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收入分配与国家理论

(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五章的第一节;第六章已写好发表了。)

收入或财富分配与再分配的分析可能是经济学最大的麻烦。 不止此也,分析收入分配与再分配不会让从事者感到舒畅,而牵涉到政治更是我历来避之惟恐不及的话题。

其实经济学传统的、基于市场的收入分配理论很完整,没有多少需要改进。 然而,牵涉到利益团体要把收入再分配,或因为社会认为市场主导的收入分配不合理,干预市场,分析就变得头痛了。 纯靠市场主导收入分配的情况今天的社会不多见,而脱离了市场的分配理论经济学很少涉及。

第一节:分配理论与贫富分化

传统的收入或财富分配理论有相关的两方面,皆基于有市场与没有政府或利益团体的干预,都发展得很好。

第一方面是基于Von Thunen提出的边际产量下降定律,经过马歇尔的大事发扬,Philip Wicksteed与鲁宾逊夫人等加上变化,到最后的一般化定案是我一九六七年写好的《佃农理论》。 以边际产量下降定律为核心的收入分配理论决定了不同生产要素的拥有者会怎样摊分合作产出的收入。 这方面我的贡献是证实了在权利界定相同的情况下,不同的合约选择会有大致相同的效果。

马歇尔与费雪的重要贡献

我认为上述的边际产出理论(marginal productivity theory)是马歇尔传统的光辉,其中的理论细节与应用我分析过了。 在指定的市场局限下,这理论的解释力没有疑问。 我在《佃农理论》中以这理论解释中国上世纪三十年代的非常齐备的农业数据,以及解释台湾第一期土地改革的非常齐备的农业数据,皆得心应手。 漠视交易费用而还有那么强的解释力,是我当年深信经济学可以解释世事的主要原因。

马歇尔传统的边际产出理论没有算进时间的代价。 算进时间之价不能不引进费雪上世纪三十年代的重要贡献。 这是传统的收入分配的第二方面,而费雪的天赋不亚于马歇尔。 这方面费氏的伟大贡献是利息理论,我也曾经详作解释,这里不再说。 要说的是费氏把利息作为提前消费之价,也是投资在边际要有的回报,与收入挂上了钩,而年金收入以利率折现就求得财富。 同样要基于有市场,也漠视交易费用,如此一来,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分配与财富分配可以画上等号。 换言之,马歇尔的边际产出理论与费雪的利息理论是双管齐下地解释了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分配与财富分配,皆天才之笔,作为后学我们感激。

先天不公后天不幸皆非贫富分化之源

这就带到本节要讨论的「收入不均」与「贫富分化」。 这二者只是程度上的分别,但武断上我的直觉是收入不均社会可以接受,但贫富两极分化却是大麻烦。 历史的经验说,贫富分化轻则惹来利益团体丛生,继而游行动乱,而严重是流血革命了。 一个以市场主导资源使用的经济会出现贫富分化这个不幸的情况吗?

上苍造人不公平是没有疑问的。 撇开因为天生有缺陷而不能自食其力的不幸一小撮不论,人的相貌有丑美之分,智商有高下之别,体力有强弱之异。 收入不均容易明白,但在市场经济下,马歇尔及费雪的传统理论推不出贫富分化的效果。 这是因为市场有无数不同类别的工作,参与者可以各适其适。 我们知道的事实是,当一个市场经济搞出了看头,弱势的一群的劳力收入上升,其百分率升得特别快。 弱者的收入当然比不过强者,但低下的工作总要有人做。 天生条件相若,扫街的清洁工人的工资收入比结上领带坐在写字楼的文员为高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天生条件之外,人的际遇不同,运情有别,这些会影响收入或财富分配吗?当然会,但也不会导致社会不可以接受的贫富分化。 如果社会只有三几个人,幸与不幸的因素有机会导致贫富两极分化,但如果社会人多,或然率不会支持运情导致贫富分化的情况。 同学们如果设计自己的掷毫游戏,会知道只要有几百个人存在,掷毫要掷出贫富分化是难于登天的。 不是说幸与不幸的或然率不会使极端的不幸者饿死街头,而是说社会不可以接受的贫富分化不会因为人与人之间的运情有别而出现。

问题于是变为:马歇尔和费雪的上佳收入分配理论是明显地否决了市场会导致贫富两极分化,但事实是,称得上是走市场经济的国家,贫富分化的现象并不罕见——怎么可能呢?昔日国民党在大陆的日子大家不堪回首,但今天的墨西哥、印度、菲律宾及其他不少发展中国家,贫富分化的情况明显,推出福利援助,骚动还是常有,而治安出现了大问题经济是很难发展起来的。

利率差距的效果

为什么市场经济可以出现贫富分化的情况呢?我认为有四个原因。 其一,因为有交易费用的存在,富人借钱的利息率一般比穷人借钱的利息率为低。 相差几个百分点常见,而如果穷人要借高利贷,其差距就变得惊人了。 穷人难借钱,是因为讯息与监管还钱的费用存在。 非法的行为姑且不论,富人借钱远比老百姓借钱的利率为低会增加贫富分化的机会。

姑勿论富人把借来的钱转借出去可以赚利率的差距,同样的投资回报借来的利率较低可赚较多的钱。 另一方面,也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富有的人可以借较多的钱,他们因而有变化较多的投资选择。 我们不能说富人投资一定赚钱,也不能说富人的投资眼光一定比不富有的高明,但前者因为利率较低扩大了投资的选择范围,消息也因而比较灵通了。 最重要是富人因为利率较低会多持有劳力之外的其他资产,这些资产升值带来的收入上升是资产持有者的劳力之外的收入。

这里同学们要注意,非劳力的资产的价值上升好一部分是源自劳力的贡献。 (同学们移动一下有关的边际曲线就知道──或参考《佃农理论》第二章。)昔日马克思提出什么剩余价值是解错了画,但他大发牢骚不是毫无道理的。 同学也要注意,倒转过来,经济上升时劳力的工资升得急,好一部分是源自非劳力资产的贡献。 在相对上富人有优势,主要是因为他们借钱的利率较低,容许他们多持有非劳力的资产。

上述解释了为什么在一个市场经济上升时,富人的财富增加的百分率会比不富有的为高。 当然,不富的收入或财富也会有所改进,但主要靠自己的劳力其增长幅度比不上富有的。 结果是在经济增长中贫富的差距会扩大。 事实上,大家有相同百分率的上升,贫富的差距也会扩大。 这里提出的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而促成的利率差距,会相当大幅地增加了富人财富上升的优势。 另一方面,即使一个市场经济走下坡,只要通缩不出现(下文解释),富人的相对优势不会下降。 事实上,二○○八年美国出现金融风暴之后几年,没有通缩,美国的大富人家的财富是上升了。 这应该是源于他们的选择范围较大。

通胀富人损害较少

第二个促成贫富分化的原因,是通货膨胀。 虽然通胀不会对富人有着数,但他们持着的资产多,通胀会使这些资产在币值上升值,保护着他们的资产实值。 不富的人持有的资产少,通胀切进他们的工资的实质收入,调校提升一般要比资产的币值提升缓慢的。 这会增加贫富分化的机会。 通缩呢?富人受到的损害会比不富的为大。 然而,回顾历史,二战之后有通胀的日子远比有通缩的为多。 这可能是因为低的通胀率对经济的运作有利,更可能是因为通胀是一种间接税,对喜欢花钱的政府有利。

贪污普及加重分化

第三个增加贫富分化的原因,是政府腐败贪污。 撇开那些低级公务员或警察的非法行为,有规模的贪污「投资」的回报率一定高。 这是因为贿赂是非法行为,回报率较高是竞争原则使然。 另一方面,因为多人组合投资于贿赂的交易费用高,基本上我们没有见过穷人参与有规模的贿赂。

这里要注意,贪污也要受到市场的竞争约束,所以我们不能说贿赂的实际回报率一定高于正规市场的投资。 然而,贿赂的预期回报率要高达足以弥补坐牢的代价算进预期的或然率。 这样一来,不管是否东窗事发,或有没有人坐牢甚或枪毙,可观的财富是通过贪污而转到有钱的贿赂者与受贿者或他们的亲属那边去了。 今天地球上的发展中国家,凡是贫富分化明显的,用不着考查我们可以打赌贪污的行为一定严重。

子女进名校穷人免问

第四个促成贫富分化的原因,是读书求学的问题。 文盲不容易谋求生计。 尽管在一个市场经济上升时,粗下工作的工资上升得快,但如果社会文盲太多,粗下工作的收入难以糊口。 记载说,昔日国民党在大陆时,上海拉黄包车的从事这苦工后,预期的寿命只有五年。

回顾历史,在中国昔日的学而优则仕的传统下,文盲无数,而书读得比较好的都做官去了。 这是昔日科学不能在中国发展起来的主要原因。 今天中国的教育比昔日远为普及,大幅地协助了经济发展,虽然我认为这教育制度——尤其是大学的——近于一团糟,不尽早大事改进后患无穷也。 教育要普及今天所有发展中国家都重视,显示着他们知道文盲多会带来贫富分化。 另一方面,虽然我们常常听到富家子弟读书不成气候,但一般而言,有钱人的子女的求学际遇远胜穷人,是事实。

回头再说要点

让我回头简说本节的要点。 在一个称得上是以市场为主的经济下,政府少干预,马歇尔的边际产出理论与费雪的利息理论,解释收入或财富分配,皆上乘的天才之笔。 这些理论可以容易地解释收入或财富不均的情况。 然而,除了一小撮天生有缺陷的不幸的人,这些理论不能解释贫富两极分化的不幸。 人与人之间的先天条件有别,或者后天的运情不同,马氏与费氏的理论皆不容许贫富分化的出现。

然而,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中,贫富两极分化而导致社会不稳定的情况不罕见。 我提出四个「分化」的理由,不排除往往是几个的组合:一、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富有的人借钱的利息率往往远比不富有的为低,容许他们多持有非劳力的资产;二、通货膨胀,多持有资产的人容易受到资产升价的保护;三、政府贪污腐败,钱多才能贿赂,虽然高的回报率减除可能枪毙的成本后不是那么高,但财富还是转移到钱多的人那边去;四、求学与知识重要,尽管不少政府资助普及教育,什么国际名校没有钱是难以问津的。

市场的运作无疑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 可惜真实世界的市场从来不是那么完美。 可能出现而又往往出现的贫富分化是其中的主要不足处。 大麻烦的出现,主要是源于社会或政府要把收入或财富再分配。 今天的社会,这再分配的需要惹来利益团体无数,经济分析就变得缚手缚脚了。

地小人多处理困难

一个地大人少的国家,天然资源丰富的,有条件抽高累进税率然后大搞社会福利。 这些国家的国民收入数字可观,可惜往往是因为政府花的钱算进了国民收入,人民的实质生活当然可以,但远不及统计数字表达着的那么高。 但地小人多、资源乏善足陈的国家,则没有条件学人家搞高税高福利。 开放改革前的中国是索性废除市场。 废除市场而推出另一些不是基于私产的制度,二十世纪有多个国家尝试,不是中国独有。 不幸的效果一律明显,想来人类不会再尝试吧。 不靠市场产出的小饼切开摊分后小得不能再切;靠市场产出的大饼切开摊分后还可以再切,但如此一来市场也被切得支离破碎了。

我认为在原则上,要把收入再分配、协助穷人最合乎经济原则的方法,是鼓励自愿的慈善捐助。 这方面的困难,是乐于捐助的人不容易把钱交到真正需要协助的人的手上。 经过多年的观察,我认为扶贫的困难不在于找不到乐善好施的人,而是为善者捐不出他们希望的效果。 混水摸鱼的人是太多了。 我绝对相信世界上最大慈善家盖茨的善意,但几年前读到他评论捐钱的经验,效果与意图的分离令人叹息。

(未完待续)

第二节:市场与非市场的等级排列

(五常按:本文是《经济解释》卷四《制度的选择》第五章《收入分配与国家理论》的第二节。)

人类的权利可分两种:其一是产权,其二是人权。 这二者有时会混淆;二者之间有灰色地带。 产权是指拥有及享受资产或资产带来的收入的权利,这当然包括人力资产了。 在多人的社会中,有了资产权利界定的竞争带来市场。 在先天与后天的局限约束下,每个社会成员的资产所值(包括自己的劳力资产)主要由市场决定。 不是全部由市场决定的,但主要是,所以我称资产的贫富高下为「市场的等级排列」。 这也就是上节我分析收入分配与贫富分化等的排列了。

人权呢?因为没有牵涉到实物,其看法比较麻烦。 从一个层面看,人权是不侵犯他人产权的所有其他权利:例如信仰、思想,以及在有产权界定之下的选择权利等。 言论自由算是人权吗?通常是,但如果牵涉到诽谤,可以看为损害了他人的产权,人权的使用是过了界。 另一个看法是:产权一定是有限、稀缺的,不能免费地满足人类的需求。 人权则属无限:你有你的信仰,我有我的信仰,互不侵犯,因而大可自由、平等。 可惜下文可见,真实世界不是那么简单。

从中国旧家庭说起

在产权与人权之间,灰色地带可以广阔,武断的处理往往----需要。 好比在中国旧礼教的家庭中,儿子享受物质的权利比女儿的为高。 风俗、礼教使然,这等级排列是确定了的。 然而,在一般的情况下,父母还在,还没有分身家,我们看不到子女之间有资产的权利界定:资产的转让权还是在作为一家之主的老父手上。

上述的子女排列权利算是人权还是产权呢?可以争议。 我选择以人权排列看。 这是因为子女还没有出生,权利的位置已经决定了,物质的享用是多是少是按着「人」的位置分配,而这「位置」的权利是不能由位置的拥有者转让或出售的。 我称以人权排列为「非市场的等级排列」。

重要的权利定律

这就带到一个核心问题。 上节提到上苍造人是不公平的:先天的基因条件不同,后天的际遇运程有别。 每个人争取自己的利益极大化,先天与后天的局限彼此不同,收入当然会跟着不同了。 市场的运作对经济增长有大助没有疑问,所以盘古初开市场就出现了。 然而,上节指出,个人先天与后天的局限不论,市场的存在有机会增加收入不均甚或导致贫富分化的情况。

我在这里提出的产权与人权之别,是为了要指出一个明显但重要的定律:因为先天与后天的局限不同,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不可能平等:如果我们要产权平等,人权的不平等一定要增加;如果我们要人权平等,产权的不平等一定要增加。 这看法重要,我称之为权利定律。 在我见过或知道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产权与人权皆不平等,只是这二者在程度上,不同的社会会有很大的差别。 经济学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些差别存在,也可以解释这些差距如何人民的生活会如何,但至于孰优孰劣则是价值观的判断,不是经济科学可以提供答案的。

中国的经验有以教我

一九七九年的秋天我到离别了二十多年的广州一行,见到干部朋友的等级排列使我震撼。 不同行业——例如行政、卫技等——每行约有十个级别,而不同行业的不同级别是有着不同的物质享受,由国家指定分配。 我于是想到那是源于毛泽东主张废除私产——所谓无产制——或起码要让人与人之间的产权大致平等,干部之间就出现了以等级排列权利的安排。 当时我想,极端地看,如果社会每个成员皆「无产」,他们的产权当然是平均的,但为了生存干部的非市场的等级排列权利是一定需要的了。 理由是:废除私产,由政府分配,如果没有以「人」作为等级排列的界定安排,在竞争下租值消散一定非常严重,足以导致国家灭亡。 我于是想到,中国改革的关键,是要从以人作等级排列权利的制度转到以资产排列权利那边去。

我要到若干年后才把昔日中国的干部等级排列作为人权或非市场的等级排列看。 至于当年我不断地介绍科斯的资产要有权利界定之说,是因为北京的朋友一律反对私有产权,推出「权利界定」是把「私产」换了一个可以卖得出去的包装。 当一九八四年我意识到中国的干部等级制度明显地开始瓦解——在南中国合同工开始替代国家职工——我为文说中国不会走回头路,例行地给行内的朋友骂个半死。

公司排列源于合约替代

今天中国的地方干部还有等级排列,但不是昔日的因为没有产权而以人权排列那种,而是近于大家知道的商业机构排列管理阶层。 这就带到科斯一九三七年的贡献。 该年科斯发表《公司的性质》,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我翻过来是:「一个人可以在街头卖花生,自己做老板,由花生的市价指导着他的资源使用。 为什么这个人决定不做老板,参与一家公司组织,受薪,但要接受上司指导工作,仿佛是奴隶似的呢?」科斯提出的答案,是参与公司跟他人合作生产大家有利可图,但每个参与者的个别贡献可没有市价的指引,于是要由上司指导,仿佛作奴隶去也。 科斯之见于是成为:因为交易费用存在,个别员工的贡献不知价,公司于是出现,替代市场,员工获工资,但要接受上司的指导。

受到科斯的影响,威廉姆森一九七五年出版《市场与等级》(Markets and Hierarchies)。 那是一本大名的书,可惜术语多,内容少,只是在说故事,无从观察,因而无从验证,而且我们看不到作者对经济理论与概念有足够的掌握,整本书的解释力是零。 威廉姆森之见,是不仅公司替代市场,而且等级排列替代市场。

发展科斯的思想的人往往把他的论点看歪了!当年读科斯我可看不到皇帝的新衣:说公司替代市场言不成理!在私营或上市的公司或企业中,管理阶层与其他员工无疑有等级排列,正如在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收入或财富皆由市场决定而排列。 然而,管理阶层的薪酬与员工的工资一律是市场之价:公司是通过市场购买他们的管理或工作贡献作分配,不是按他们的产品的出售之价作分配。 但他们的薪酬与位置绝对是由市场排列的。 如果公司之内所有成员的贡献皆以件工合约处理,那就是我们日常见到的产品市场了。 换言之,正确的看法是:公司或企业的出现是源于以一些合约替代了另一些合约,不是公司替代市场,为何如此我曾经作过详尽的解释。

非私企人权排列容易出现

有些企业或机构的聘用合约可不是全由市场决定薪酬的,所以免不了有点以人权排列权利的味道。 好比一九八二年我受聘于香港大学,那不是一家私营或上市机构。 受聘时的薪酬与我在美国的相若,算是市价。 当时我对聘请我的校长言明:「我是从事研究及教育的,管理或行政我毫无兴趣,我要一律不管。」校长回应:「没有多少行政工作的,这些你可以全部委托同事与院长处理。 讲座教授之位只一个,其他的薪酬你不会接受。」我想他说的有道理。

殊不知过了几年换了校长,喜欢以「民主」管治,而香港政府也来了诸多干预,需要开会议的时间急升——据说港大因为行政要用的纸张数量上升了几倍。 我怎么办呢?单是分派工作给同事就手忙脚乱,而自己的薪酬却与政府官员的某级别挂钩上升。 一时间我的权力变得明显,使我感到我与同事之间是有了人权的差距。 可能有些人喜欢这样的安排,但我不愉快,因为认为自己的竞争优势只限于研究、创作,与教育。

工会与歧视的看法

市场的产权排列权利与非市场的人权排列权利好些时不容易分开:利益团体往往两样都要!好比在不少先进之邦的工会,争取到如下的权利:不是工会会员不能参与某些指定的工作。 如此一来,不管工资有没有规定,在压制竞争下工会会员的工资是提升了。 当然,工会的借口是保障工作的质量,或防止恶性竞争对社会的祸害。 但工资因而提升是事实,组织工会的头头有利可图也是事实——至于交了会员费之后会员的工资是否真的提升了则有问号。 不管怎样,从本节的观点看,工会会员的资格与非会员的分别是人权的排列。

工会约束之外,牌照的约束也属产权与人权的混合安排。 在美国,医师与药剂师要有牌照才能执业,其维护病人的理由在表面上是胜于工会维护质量的——搞出人命非小事也。 但我们可以怎样解释美国的顶级名医不能在香港挂牌行医呢?我们可以怎样解释美国某州的药剂师要转到另一州工作,再考牌来自另一州的格外困难呢?我于是认为以牌照约束工作有以人权排列权利的味道。 这类约束在人类历史上由来已久:密尔一八四八年就提出了「不竞争团体」(non-competing group),其性质跟这里谈的争取「人权」组别有雷同之处。

工会与牌照等约束竞争之外,种族歧视或歧视穷人也是以压制某些人的人权的社会运作,从而增加某些人的人权利益。 人类分组地歧视可以非常顽固,历久不散。 美国的伟大总统林肯一八六三年解放黑奴,那刚好是一百五十年前,而美国多届的政权皆出尽九牛二虎之力,希望铲除种族歧视,但那么多年过去这歧视还在——听说今天比四十年前有了改进。

种族之外,欧洲的传统有贵族与平民之分,今天也应该有了改变,但口音的不同是歧视弱族的鉴别方法。 据说日本在传统上讲话的措词可以鉴别一个人的社会层面,层面低社会待遇较差也是因为歧视而导致人权与收入不等的效果。

先敬罗衣后敬人不是神州独有,但中国少有种族歧视,总要找一些歧视他人的法门,希望从而增加自己的收入。 说不得笑:我们很少见到一个民族会像炎黄子孙那样,喜欢把名片印得密密麻麻。 我认为这也是为了争取多一点人的权利。 先敬罗衣看来是一个社会定律。 朋友说,在欧洲,昔日被老外嗤之以鼻的中国表叔们,今天拿着钞票掷出去,遇到的待遇与普通话的回应,皆属上宾之礼。 某程度人权与金钱挂钩,自古皆然也。

独立宣言与权利法案

最后让我略谈美国的宪法——只能略谈,因为那是非常深奥的学问,我不懂。 但不能不说,因为其中有两点跟本章分析的收入分配有重要的关连。 第一个要点是起自一七七六年美国的《独立宣言》。 该国的宪法制定于一七八七。 第二个跟这里有关的重点是一七八九年加进宪法的《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的第五条的最后一句。 是的,《独立宣言》之后有百多年的日子,美国的发展是人类的光辉。

《独立宣言》第二段的第一句掷地有声,非常重要。 是这样写的:

「我们执着于如下真理是不言自明的,即是人被创造出来是平等的,上苍赐予他们一些不可分离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生命,自由,与追求幸福……」

我认为这句话是今天大家说的「普世价值」的中流砥柱。 同学要注意,《宣言》提到的平等不是产权平等,而是人权平等。 原则上人权是可以平等的,虽然我在上文指出不容易做到——很不容易。 原则上,人权平等的一个要点当然是一人一票的投票制度了。 这是不少后人认为是民主的精神所在,虽然有不少学者认为给民主下一个定义很困难——反对以投票定民主的学者多得很。

这就带到《权利法案》第五条最后一个分号之后,说:「私人财产(private property),没有公正的补偿,不能被取去作为公用。」这句话,不少经济学者认为是美国兴盛繁荣的主要原因。 今天这第五条还在,但阐释显然是改变了。 记载说,美国立宪后一百五十年,高等法院的阐释稳定不变,但跟着的阐释屡变有动。 至于这重要的第五条的阐释怎样改,改了多少次,是在我的学问之外了。

投票惹来利益团体活动是定律

一九七五年,美国西雅图市考虑推出租金管制,举行听证会,我被邀请作为专家作供。 我说租金管制是明显地违反《权利法案》的第五条,因为压制房产的租金收入与夺取业主的财产基本上没有分别。 当然我也引经据典,提供我研究过的几项租金管制带来的效果,跟夺取私人财产没有分别。 (早一年我发表《价格管制理论》,证实价管会带来非私产的效果。)后来听证会的主事人说我讲得很有说服力,西雅图不考虑租金管制。 然而,过了不久,加州某市却投票通过了租金管制的法例。

过了约半年,加拿大某省要求我作专家写报告,因为他们正在考虑租金管制。 说明写报告的时间酬金可观。 我花了个多星期把报告写得详尽,指出租金管制会带来多种麻烦。 殊不知他们希望我支持管制,不能用我的报告,不付酬金!他们不可能不先知我的立场,为什么要找我呢?过了两年,该省的租管弄得一团糟,另一组人问我如何拆解,我没有回应。

原来加拿大维护私人财产的法律跟美国的没有两样,只是一小撮人从政府拿得一笔可观的「研究」金,有利益团体的支持,拿着研究金的有钱可分,利益团体有利可图,租金管制就成事了。 从严谨的经济学角度看,租金管制、价格管制、工资管制,等等,皆违反维护私人财产的原则,也即是违反《权利法案》的第五条。 这里我不管私人财产应该维护或不应该维护,但这边厢说维护那边厢却不维护经济的发展会有大麻烦。

尽管本节提出在好些情况下,人权平等不容易甚至近于不可能做到,我们不能否认一人一票的民主政制是朝着人权平等的方向走。 这里的要点是一个国家的宪法或其他国家性的法律制度,需要明确地界定什么可以投票什么不可以投票。 这一点,高明如美国的宪法也办不到。 以投票更改权利会惹来利益团体混水摸鱼的行为。 这也是定律,可惜把「民主」污染了。 利益团体之外,肯定的得益者是律师与灵魂可以出售的经济学家。

这里我也不管财富或收入应不应该再分配,但如要再分不应该没有原则!通过投票再分配,没有清晰的原则,利益团体的活动会容易产生效与愿违的情况,而社会的制度费用会急升是无可避免的了。

在本章起笔时我说过:分析收入分配与再分配不会让从事者感到舒畅。 牵涉到市场与非市场排列等级的混淆,人类自私的负面本质都浮现出来了。 除了遇到令自己着迷的女人,我从来没有说过世界是美好的(一笑)。

(未完待续)

第三节:中国旧家庭的礼教与国家的盛衰

(五常按:本文是《经济解释》卷四《制度的选择》第五章《收入分配与国家理论》的第三节。)

一九七一年我写了一篇关于中国的、题为《子女产权的监管与婚姻合约》的文稿,寄给多位朋友看,其中哈里‧约翰逊回信,劝我不要发表,因为贬低了中国人。 科斯也有微辞。 其他朋友认为应该发表。 哈里之见是他的价值观,我明白。 进入了二十世纪后期,中国人对自己昔日礼教中的三从四德有反感。 同一民族,时代不同其价值观会变。 今天我们有反感的,我母亲那一代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把《婚姻》寄到英国的《经济学报》。 那是我唯一的经过正规评审才发表的文章。 编辑回信,要刊登,但认为文章太长,篇幅有限,由我选择减少五分之一的文字。 怎么减呢?我简单地把最后一节删除。 文章发表后,塔洛克来信谴责,说他和布坎南皆认为我删去了最重要的部分。 后来我遍寻也找不到该节的文稿,耿耿于怀久之。

以人权排列的中国旧家庭传统

中国的旧礼教婚姻与子女教育是社会学的话题,我是门外汉。 写该文我的资料来源有三。 其一,最重要的,是自己母亲的多次口述。 她在年幼时缠过几天足,嫁给我的父亲是盲婚的,迷信,是个十足十的中国旧礼教培养出来的女人。 没有读过书,但过耳不忘。 男女不论,母亲是我遇到过的最聪明的人。 第二项资料是陈顾远一九三六年在上海出版的《中国婚姻史》。 最后一项资料是西方的英语论著。 上述三项虽然重点的处理不同,但内容大致没有出入,而其中最细致、精彩的描述是我自己母亲的口述了。

大略地说,中国的旧家庭以最年长的父亲──或父母──作为一家之主。 在子女承继或分身家之前家庭的主要资产全部在这长者的手上。 这里的重点是子女也属长者的资产:父亲杀子女不是罪。 家庭属下成员的收入或消费享受由长者分配,但要受到伦理与礼教的约束:长子的权利比次子的大,儿子的权利比女儿的大,正妻比妾侍的大,如此类推,叔伯姑表皆有名分,大致上家庭或家族的成员的辈分与权利皆有定位。 一个成员因而可以有多达八个称呼。 这些不同的位置与权利不是绝对不可更改的,但大致上礼教、风俗是如此这般地排列了。 基本上是人权的排列,即是非市场的等级排列。 久不久或有更改,而久不久要明确地表达一下。 于是,过年过节,拜祖先分猪肉,每个家族成员所站立的位置不可以乱来。 喜庆丧礼等事宜,出场或排列的先后有规矩。 就是简单地吃一顿饭,成员坐的位置有规定,菜肴佳劣的摆布有法则,谁先起筷有礼仪。

旧礼教风俗有可取处

这里让我们停下来,想想中国的旧家庭发生着的是些什么事。 同学们可从本卷读到的关于公司性质、权利结构那些方面想。 中国的旧家庭显然是一家公司组织,由礼教约束着成员的组合,合作产出,以农作物及手工艺产品应市及自用。 血浓于水,可能为了确保治安及预防战乱的干扰,但更重要是有着礼教与文化传统的协助,他们的选择是不分家。 只要有好一部分的家庭的成员组合不分,其他的会依着这礼教的组合模式走。 「无家可归」在昔日的中国有着不幸的意思。

子女是父母的资产这个传统显然起自春秋战国之前,虽然孔、孟的儒家学说与礼教是有力地维护着家庭组合不分的顽固存在。 我不认为孟子的智商怎么样,但非常佩服孔子。 二千五百年前中国还没有发明纸张,怎会出现像孔子那么伟大的思想家是个谜,是谁教出孔子更是一个谜。 夫子逻辑归逻辑,伦理归伦理,思想清晰,比时间上略后于他的希腊的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强得多了。

尽管我们今天认为什么三从四德有点那个,但不能否认儒家教的孝顺、恭敬、礼仪等有其可取之处,而至于求学与为人之道,我们今天恐怕还要多学古人。 子女是父母的财产,父母当然要投资于子女的教养。 上文提到的家族成员的等级是人权排列,有点奴隶的味道;不同的是,父母子女之间有爱,而子女有遗产的承继权利。

今天不易接受的风俗

当然也有我们今天不容易接受的风俗或行为。 盲婚:为了维护父母的投资,婚姻的娶嫁子女无权选择配偶——通常婚前没有见过对方的面。 女子嫁出去就成为男家的人,所以男家付给女家的聘礼一般高于女方带到男方的嫁妆——这跟西方的传统是两回事。 婚姻合约全由双方的家长主理,结婚的子女无权过问。 像今天买卖房子那样,有作为经纪的媒人。

缠足:为了维护父母的投资,好些女孩五岁开始缠足。 我不同意传统说的,缠足是为了增加女性的美。 我认为是为了防止嫁了出去的逃走。 男的农作,女的家务或纺织,走动不灵活无大碍。 有缠足的女子嫁出去时可获较高的聘礼。

童养媳:女孩或会在孩童时卖出去作购买之家的将来媳妇,价格比聘礼相宜,而从小由男家教养长大后会较为服从了。

杀婴:在艰苦或饥荒时期杀婴的行为常有。 据一项统计杀女婴远比杀男婴为多。 可能是一个「善」举:母亲曾经对我说,二战逃难到广西时,带着七个子女,其中三个只几岁的,她只有能力养一个,于是让我背着三岁大的妹妹到田野中觅食。 (今天我的妹妹还活着,而当时在田野的观察使我二十多年后写《佃农理论》的第八章时,思路纵横,给老师阿尔钦大赞一番。)

非市场排列大有可为

这就带到本节要分析的另一个重点话题。 中国旧家庭成员的权利等级排列是非市场的人权排列,为什么经济运作的表现会高出中国开放改革前的干部人权排列那么多呢?事实上,人类历史五千年,其中四千八百年中国富甲天下!写此节时我手上持着三卷残破不堪的、一七九七年在英国初版的《英使谒见乾隆纪实》。 是英文原著,两年前从拍卖行拍回来。 英使Lord Macartney谒见乾隆皇帝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典故。 该高职使者拜访乾隆是要求中国开放贸易,也希望能在中国设立使馆。 乾隆反对,说中国什么都有,没有兴趣跟外间的蛮族建立邦交。 这就惹来英商大举把鸦片输进中国,跟着的不幸发展过后再说。

没有市场工资的神奇效果

英国使者中国行的观察证实着到了十八世纪的最后日子,中国的经济还是雄视天下。 在中国旧家庭的非市场的以人权排列权利的情况下,经济怎可以搞得那样出色呢?

我要先指出两点。 其一,跟中国改革前的干部排列不同,中国旧家庭的资产属长者所有,界定明确,而承继的权利大致上也有界定。 其二,虽然在一家或一个家族之内以人权排列,但一家之外或家与家之间有市场。 北宋张择端画《清明上河图》,其中描述的繁华市场景况不是胡乱想出来的。

这里我要说的重点是:只要资产的权利有了界定,家庭之外有产品市场,家庭之内的人权等级排列够清晰,个别成员的产出市值不需要知道,也不需要市场工资的指引。 换言之,如果我的家要产出供应外间的市场,只要子女听我的指挥,而我知道子或女作甲项目需要放弃的乙是代价,也即是知道每项目的代价成本,我可以容易地按着子女的代价成本作监管,按着产品的家庭之外的市价指导,完全不需要知道子女的个别贡献在市场值多少钱,也不需要顾及个别子女的边际产值是否等于市场的工资。

上述的阐释是说,如果我们把一家或一户作为一个生产单位看,不管其中的成员多少,也不管他们的非市场等级怎样排列,只要引进市场有不同产品的选择,产品有市价,中国旧家庭的产出安排会使该户的市场边际产值等于该户的市场边际成本,从而遵守着边际产量下降定律带来的变化,把经济学传统的边际产出理论救了一救。 可谓神奇矣!

既然神奇,当然重要。 让我再说吧。 传统的分析是生产要素有市价,即劳力有工资。 争取利益极大化,均衡点是生产要素的市价(或工资)要等于该要素的边际产值,从而推到产品的边际成本等于产品市价的均衡。 我在这里的贡献,是指出只要资产的权利有界定,家庭或一个生产组织的成员的非市场等级排列也有了界定,这组织的主事人不需要知道生产要素的市价或成员的工资。 他只要按着不同产品的市价的指引与成员操作的代价,就可以同样地达到产品的边际成本等于产品市价的均衡。 至于成员的休闲时间则跟风俗习惯走——我们今天的休闲也如是。

上节我们指出,源于科斯的公司性质,威廉姆森的等级排列是市场排列,从经理而下的等级薪酬皆市价,所以说公司或等级替代市场是错的。 本节分析的中国旧家庭的成员排列是非市场排列,但却跟市场排列有相同的效果,所以神奇。 这跟中国开放改革前的干部等级排列有两处重要的不同。 其一是干部排列的上头没有明确的资产界定,其二是当时中国的产品没有真正的市场之价。

家庭成员不能退出的因与果

我们不需要想象《红楼梦》那种富有的大家族来体会中国旧家庭的等级排列。 年幼时我见到的很多不富有的家庭也有类似的情况,更不怀疑母亲对她那代的描述是实情。 非市场的人权排列可以有市场排列权利的效果,但资产要界定为谁属,产品要有市场。

上述的中国旧家庭的安排有其他三个今天的市场经济不会见到的效果。 其一,家庭之内的成员不容易退出或离家自立门户。 这是因为每个成员的收入分配已经由家内的排列决定了,承继产业也有了名份,退出家庭的选择因而受到约束。 这可不是说旧家庭没有雇用外人的安排。 出外打工的常有,但他们还有家可归。 事实上,昔日中国的大地主往往把土地租出去,而繁忙季节出外打散工的也常有,虽然上世纪三十年代的资料显示,打散工的为数最少。 其二,上述的旧家庭的安排没有失业这回事。 其三,没有多少空间让利益团体混水摸鱼,所以没有「最低工资」那种玩意。

礼教减低制度费用但有代价

友人福格尔及巴泽尔曾经为文指出,奴隶制度不会导致无效率的经济运作(福兄为此获诺奖)。 这就带到我要说的中国的旧家庭制度可以带来经济繁荣的第二个原因。 中国旧家庭的等级排列算不上是奴隶。 子女有父母与亲属的爱及承继遗产的权利之外,中国的根深蒂固的礼教传统重要。 我认为这传统是中国在家庭之内或朋友之间没有像西方那样喜欢斤斤计较金钱的原因。 就是在富家子弟争家产偶有所闻的今天,中国人很少像西方那样:朋友到餐馆进膳要各自付账;子女读书要向父母借钱。 引用到昔日旧家庭之内的产出应市运作,不斤斤计较是远为容易处理的。 换言之,中国的礼教有协助减少交易与监管费用之效。

在家庭之外,以伦理治国可以大幅地减少制度费用。 今天西方的或引进西方的司法制度,律师及法庭费用往往是天文数字,远高于昔日中国的包公审案。 另一方面,中国昔日以伦理、风俗治国有两个大弱点。 其一是不容易更改:世情有变但伦理、风俗不变可以是大麻烦。 其二是学而优则仕,像苏东坡或走苏子路线的有识之士都做官、判案去了。 没有一个不懂得诗、词、书、画,但走科学路线的稀有。 中国进入工业时代因而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公行成立与鸦片战争

十九世纪中国开始衰落,有两个原因。 其一是外人以武力侵略;其二是工业的发展促使传统的旧家庭开始瓦解。 让我分开说吧。

一八四○年的鸦片战争可不是起于林则徐在广东虎门烧鸦片,而是源于一八三四年英国取缔东印度公司对中国贸易的专利权。

事情是这样的。 一七二○年,为了摆脱老外的啰嗦要求,康熙在广州设立公行,用以处理老外与中国的贸易。 这些公行起初是七家,后来增至十三家——这就是今天在广州还活着的老人会记得的「十三行」了。 一家公行处理一个或两三个西方国家与中国的贸易。 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持有跟中国贸易的专利权,跟他们洽商生意的只是一家公行。 到了十九世纪初期东印度公司的生意盈利变得很大,每年交给英国政府的税占该政府库房总税收的十分之一!其他的英国商人呢?他们没有许可权跟中国贸易,只能从事成本较高的走私,而走私到中国是以产于英属的印度的鸦片为主。

这些走私英商虽然也有利可图,但患上眼红症,见东印度公司的暴利如斯,联手要求英国政府取缔东印度公司的中国贸易专利。 一八三四年东印度公司的中国专利被取缔了。 然而,众多英商虽然能合法地跟中国贸易,他们只能通过一家公行从事。 这家公行当然大有进账,而称为「行商」的公行办事人的生意手法了得,懂得怎样榨取。 英商于是从东印度公司迁怒于公行,外交途径无效,今天香港怡和的两位创办人之一的James Matheson上书英王,主张出兵,以武力强迫中国开放贸易。 这封信一九六一年我在洛杉矶加大图书馆读到。 其他主张出兵的英商及政客不少。

一八四○年的鸦片战争中国不堪一击。 一八四二年的《南京条约》一起笔就废除公行,鸦片却只字不提。 跟着鸦片进口中国的急升导致银两大量外流,通缩出现,太平天国的起义始于一八五○,为时甚久,死人三千万。 跟着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到一九○○的八国联军中国是近于奄奄一息了。 我们不容易明白为什么一个发明火药与指南针的国家,一个三千年前冶炼金属的技术无与匹敌的国家,一个富甲天下数十世纪的国家,可以被一小撮需要乘船多天、没有冰箱因而饿着肚皮的西洋鬼子予取予杀予携呢?

工业发展家庭瓦解

转谈中国衰落的第二个原因吧。 大约十九世纪后期,西方的工业发展开始引进中国,逐渐替代中国传统的手工艺。 这些新兴工业用的机械往往庞大,而且需要配合的其他设备多,不适用于家庭;维修保养的专材也不容易在农村谋生计。 同样重要的是,这些新兴工业往往采用生产线,由多人合作一起产出,每个员工的工作贡献只是产品的一小部分。 虽然我们有理由认为某些产品,以工厂、生产线制造,比不上手工艺的,但事实是,工厂与多人分工合作的安排会使产品的成本大幅下降。 斯密一七七六年出版的《国富论》,起笔时描述制针工厂,指出同样的人手,分工合作可使产量上升数百倍。

这就带来一个参与工厂操作的人的产出市值会高于留在家中操作农业或手工艺。 农作的繁忙时间有季节性;家庭手工艺的产品成本远高于工厂的。 于是,从家庭工作转到工厂去,或转到城市经商,离乡别井的人数会大幅地增加。 不会像这些年中国开放改革后那么多的农民转到工商业去,但昔日离乡别井的人相当多是没有疑问的。 百多年前我的父亲从惠州跑到香港作学徒;十多年后我的母亲从江门跑到香港在工厂入香水。 我的叔叔伯伯也如是。 在中国内地昔日当然也有类同的情况。

青黄不接惹来混乱

困难的出现,是离乡别井争取较高的收入,旧家庭的礼教管治要不是鞭长莫及,就是离家谋生的有了自己的生计,原先的等级排列因而逐步失却效能。 可能更重要是在旧礼教中,以道德伦理判案、不需要律师的传统,因为工业的发展改变了家庭的结构,再不能一般性持续下去。 还没有司法制度,青黄不接,军阀与黑邦并兴,日军乘虚而入,社会的混乱持续了近百年!

在西方,司法起自罗马帝国,传统上中国是没有的。 要引进司法制度很不容易。 一八四二年英国占领香港,引进的司法制度是英国的普通法,有那里的前案例为凭,而一九九七之前终审法庭还是在英国。 但香港当年一方面用英国的普通法,另一方面法庭考虑中国的礼教与风俗传统。 就是在今天香港的法庭还在引进中国的风俗一起考虑。

我们容易想象昔日的中国,因为工业的发展而要引进司法,会遇到很大的麻烦。 普通法显然不能用,因为要有悠久的前案例的支持。 欧洲的大陆法模式原则上可以用,但昔日的中国是连正规律师也没有的国家。 就是到了经济发展足以震撼世界的今天,在司法上中国还有好一段路要走。

中国文化光芒依旧

回顾中国数千年的盛衰的大略史实,我们不可以没有很大的感慨。 然而,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今天回顾,我们可以看到一把明亮的火,其光芒是人类的骄傲。 那是炎黄子孙的文化。 无论文字诗词、金属器皿、玉石雕工、陶瓷技艺、丝绸刺绣、文房四宝、书法绘画,等等,一律纯而厚,变化多而妙,说是举世无匹不容易有争议。 自开放改革以还,出土文物多得不得了,其中不少博物馆没有见过,不少精彩绝伦。 看到这些文物,我无师自考十多年后,说:中国的历史恐怕要从头再写了。 见到新奇的古物遐思是有趣的玩意。

罗贯中写《三国演义》,起笔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回顾历史,我们体会到的是中国「合」的压力远比「分」的压力为大。 用老人家发明的经济思维作解释,这分久必合的顽固现象是源于纯而厚的文化来得很广及,「合」可以相当大幅地节省交易或制度费用,而「分」则这些费用会增加。

二○○八年科斯、诺斯等比我更老的老人家提出一个问题:「地球人类曾经有五个古文化,皆倒了下去,只是中国的正在再站起来,那是为什么的呢?」文化的纯而厚是我给他们的答案。 这个伟大的文化不可能跟该文化中的礼教传统没有密切的关系!

(未完待续)

第四节:国家理论:什么是国家?

(五常按:本文是《经济解释》卷四《制度的选择》第五章《收入分配与国家理论》的最后第四节。)

国家理论(theory of the state)又称国政理论,其实二者不一样。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芝加哥大学的施蒂格勒与贝克尔等人成立一个研究所,用上「state」一词。 他们研究的是国家政策的问题,属国政。 另一方面,「国家理论」的要点是问:「什么是国家?为什么会有国家?」这些问题不浅,因为原则上一个小家族可以自封为「国」,而当今之世,有些小岛注册为国,能否被国际承认是另一回事。 问什么是国家或为什么会有国家,我们要从历史有载的角度看。

巴泽尔的「国家」打不进历史

不少学者思考过「为何有国」这个问题。 我熟知的例子是自己曾经任教十三年的西雅图华盛顿大学。 当时那里研究经济历史的诺斯与他的追随者就这样问。 开门见山地处理的是巴泽尔二○○二年出版的《国家理论》(A Theory of the State)一书。 巴兄也属华大,自己卓然成家,不是诺斯的追随者,他问的当然是国家的性质了。

巴泽尔给国家的定义有两方面。 其一:国家由多个成员组合,但受到第三者以武力监管。 其二:成员在一个地域界限之内居住,而这界限是监管者的武力鞭长可及的。 巴兄大作的内容包括立例管治、权力架构、公众事宜与监管费用等。

巴泽尔描述的国家性质没有错。 然而,从上文提出的「历史有载」这个比较严谨的准则看国家,巴兄说的「国家」打不进历史!二战期间我在广西见到的几条小村落,全部合乎或拥有他说的关于国家的性质。 历史可没有说小村落是国家。 事实上,二战之后,香港及好些内地城市出现了不少黑社会组织,皆合乎巴兄说的「国家」规格。

国家公司有三项特征

说中国的旧家庭是一家公司组织无疑对;说国家是一家公司组织无疑也对。 科斯之见是国家要作为一家公司看首先由列宁提出。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历史有载的国家的特征跟我们大家日常见到的公司机构有什么分别呢?一九八三年我发表《公司的合约性质》,指出公司要从合约结构的角度看。 三十年后的今天该文被引用的频率在上升,显示着该文的论点是愈来愈被行内的朋友接受了。 从合约结构的角度看国家,历史有载的准则需要一起包括本章分析过的三项:其一是处理收入分配与再分配(见第一节);其二是处理产权与人权的界定(见第二节);其三是人民要共享一个共同的文化(见第三节)。 换言之,没有这三者的合并存在,一个公司组织不能在历史记载上成国。 当然,吹毛求疵地看,任何公司甚或家庭组织都有这三者的合并,但历史有载的国家这合并是强烈也明显。 换言之,对「国家」的看法我在本章已经写了出来,本节再刻划上述三项的要点。

身为炎黄子孙我对「国家」的看法比诺斯、巴泽尔等朋友占了一点优势,因为我不仅看西方,而且多看了一个文化历史悠久的「天下」大国,何况那是一个曾经出现过多次「分久必合」的国家。

传国玺的典故有欧洲历史的支持

中国有一句老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话的经济含意是:天下的人附地而生,但没有劳动力土地没有产出;强者为王,王要土地,也要庶民,所以国有地界,庶民生在那里就是那里的国民,要退出他往不容易。 我相信在古时,不管是中国还是欧洲,一国之内的所有土地皆为持有武力强势的皇帝所有。 我曾经为了好奇而考查过一个印章的典故,属传说,是真是假今天难以考究。 内容可信,因为欧洲有类似的史实。

传说秦始皇帝造了一个印章,称「传国玺」,是玉造的,谁获得这个玺整个中国就是他的!后来该传国玺不见了,无数后人到处找寻,皆不获。 到了唐太宗李世民,他也要找这个玺,遍寻不获,于是自己造另一个传国玺。 记载说,贞观十六年太宗造了自己的传国玺,意思也是该玺在谁之手天下就是谁的。 传说是「玄玺」——「玄」可解为白玉,可解为黑色——但我认为该玺可能是当时也称为金的红铜造的。 太宗命刻或铸的传国玺有「皇天景命,有德者昌」八个字。

传国玺这个典故是传说,但古时一国之地皆为王者所有有欧洲历史的支持。 一九九七年之前,除了三小块,所有香港的土地皆属「皇家」所有。 一八九九年,英国出版了Pollock与Maitland合着的《英国法律史》。 那是两卷很厚的巨著,虽然有人批评为不可靠,我认为十分好——五十年前在阿尔钦的极力推荐下我拜读过。 该巨著追溯英国法律的演进,主要是关于土地的法律,从皇上而下分发,有郡主分割制,土地使用的年期由短加长,也有以使用家族的寿命为期限,土地的转让权经过几种有趣的变化。 这使我意识到使用权重要,收入权重要,转让权重要,但从生产的角度看所有权是不重要的。 这意识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建议北京把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因——国家保持土地的所有权对经济发展不会有不良影响。

土地所有权可以维护权力

我给上述历史的经济解释如下。 昔日王者得国,持有土地,但王者与下属官员不可能全部亲自耕耘,要发放出去给庶民操作,从而收租或抽税。 古时,租与税往往是同一回事,中、西皆然。 这土地的发放往往通过几个层面,诸侯、贵族或不同等级的排列出现,而今天的欧洲虽然土地的使用权利早就改变了,但级别的不同称呼不少还保持着。

美国的崛起源于新大陆的发现,土地的所有权为个人所有源于霸占土地或谁耕谁得的发展。 但在古时的欧洲及中国,土地的所有权往往被王者或高级别的保持着,只发放使用权出去。 上头保留土地的所有权的意向欧洲似乎比中国重视一点。

为什么王者或贵族要保持与收入利益无干的土地所有权呢?一个解释是在名义上他们会比较容易地征收租或税。 但事实上,拥有武力的上头征收租或税不需要持有土地的所有权。 我认为较为可取的解释,是持有土地的所有权可以协助维护王者或上头的权力:你不听话,我拿回你的土地转交给其他人。 这样,无论是中国的风俗伦理还是西方的司法程序,持有土地的所有权是权力的保障。

争取或维护权力应该是古时王者的座右铭吧。 要吃要穿要住的就是那么多,后宫佳丽无能享受三千人!这一切不需要很多的土地,但没有权力一个佳丽也恐怕保不住。 杜牧写「铜雀春深锁二乔」用不着很大的想象力吧。 争取土地与附地而生的庶民是中国历史写之不尽的故事。 我认为这些不是源于王者的收入享受之争,而是他们的权力或维护权力之争。 历史说唐太宗是个好皇帝,生活不奢华,而我们今天见到的证据是李世民的文章与书法皆精。 然而,争取与维护权力太宗整生没有松懈过。 历史也说玄宗李隆基是个聪明人,他的贵妃杨玉环不仅貌美胜花,而且是个天赋甚高、没有半点野心的好女人。 只是他与她皆不懂得维护权力,落得惨淡收场。

人的自私促长掠夺;人的自私策划防守。 二者皆要权力。 很少人拥有李白的天赋,有恃无恐,可以仰天大笑出门去。

收入再分配是大麻烦

转谈上文提到的一个国家必有的三个特征吧。 先说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 本章第一节指出,市场经济有机会导致贫富分化,过于极端可以灭国。 收入再分配因而往往需要。 另一方面,一个非市场的等级排列制度,例如中国改革前的干部等级排列,收入再分配就不是重要的考虑了。 这里有一个左不成右不就的选择:市场经济可使国家富有,但往往要考虑收入再分配;不需要考虑再分配的制度要放弃市场,但国家贫穷是效果。 原则上当然应该先选富有然后再作打算,这是历史上多数国家的选择。 然而,因为利益团体的操作与穷人的要求无尽,收入再分配要办得妥当很困难。 好些国家以种族歧视或贵族、平民的人权等级划分,索性把穷人永远压下去!要处理这些麻烦是一家「国家公司」的三个特征之一。 我们日常见到的公司机构或政府机构没有这些麻烦。

以抽税的方法作再分配近于一律没有可取的经济效果,而抽税的费用可以高于税收所得。 美国的经验是派发福利的人手工资高于派发出去的钱,而鼓励长贫是福利制度的致命伤。 经济学者高举的人头税(head tax)英国前首相戴卓尔夫人曾经尝试推出,害得这个铁娘子要下台——人头税不能直接地把收入再分配。

从经济学的角度衡量,我们不容易明白为什么北京要打压楼市。 楼价的升降其实是地价的升降,而土地是财富累积的仓库。 地价一般性地上升是反映着经济增长,财富增加。 要把收入再分配当然以地价高为上了。 我曾经写过怎样利用地价上升来协助穷人,这里不再说。 至于我们听到的要防止楼市「泡沫」的言论,我不懂。 不是说市场不可以有泡沫这回事,而是经济逻辑不支持我们听到的说法。 这话题我也解释过了。

人权不平等的正确阐释

转谈国家的第二项特征:要处理产权与人权的界定及等级排列。 这点我在本章第二节作了分析。 人权平等是今天「普世价值」的核心话题,实际上很难办到。 我认为争取人权平等的言论是一种政治动作,真理不要这样看。 真理是,人权不平等对经济的发展不一定是负面的,而从社会道德的角度看也不一定是坏事。

有两点,其一是在某些情况下,人权不平等的排列,有了界定,可以减少因资产界定不够清晰而出现的租值消散。 这点我在其他地方解释过了。

其二更重要。 如果因为你的肤色或出身低下社会把你小看了,对你歧视,即是把你的人权等级压下去,这对社会的经济没有好处,从道德的角度看也不值得庆贺。 但如果一个穷人因为有学问而被社会格外尊敬,在市场或公众场所受到礼待,这里那里有较大的方便甚或有较多的经济利益,那么从经济与道德的角度看,人权的不平等不是坏事。 换言之,把某些人的非市场排列的人权压下去一般对社会有害,但把某些人的非市场排列提升一般对社会有利——这当然不包括见到人家有钱就跪下来那种俗不可耐但相当普及的行为。 在公交车上见到一个老人你让他先坐是好风俗,但这也是人权不平等的正确看法。

我的投诉,是今天的中国人凡事讲钱,金钱之外的个人成就没有得到我在年轻时见到的敬仰或尊重。 尤其是今天内地的大学,教师写文章是因为升职要算数量,也要讲人际关系,思想的重要性没有谁注意,也即是人权本身不会因为学问了得而提升。 多年前在美国任教职时,偶尔听到来自香港及台湾的同学投诉受到种族歧视。 我通常的回应,是读书成绩出众其他同学会刮目相看。 这是说人权可以自己争取调校。

如下故事是真实的。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在西雅图华大,经济学系的主任是二十年后获诺奖的诺斯。 此公喜欢在新学年开始时给同事训话,其实来来去去都是鼓励年轻的多写重要文章。 某次他训话后几个同事相聚,一位新来的显然对诺斯的训话有反感,说:「写文章我不会是为了跪下来吻诺斯的脚。」另一位同事立刻回应,说:「错了!你写出一篇重要文章诺斯会跪下来吻你的脚。」后者对诺斯的描述是中肯的。 我认为今天中国的大学需要多几个像诺斯那样的人。

中国文化不灭的证据

最后谈文化,是本章第三节提到的最后一个重要的「国家」特征。 我认为文化是中国今后发展的最大本钱。 中国的文化纯而厚,一般的观察之外,我的重要证据有二。 其一是长达十年、搞得天翻地覆的文化大革命,中国的文化竟然革不掉,其顽固的整体存在使我这个老人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其二是二○○○年中国的通缩终结,与中国文化有关的收藏品的拍卖价开始上升,十年上升了约五十倍。 更重要的证据,是中国今天的总国民收入约地球的十分之一,但收藏品的拍卖总价,今天中国约占地球的三分之一。 一个很可能是从圆明园抢去的花瓶,二○一○年在伦敦拍卖,成交价五千三百多万英镑(当时人民币五个多亿);同年一个乾隆皇帝的「自强不息」玉章,拍卖成交价二千七百多万英镑。 欧洲哗然!一个从事拍卖行业近半个世纪的法国专家说,他平生没有见过像中国收藏品那样的现象。 一幅苏东坡的字,小的,只九个字,没有签名,是真迹无疑问,今年(二○一三)夏天在纽约拍卖,成交价约八百万美元。 上一幅苏子的字面市是一九九六年,也是小幅,字数较多,拍卖地点也是纽约,相比之下,以每字算价今天的上升了约百倍。 三十年后中国的收藏品总值会是多少只有天晓得,何况今天北京禁止拍卖的出土珍贵文物多得很。

从文化角度看中国前途

三十年前中国的文字因为没有打字机,其使用效率很不妥,比不上英文。 今天有电子数码的协助,打中文比打英文还要快,修改文稿的成本近于零。 中文是一种精彩语言,可以表达清晰之外,音韵平仄讲究,长短句法自然。 今天中国的经济有了看头,学中文的西方孩子无数。 再过三十年中文会成为一种国际语言我们今天大概可以肯定。 我也认为繁体字可能复辟:打字不论繁简;书法渐趋普及——写书法不能用简体字。 几年前一幅现代名家画的宣纸国画,作者在画上提诗时不小心,用了两个简体字,其价下降了不少。 入门中文比英文容易学,但要达到下笔成文之境,中、英二文皆要大下工夫。

结论是明显的。 文化包括风俗与礼教,是维系一个民族组合而成国的主要因素。 那是我说的可以写进历史的国家了。 国际政治我不懂。 假设这些我不懂的不存在,我认为中国将来在人类历史上可走多远的条件主要是一个。 中国人聪明西方早有定论,但到那里求学的中国青年今天一般被评为少有创意。 怎么可能呢?创意是人类进步最重要的因素。 传统上,中国诗人的想象力是明显地胜于其他民族的诗人,而想象力与创意是同一回事。 所以我认为今天中国的学子被评为少有创意是源于教育制度的失败,不能让他们像诗人那样自由自在地想。 其他支持这教育制度失败的证据很多。

文化厚度甲天下的中国使我有这样的看法:只要地球有人类存在,中国是一个不可能被毁灭的国家。

(第五章完,第六章先写好发表了,还有写结语的第七章。)

附录一:国民教育与艺术文化

附录二:从文化教育的收入回报说仓库选择

附录三:楼价与扶贫:我在北京究竟说了些什么?