与转让权是程度上的事,而世界上没有国家会把私产扩展到所有资源去。 我不会极端到推断中国的邮局、公共交通、石油资源——那些政府在相对上容易维护垄断的行业——会有一天改作私营。 但我见到私人的使用权与转让权会授予劳力、工具、机械、建筑,甚至土地。」

是的,要不是当年那么多的大师反对,我可能写得更为详尽,预先把好些中国改革的细节写出来。

私产定义与改制解释

在《中国》小册中我提出的私人财产的定义,基本上源于自己一九六九发表的《合约结构》,包括使用权、收入享受权与转让权。 私人所有权是不需要的。 这是八十年代中期我建议中国的承包制要把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原因。 所有权保留为国有可以维护社会主义的形象。 一九八六年《中国》小册再版时,在补加的后记中我说农业的承包制已经走上了私人财产的路。

产权结构是合约安排。 我指出过,要解释产权结构的转变或选择一般远比解释有了产权结构的合约选择困难,而事前推断产权结构的转变比事后解释更困难了。 不管舒尔兹怎样说,经济学不能否认,产权结构的转变是人为的选择结果,只是牵涉到多人的选择,意见不同,有些自愿有些强迫,加上要在事前推断其变,其困难程度不容易夸张。 一九八一年我推断中国会改走市场经济的路,是事前的推断,牵涉到无数的人,有些自愿有些强迫。 我平生只推中过这一次。 不是猜中,而是当时中国的局限开始转变明确,加上时来运到,我想出一个完整而又简单的制度转变的理论。 当时不认为怎么样,但今天回顾该理论的结构实在好。

广州之行大有收获

一九七九的广州之行,得到姊姊与朋友的招待,三天内我学得很多,其中两项观察是我后来推断中国去向的基础。 第一项是我察觉到,当时中国的各行各业的干部都有着非常详细的等级排列,每级有着不同的物质享受权利。 骤眼看外人不容易接受这方式的收入分配,但过了不久我意识到这等级排列的出现是为了减低在没有以资产界定权利的情况下必会出现的租值消散。 这思维源自我一九七四年发表的《价格管制理论》。 从等级排列的观察我立刻想到,中国经济改革的唯一好去处,是要把等级排列权利转到以资产排列权利那边去。

广州之行的第二项重要发现,是姊姊的亲属及朋友皆整天忙于搞关系,走后门,为的只是要买两只鸡蛋之类的琐事。 今天的同学可能不相信,但当年的实情确如是。 这使我想到当时的中国,交易费用作为国民收入的一个百分比一定高得离奇,而只要这百分比能下降一小点,国民收入一定颷升。 我的判断是这高得离奇的交易费用需要资产的权利结构有所改变才会下降,而这改变必会带来的收入急速上升对需要的改革会有大助。

帕累托的延伸与科斯的失误

一九八三年,出版了《中国》小册后,我对美国的朋友说,中国某些地区在未来的几年每年增长百分之五十是容易的。 他们又笑我发神经。 蠢到死,有什么可笑呢?从零上升百分之一百还是零。 一九八四年,珠三角有几个地区的增长率超过百分之五十。

一九八○至八一年间我写好的推断中国会改制的理论,是以交易费用的局限转变为重心。 在基础上我提出三点。 一、交易费用包括所有一人世界不存在的费用,应该称为制度费用。 这点一九七四年我提出过。 二、如果所有局限条件皆顾及,帕累托条件或至善点一定满足,没有无效率这回事。 这点一九七四年也提出过。 三、如果所有交易费用是零,不需要有市场,也不需要有资产的权利界定,资源的使用会达到最高的价值。 这是说,科斯定律一方面假设交易费用是零,另一方面假设资产有清楚的权利界定,是重复了,逻辑上有失误。 这点是新的,科斯后来同意,一九九一年阿罗也向我表示同意。 在这三点的约束下,中国改革前民不聊生的日子满足帕累托,开放改革被处理为起于交易或制度费用的局限出现了转变,资产权利的结构转变与市场的兴起也是朝着帕累托指定的方向走。

把交易费用分门别类看

跟着的理论发展是把交易或制度费用分门别类,在观察上看到每类怎样变,推断会跟着怎样再变,解释为什么不可能不变,整个理论的结构就变得完整了。 市场活动的涌现与经济的急升是无可避免的效果。

我以两层分类,都简单。 第一层是把交易或制度费用分为两部分。 其一是现存制度的运作费用:这些是今天老生常谈的在现实社会中的非生产费用,更清楚是看为鲁宾逊的一人世界不会存在的费用。 其二是改制费用:从一种产权结构转到另一种的费用——当年我的主要考虑是中国要从以等级排列或界定权利转到以资产界定权利那边去。

这第一层的分类有三个明显的含意,皆按着帕累托的思维推理。 一、如果改制费用是零,运作费用最低的制度会被采用。 二、如果改制费用不是零,运作费用较低的制度可能不被采用,而改制费用愈高现存的运作费用较高的制度愈会受到保护。 三、如果另一种制度是有着较低的运作费用,这制度的采用要基于改制费用低于改制后的制度运作费用的节省。

第二层分类是破案关键

上述三点是近于套套逻辑的思维,说了近于没有说。 当年苦思良久,终于在一个晚上我想到在交易费用的处理上再加一层分类,一个完整可用的理论冒出来了。 这第二层分类是把改制费用分为讯息费用与抗拒费用两种。 前者是要知道其他制度怎样运作及效果如何的讯息费用;后者是要说服或强迫那些认为改制会受到损害的人,尤其是那些大有权力的在以等级排列权利中的优胜者。

看似简单,其实也简单,这第二层的分类当时让我看得清楚:一九八一年中国的改制费用正在急速下降,其原因使我肯定不会回头上升。 最明显是讯息费用的下降。 当时邓小平说要把大门打开,让外间的讯息进来。 我的意识是邓老不会言而无信,但朋友认为他曾经三落三上,再落而使大门再关的机会存在。 然而,我见到香港的市场运作的讯息像狂潮那样涌进了内地,讯息的大门怎还可以再紧密地封闭呢?还有两件琐事使我坚信讯息的通道不能再封。 其一是一九八○年我成功地把在内地的两个姊姊的两个女儿弄到美国去求学。 我可以,其他人也可以,一下子有几千个内地的青年到了美国。 这些青年一律是高干子弟!其二是一九七九年我发表的第一篇中语文章,内里提到的「交易费用」一词在内地不胫而走。 我因而在《中国》小册内提到:中国的朋友没有一个不是交易费用的专家!

政治天赋价值下降

至于得益分子或干部的抗拒带来的改制费用,我认为一九八一年也开始急速下降。 这方面的证据远没有讯息费用下降那么清楚。 我在《中国》小册内提出好些间接的证据,同学要找该作细读(或读我的《英语论文选》的第二十二章)。 这些包括改革初期国民收入的急升会削弱抗拒改革的意识。 但当时我认为最重要的,是维护等级权利的准则是明显地改变了:邓小平复出之前等级的维护重视「思想正确」的政治意识;一九七九年中国的朋友一律开始上交易费用的课。 我在小册内写道:

「作为竞争的主要规则,政治的服从开始下降。 有三种效果。 其一,因为思想教条的强迫力急速下降,干部要维护他们的现状的费用是上升了。 其二,这些费用上升带来的效果是政治天赋的价值下降。 其三,这些准则的转变使干部的竞争优势出现了疑问。」

夸张例子是老人家当年的秘密

一九八四年,见到混乱的珠三角的好些地区的经济上升得急,也见到一些企业以合同工取代国家职工,我为文说中国不可能走回头路。 不同意的声浪不绝于耳。 外人不知道,我当时的判断是基于一个很完整的理论。 事实上,《中国》那小册很少人读,而读过的师级人马近于一律不同意。 我很想知道这些反对的大师们——健在的还有几个——今天会怎样想。

当年我对中国改制的推断没有一丝博彩的意图:从头到尾的肯定文字是把自己的名字押了上去,稍有差池输不起。 外人可不知道,我的准确推断有一个他们没有注意到的秘密:当年我见到的中国是一个历史上没有出现过的夸张例子——封闭夸张,开放夸张;等级夸张,无知夸张;政治教条夸张,交易费用夸张;贫穷夸张,增长也夸张。 说过了,我是个喜欢处理夸张例子的人。

上文提出的牵涉到无数人的改制理论有一般性:该理论的结构简单清楚,加进足够细节的补充会有广泛的解释力,可以处理当年舒尔兹认为经济学者不应该染指的制度转变的整个话题。 当然不容易,骤眼看不可能,但当时中国提供的现象来得那么夸张,把很多通常难以观察的细节放得很大,让我看得清楚。 这是运情。 我适逢其会,而从师友学得的产权及交易费用的学问,加上自己多年的改进,刚好用得着。

(未完待续)

第七节:层层分成与县际竞争

(五常按:本文是《经济解释》卷四《制度的选择》第四章《从佃农分成到中国制度》的第七节。)

一九八○——八一年间推敲中国的去向时,我知道「包产到户」开始在内地的农业兴起,看来重要,但混乱,转变频密,不是调查研究的好时机。 中国要到一九八三年在农业兴起的「包干到户」才在承包合约上有明确的眉目。 「干」是指三项政府征收,固定的,一般看为税,我认为是租,而包干合约的转让出现,称「转包」——后者称呼今天还存在。

改约转制通道绝佳

非常感谢港大同事蔡俊华。 他把自己收集多年的关于中国农业的承包责任制的发展资料全部给我参考,让我只用两个星期写好《从「大锅饭」到「大包干」》,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在《信报》发表。 当时我已经知道自己一九八一年推断的中国去向是推对了。

早在一九六八年,在芝大我看到一本共产中国的关于合约法律的书,奇怪没有私人财产的国家会有合约法律。 当时跟斯蒂格勒与德姆塞茨提到该书,他们认为可能是纸上谈兵,没有用场。 我见该书很厚,认为没有用场不会花那么多的笔墨写出来。 蔡俊华提供的资料证实合约早在共产中国存在。 其含意重要:中国的权利结构改革可从修改合约这通道走,绝佳,因为不仅可以避免另一次流血革命,而且修改合约带来的效果会是稳定的。

协助顶级调查失败

一九八五年,查济民先生给港大提供一些研究金,让我雇用由深圳政府选出来的三位青年作助手,调查中国的工业承包合约。 不可能有更好的研究条件:要求任何合约样本与企业资料,凡求必有。 天下没有其他国家的政府会这样协助学术研究。 这项研究一败涂地,因为我拿到的工业承包合约频频变换。 那是改革发展的初期,政府上头与工厂下头争论频密,没有定案,而学者是不应该参与这些争论的。 这个时期我的中国研究可没有交白卷:一九八七年六月我出版《再论中国》,据说是当时最多北京朋友阅读的外地经济书——该书及一九八五年出版的《中国的前途》各被北京翻印了二千本,指明是内部阅读的。

一九八四年我知道内地的工业有「层层承包」这回事,不以为奇,属外间的判上判安排(称subcontract),当时的香港及美国皆普及。 一九八六年,北京的朋友安排我到那里的首都钢铁厂的宿舍住了几天,考查他们的工业承包,没有收获;跟着他们带我跑杭州,跑温州,也没有收获。 是说研究上没有,但认识的干部朋友为国家的拼搏使我知道当时外间的负面评论一律有偏见。

工业承包柳暗花明

今天回顾,工业承包从来没有在中国成功过。 跟农业承包相比,工业有两项难以解决的困难。 其一是工厂属国家,其中的厂房、工具、机械设备等需要维修保养,也需要久不久增加投资,要哪方出钱呢?还有,产品、工具甚至机械皆可给工人偷去,要谁负责呢?农业没有这些困难,属国家的主要是土地,而农户的成员是一家人,只要承包合约年期够长,再投资是农户的事。 是的,八十年代的中国,再投资或维修保养的钱,在工业承包政府与厂方常有争议,近于无从解决。

其二,除了有政府维护着垄断权利的,当时的国企工厂一律亏蚀。 进入九十年代,这些工厂的工具、机械等折旧折到零,而又因为国家职工不容易解散,有些工厂免费送出去也没有人要。 我当时建议国企工厂实行股份化,把股份赠送给员工。 也难成事,因为股份化要有钱赚,有收入,才有可为。 后来股份化成功地在某些有收入的国企推出,但主要是靠政府维护某程度的垄断。 是的,九十年代中国国营的亏蚀工厂的困难,不是需要的再投资——没有谁要挽救无可救药的——而是厂内的工人一律是国家职工,不补偿不能解散。 当时北京补贴这些工厂,叫苦叫出声来。

柳暗花明,二○○○年中国通缩终结,地价上升。 这上升是挽救亏蚀国企的主要原因,其实是协助关门,因为地价够高容易补偿国家职工退役。 尤其是昔日的旧厂通常建在城市热闹地带,只要政府容许改用途,投资买厂可以把工厂转到郊区去。 偷龙转凤,长沙是有名的例子。 买厂其实是买地,不难找到投资的人。 其实为地而买厂的投资在九十年代初期出现,跟着的地价下跌使下了注的损手。 另一方面,补偿解散职工没有政府出手不易达成协议。

地区干部是地主吗?

八十年代后期,我听到承包责任制伸展到地方政府的运作去,也听到地方政府与北京上头在财政上常有争议。 不认为学者要跟进。 九十年代中期我听到工业的层层承包被引用到大小层面不同的地区去,今天回顾当时应该跟进,但没有。

重要的发现是一九九七年。 该年到昆山去为家族的一间在香港亏蚀的小厂找地盘,遇到不同地区干部的「争客」情况的激烈我前所未见。 当时中国的地区竞争大家早有所闻,而地区竞争不是中国独有。 但昆山之行我的感受很特别:只要投资者考虑下注,什么条件皆可商量,档次不同的干部说同样的话,而投资者有什么独特的要求,不出几天一定有答复。 干部仿佛是「地主」,怎么可能呢?

我要到二○○四年初才知道,地区干部果然是地主!证据是土地的使用权与转让权清晰地落在县政府的手上,而土地的收入权益是有着明确的地区层面的界定。 是分成制,每层的分成率有别,是层层分成。 土地的所有权还属国家,但这对土地的使用效率毫无影响——英国的经验如是,香港的经验也如是。

没有业权的竞争对发展无足轻重

虽然行内朋友认为我的英语文字清楚,他们有时误解了我。 二○○八年为科斯写好的《中国的经济制度》(下称《中国制度》),详细地分析县际竞争,行内朋友不少说:地区之间的竞争举世皆然,有什么奇怪了?他们提出英年早逝的Charles Tiebout一九五六年发表的关于美国不同地区的互相竞争与财政问题那篇大名文章,以为我不知道。 Tiebout在洛杉矶加大任教时我是该校的研究生,当然知道。 关键问题是:参与竞争的人有或没有跟竞争有关的业权是两回事。 我开一间小食店,业权是我的,要跟隔邻的小食店竞争;你是我的朋友,为我的店子打气、拉客,不可能跟店子是你的那么卖力!

本来我不要回应行内一些朋友的质疑:地区竞争到处都有,所以中国没有什么特别。 但最近读科斯与王宁合着的《变革中国》,其中提到我说的县际竞争,说不同的地区层面也有竞争。 科斯与王宁没有错,但他们看不到我要说的重点:竞争者没有业权,这竞争对经济发展基本上无足轻重!

权利界定地区清晰

在《中国制度》文内我是这样说的:

「经济权力愈大,地区竞争愈激烈。 今天的中国,主要的经济权力不在村,不在镇,不在市,不在省,也不在北京,而是在县的手上。 理由是:决定使用土地的权力落在县之手。 ……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决定土地使用的权力最重要。 没有土地就没有什么可以发展。 土地得到有效率的运用,其他皆次要。 ……

「竞争的激烈程度决定着土地使用效率的高低。 人与人之间竞争,户与户之间竞争,机构与机构之间竞争——传统的经济分析,这是所有的竞争了。 中国的情况,是在同层的地区互相竞争,而因为县的经济权力最大,这层的竞争最激烈。 ……多加了一层竞争是经济奇迹在中国出现的主要原因。」

在文中我没有说县政府是土地的业主,为恐引起无谓的争议,但从使用权、转让权(即议定及授予土地使用的权力)及收入权,县受到的权利界定皆清楚。 这些跟作为土地的业主是没有分别的。 使用权与转让权清楚,不用再说。 要说的是土地收入的权利界定,主要是投资者、县政府与上头市政府这三者之间。 全部是以分成合约处理。 我的调查止于二○○七年,之后没有跟进。 至于市与省、省与北京的分成我也没有调查,虽然这层层分成显然存在。

收入分成有方程式

只谈工业用地,因为变化最多,也最有趣。 中国的工业用地不少是从农地改过来的,新的全部皆是。 二○○七年,县政府收地补偿与改进约人民币十多万一亩,档次不俗,一般水平高于美国。 改进了的工业用地可以由县政府卖出去也可以送出去,弹性高,主要看投资设厂的人会给县的整体带来什么利益,包括经济学说的外部性考虑。 如果卖地有价,县的分成通常超过地价的一半,余下的交上层。 不同地区的县有不同的卖地分成率。

引进投资县干部有奖金,可以看作经纪佣金,不同地区的百分率不同,而这百分率一般是早期高于后期的。 分成奖金是按投资者的投资总额,资金打进了银行才算。 说不得笑,我知道在某黄金地区的黄金时期,一个招徕有道的干部累积了几个亿人民币奖金。

最重要的县收入是增值税,即是工业产品扣除原料成本的所值而抽的一个百分率,一九九四年初起全国划一为百分之十七。 这百分之十七的增值分成率,县所得是其中的四分之一,即是产品增值的百分之四点二五。 后者分成率也是全国划一的。

租与税的分别重要

这就带到非常重要的一点。 最近(二○一三)北京提出把增值税扩展的性质我没有跟进,但我调查县际竞争时发现,中国工业的增值税明显是租,不是税。 在本卷第二章第八节我分析了租与税的分别,主要有三点。 一、租金是基于一些指定的资产权利的转让来收取的,例如厂房或土地——税没有资产转让的指定。 二、租是使用资产的人有权不参与,即是有权不租——税没有这个选择。 三、租是凡使用有关资产就要交,不管有没有钱赚。

这里含意着的是一个尴尬的问题。 经济学者历来反对抽高税,可没有反对收高租。 斯密当年落笔打三更,把佃农分成收的租作为政府抽税看。 我今天认为,那些所谓自由经济学派反对政府参与经济活动有点糊涂。 使用资源,不管业主是谁,不交租是缺少了通过市场引导资源的使用,虽然你称租为税我不会跟你打官司。 有经济效率的资源使用不一定要通过市场,但如果选择市场的引导,租值极大化是效率极大化。 至于资源使用者交出去的租(或税)会怎样花是另一回事。

商场比喻与地价调校

上文提出的租与税的分别重要,因为前者是直接地联系着资源的使用,其升或降是资源使用效率的量度。 通过增值税的分成处理,加上县与上头的层层分成,无效率的资源使用所有的人都会受损。 所有的人因而关注着县干部选择的投资者会带来什么贡献。

在《中国制度》文内我提到,中国的县可以作为企业看,而适合的比喻是一个庞大的购物商场。 租用商场的客户可以比喻为县的投资者。 商场收的基本固定租金可以看为县收的地价,而商场收的分成租金可以比喻为增值税。 商场的大业主选租客(县干部选投资者),多方面给租客提供服务(县也如是),而有号召力的租客(投资者),商场(县)会给予不少优惠条件。 二○○六年底中国有二千八百六十个县(商场),互相竞争的激烈可想而知。

我在《佃农理论》提及,佃农分成地主要监察农民的操作,因为产出愈少地主的分成收入愈低。 县干部对投资者的操作关心也如是,提供协助的意向也因为分成而增加了。 二○○四年底,以佃农分成的思维解释中国的县际竞争时,一个难题困扰了我几个月。 佃农的分成率变化多,但中国的增值税(分成也)却是全国一致为百分之十七,怎可以有效率呢?终于在一个晚上我想起作研究生时读到马歇尔的一个注脚,使我想到县政府可以在地价上作调整。 跟着的考查不仅知道不同的投资者付出的地价变化大,而且遇到上佳的投资者县政府可以把改进了的土地免费送出去。 我也知道一些上选的投资者可能获得几年退还增值税的待遇。

经济解释的威力

推断与解释有事前或事后之分,理论可以一样,处理方法不一定相同。 事前抑或事后比较困难要看面对的问题了。 一九六七年写《佃农理论》时我没有合约样本在手,但推断佃农合约会指定农户的非土地要素投入。 一九六八年在芝大找到佃农合约的真实样本,证实我一年前的推断。

二○○四至二○○七年考查中国的县际竞争,我从干部朋友中获得几份他们跟投资者签订的合约样本,县提供的土地与投资者的非土地投入的指定,跟当年在芝大见到的佃农合约一样。 属分成合约,只是增值税率(即分成率)全国划一,不需要提及。 土地与非土地投入的指定支持着增值税是租而不是税之见——最近(二○一三)增值税的扩展有没有改变了性质我没有跟进。

苹果会掉到地上吗?昔日牛顿说会,提出了解释。 这是科学。 分成合约会指定双方的投入吗?当年我说会,提出了解释,推断的准确性跟牛顿推断苹果下跌一样。 这也是科学。 科学解释有时简单,有时复杂,有时湛深,有时简单却湛深。 追求真理是一种乐趣,往往带来很大的满足感。

结语

一九六七年写好《佃农理论》的论文,二○○七年写好《中国制度》的初稿,相隔刚好四十年。 要是当年我没有解通佃农分成之谜,四十年后我不可能解通那在人类历史上算是特别而又重要的中国制度的经济密码。 当年我只用一个晚上就解开了佃农分成之谜,但中国的经济制度我要花上三年才破案。 后者,不少内地朋友给我提供一手资料,我由衷感激。 中国经济奇迹的出现,这些朋友的贡献不可或缺。

中国的地区层层分成与县际竞争促成土地的效率使用及协助财富累积,史无前例,发展中国家要拜中国为师。 但如果土地已经是私人财产,中国的制度是不能仿效的。 中国的持久高速增长人类历史没有出现过。 可惜北京的朋友似乎不重视这制度,没有悉心地修改一些细节。 更不幸是二○○八年初北京推出新《劳动合同法》,使曾经严厉执行该法的工业重镇的优势一去不返。 该合同法是从西方抄回来的,而且是百鸟归巢地抄。 中国人一般聪明,该合同法他们凭自己的智商想不出来!

(本章完)

附录:从黄奇帆的发展思维说中国的财富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